佛山福能智造科技产业园项目全过程设计及一期投资、建设、销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福能智造科技产业园项目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012-440604-04-01-253167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福能智造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合作方投融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佛山福能智造科技产业园项目全过程设计及一期投资、建设、销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振兴路以北、塱宝西路以西,北靠福能电厂,西至汾江河
2.2 项目建设规模:
佛山福能智造科技产业园项目总用地面积45686.50平方米,用地使用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兼容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容积率≥2.0且≤4.0,建筑密度≤50%,绿地率≥15%且≤30%。具体详见《建(构)筑物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审核表》。
佛山福能智造科技产业园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自动化数控设备生产线,包含厂房、设备及配套设施,暂按容积率4.0实施,总建设面积约198244.00平方米。本项目实施整体规划、设计,并分开两期进行建设。
本项目总投资约为66460.44万元,其中一期总投资约为42584.57万元:建安工程费用约26858.2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约13589.48万元,预备费2136.80万元。
2.3 项目合作期限:自本项目一期合同协议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乙方向甲方付清所有该付费用止。其中本项目整体工程设计、项目一期采购、施工时间要求从签订合同次日起550日历天(施工周期为40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通知或开工令为准。总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及不可抗力除外)。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不能在规定时间验收或交付的,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可顺延。
2.4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42584.57万元。
2.5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5.1.1本次招标范围的工作内容包括佛山福能智造科技产业园项目的整体设计及一期的投资、建设、销售。具体内容如下:
(1)投资与融资
①完成合同约定的项目投融资工作,确保项目资金及时到位,协助招标人完成项目财务核算和资金管理使用。
②其他相关的工作。
(2)项目工程建设
①负责以招标人名义办理整体项目的规划、建设等相关所有审批、报建手续,以及负责办理相关配套设施包括永久性用水、用电、电信、宽带、排水、排污等的申请等相关事宜,招标人可提供协助。
②负责完成佛山福能智造科技产业园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含一期的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等工作。
③负责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建设内容,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符合相应标准和规范要求,承担与工程建设、管理有关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④负责依法选取合格的原材料供应商、销售商以及其他供应商。
⑤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费用和农民工工资,承担所建工程的维稳、信访责任。
⑥在招标人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依法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⑦及时组织提报工程结算报审资料。
⑧自行开展生产和销售,并担负经营过程中的全部责任。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工业物业产权分割及分割转让不动产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本项目一期可售面积为佛山福能智造科技产业园项目地上计容总建筑面积的60%扣减前期约定的须无偿交付给指定企业的5355平方米的厂房后的面积。
2.6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一期采用“投资-建设-销售”方式运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建设概况。
2.7质量要求:
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的要求。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达到工程所在地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9回报机制:具体为中标人在完成整体设计及一期(含地下停车场)建设和相关手续并在约定时间内向招标人付清税后的中标综合收益后的物业销售所得。若物业销售所得不足以支付招标人应收款金额,由中标人补足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建设概况。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一期所需的投融资、设计、采购、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项目一期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承担投资工作的成员”为牵头人。联合体家数不超过3家。
4.3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指承担施工工作的成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方)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投标人需同时持有有效的“建筑业企业”和“设计类企业”资质类别的诚信档案,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成员须持有“建筑业企业”的诚信档案,承担设计工作的成员须持有“设计类企业”的诚信档案。)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指承担施工工作和设计工作的成员),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要求。
4.6.1对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信息登记手续。
4.6.3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6.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本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一期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6若联合体投标,则项目施工负责人由承担施工工作的成员委派,并按上述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4.7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要求。
4.7.1对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有效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4.7.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7.4若联合体投标,则项目设计负责人由承担设计工作的成员委派,并按上述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4.8对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
4.8.1对拟派项目专职安全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要求:3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8.2若联合体投标,则专职安全人员由承担施工工作的成员委派,并按上述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4.9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一期投标。
4.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0 投融资能力要求
投标人货币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投标人须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连续5日内,由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账户余额证明材料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若提供多个银行出具的账户余额证明材料,则以多个银行账户余额证明材料中金额累加值为准。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4月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 元(可以现金、微信、支付宝等形式缴交,非现金方式的需备注投标单位简称),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缴交招标文件费用。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3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5月6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5月6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7.3递交投标文件人员:
