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张槎街道聚锦科创园大江片区项目高压配电入线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聚锦科创园大江片区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聚锦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聚锦科创园大江片区项目高压配电入线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聚锦路西侧、莲江路北侧、大江路东侧、江沙路南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
1、安装10kV SF6全绝缘断路器柜自动化成套设备10台;安装直流馈线箱1台;安装低压柜32台。
2、安装10kV电缆ZRC-YJV22-8.7/15kV-3X120mm2 60米;安装ZRC-YJV22-8.7/15kV-3×300mm2 1143.9米。
2.3 计划工期:119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6,287,926.41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安装10kV SF6全绝缘断路器柜自动化成套设备10台;安装直流馈线箱1台;安装低压柜32台。
2、安装10kV电缆ZRC-YJV22-8.7/15kV-3X120mm2 60米;安装ZRC-YJV22-8.7/15kV-3×300mm2 1143.9米。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现行的相关施工规范标准,满足项目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满足国家、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达标投产,并通过供电主管部门验收接入供电系统。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项施工资质和条件: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类五级(或以上)。
③投标人已通过佛山供电局2021年B类生产项目承包商登记、审查,相关企业名录以佛供电生部【2021】2号为准,投标人须提供佛供电生部【2021】2号复印件(如有最新文件以最新的为准)。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资质类别为“建筑业企业”】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
参加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招标)。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类别:施工类企业)。
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轨道交通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1 年 10 月至2022年 3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1 年 10 月至2022年 3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5 月 10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5 月 10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7.3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可委托佛山本地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作为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若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未具备投标交易员资格的,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注明投标人任一投标交易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投标交易员的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内),开标签到将采用录入交易员身份证号码形式进行身份验证,授权委托书中的授权代理人须与递交投标文件的授权代理人为同一人,否则招标人有权不接收投标文件。收取资料时招标人对投标文件密封进行核查,未按要求密封的招标人有权不接收投标文件。
7.4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5疫情防控期间,所有人员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须出示粤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人员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显示蓝色)结果方可进入;红、黄码人员禁止进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10.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标定标分离法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聚锦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兴华路25号首层1号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 郑先生
电 话: 0757-83130281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黎明一路23号世博金融中心1908号
邮 编: 528000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57-83789950-602
电子邮件:fsbzzb@163.com
2022 年 4 月 15 日
1.招标条件
沿江路(五斗桥—平西大道)道路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桂字投审〔2021〕13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次拟建项目为新建项目,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起点与现状平西大道相接,终点与规划五斗大桥辅道相接,沿江路(五斗大桥-平西大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新建长度约为1800米,道路红线宽度30米,双向四车道,其中机动车宽为18米,两侧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总宽为6 米,设计速度为40km/h。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新建雨水管、污水管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以及绿化工程。
2.3勘察设计周期:
总勘察设计周期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80日历天。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地质勘察成果文件;向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概算送审资料;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意见下发后提供初步设计及概算修编资料;初步设计修编后向招标人提交设计效果图及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施工图审查完成后必须向招标人提交经审核通过的正式施工图。投标人需合理安排本项目招标内容中各个节点时间。
2.4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本项目勘察设计费投标费率最高限价为:2.985%;
招标内容:工程勘察(含地质勘察、测量、物探)(中标人必须按勘察规范进行布点)、初步设计(含电力工程(包括电缆沟))、概算报告编制、专家评审、施工图设计(含电力工程(包括电缆沟))、重大危险源专项方案设计(含专家评审)、环境影响评价、控制点测量、施工图审图等相关的设计咨询工作及上述工作的后续服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完成国土、规划、交通、水利、供电等部门报审、报建工作,完成施工配合、设计变更、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等工作);需要进行专家评审的,评审费用(包括场地费及专家费等所有与评审相关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上述工作内容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5承包方式:R固定费率包干
2.6质量要求:
勘察质量要求:本工程的勘察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下发的有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以及本工程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广东省、佛山市下发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第①点和第②点资质:
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具有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招标接受独家申请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具备上述设计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所有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单位。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用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
4.3.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中广东省以外的成员提供)
4.4人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4.1 项目负责人:1 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提供投标人近六个月(扣除本项目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设计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 8 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 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8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5 月 6 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 5 月 6 日 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海 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开标一室212)(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理人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授权代理人非投标人的交易员,还须另行提交投标人一名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交易员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的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内)。
注: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本地的投标人委托本地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的方式寄给授权代理人。
7.4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代理人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投标人代表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5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南港路10号
邮编:528200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57-8128699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南海大道北66号西座三楼
邮编:528200
联系人:陈智毅
电话:0757-86228376
传真:0757-86281316
电子邮件:jianqinzb@126.com
关于调整我市部分管控区域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风险研判,对我市部分管控区域进行调整。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禅城区部分管控区域
将吉利二马路以东、吉利河以南、广佛高速以西、杏吉路以北范围由管控区调整为防范区;
将吉利村易运农产品交易中心除涉疫点外的区域由封控区调整为防范区。
二、南海区部分管控区域
将桂城街道三山物流园(浴室和茶室前停车场区域除外)由管控区调整为防范区;
将西樵镇科技工业园栢盈无纺布厂、福得佳无纺布厂、常盈塑料厂由封控区调整为防范区;园区内其他企业由管控区调整为防范区;
将西樵镇悦珑水岸花园5、6、8栋由管控区调整为防范区;
将大沥镇扶西蔬菜市场