7.3.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递交投标文件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个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携带个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检查不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在完成签到、投标文件递交和防疫信息登记后即可离场。
7.3.2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3.3疫情防控期间,所有人员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须出示粤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人员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显示蓝色)结果方可进入;红、黄码人员禁止进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福能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一路115号一座603室
邮 编: 528100
电 话: 0757-8213851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致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庆安路6号圆方广场(桂城员工村)综合楼五层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757-81018847
传 真:0757-81018847
电子邮件:gdzzxmgl@126.com
2022年4月11日
附件:
1.招标条件
佛山沙堤机场综合环境提升项目-周边建筑立面提升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罗村市政工程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本项目佛山沙堤机场综合环境提升项目-周边建筑立面提升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适用于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禅西大道北延线与机场路交汇处,禅西大道及机场周边。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禅西大道北延线与机场路交汇处,对禅西大道及机场周边建筑外立面进行美化提升。为禅西大道东侧下桥处机场路的厂房外立面美化提升,候机大厅前广场正南侧建筑的外立面美化提升;军区前广场西侧路口处的商铺、民居以及沙坑商业市场部分外立面美化提升;对道路(禅西大道和机场大道)红线与商铺之间的区域进行美化提升。对周边建筑外立面进行整体提升改造包括对周边广告牌、杂乱通讯线路进行治理,统一周边建筑风格、增加泛光照明。工程总投资为人民币2400万元。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签发开工令之日为准,竣(交)工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含春节)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
2.4 招标控制价(投标费率最高限价):95.00%;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建筑外立面改造以及道路红线与建筑之间区域的园建工程,具体工程内容以经招标人审定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质量、包验收,最终结算按照政府部门审定的结算价乘以中标费率进行结算。
2.7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二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子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
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4 月 1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并在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后即可离场。
6.2.3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5 月 7 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5 月 7 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开标一室212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7.3 依据《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资管办[2020]1号)的相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取消投标人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环节,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开。
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可委托佛山本地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作为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若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未具备投标交易员资格的,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注明投标人任一投标交易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投标交易员的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内),开标签到将采用录入交易员身份证号码形式进行身份验证,授权委托书中的授权代理人须与递交投标文件的授权代理人为同一人,否则招标人有权不接收投标文件。收取资料时招标人对投标文件密封进行核查,未按要求密封的招标人有权不接收投标文件。
7.4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的人员均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罗村市政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0757-8180703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0757-86361691
传真: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附件:
据广州市交通运输部门消息,根据海珠区南洲街、江海街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自4月12日运营时间起,对相关防范区域内的公共交通运营进行临时调整。
地铁服务方面,自2022年4月11日14:00起,广州地铁二号线江夏站停止对外服务、列车不停站运行。广州地铁9个站点停止对外服务:二号线三元里、飞翔公园、白云公园、白云文化广场、江夏,八号线上步、聚龙、石潭、小坪。其中,八号线终点站为聚龙的短线列车调整为同德。
自2022年4月12日运营时间起,广州地铁三号线大塘站停止对外服务、列车不停站运行;三号线及广佛线沥滘站、二号线及广佛线南洲站停止进出站服务,仅保留站内换乘功能。
公交服务方面,临时撤销区域范围内97个公交站点(公交总站11个,中途站点86个),途经的102条公交线路临时取消停靠上述站点。
涉及线路:
公共汽车5、9、14、18、20、35、37、45、51、59、70、79、82、86、87、88、90、122、125、129、180、188、189、195、206、211、221、230、239、247、252、264、270、287、288、301、303、304、305、309、311、462、466、468、546、551、562、565、582、583、761、762、763、765、766、779、780、786、788、801、836、960、961、964、987、991、997、998、288A、301A、302A、303A、582班、B7、B7快、高峰14、高峰55、高峰74、节假日11、节假日14、节假日2、商务专线5、夜101、夜102、夜103、夜109、夜128、夜20、夜24、夜28、夜30、夜33、夜34、夜4、夜44、夜55、夜56、夜6、夜61、夜8、夜88等101条线路。
涉及站点:
公共汽车沥滘(珠江御景湾)总站、后滘大街总站、海珠客运站总站、沥滘路西总站、南洲北路总站、沥滘总站(70路)、沥滘总站(221路、59、夜101)、南洲花园总站、沥滘大埗头总站、沥滘(振兴大街)总站、沥滘大埗头站(双向)、南洲北路站(双向)、海珠儿童公园站(东行)、海珠湿地公园南门站(东行)、大干围(海珠创意产业园)站(双向)、大干围北站(双向)、大干围码头站(双向)、大干围中站(双向)、大沙村东站(双向)、大沙村站(双向)、大沙新村东街口站(双向)、大塘(江海大道)站(双向)、地铁沥滘站(双向)、凤康路站(双向)、广州大道南路口站(双向)、海珠客运站(双向)、后滘村口站(双向)、后滘村站(双向)、后滘大街中站(双向)、后滘西大街站(双向)、金属冶炼厂站(双向)、救捞局站(双向)、聚德西路口站(双向)、客轮船厂站(双向)、沥滘大街站(双向)、沥滘路西站(双向)、沥滘路站(双向)、沥滘站(双向)、洛溪桥底(海珠儿童公园)站(双向)、洛溪桥脚站(双向)、南天商业城站(双向)、南燕路站(双向)、南洲路(盛景家园)站(双向)、南洲名苑(瑞宝花园)站(双向)、三滘村站(双向)、森语大街路口站(双向)、上涌果树公园南门站(双向)、上涌果树公园站(双向)、上涌南站(双向)、上涌站(双向)、新鱼桥头站(双向)、振海路站(双向)、振兴大街站(双向)、振兴路中站(双向)等96个站点。
请广大市民留意上述临时调整情况,合理选择出行方式。同时提醒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上述防疫交通管控措施,密切关注官方疫情动态信息,合理安排好出行,戴好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配合测温。涉及相关重点区域和场所的排查人员,请就近前往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做好个人防护,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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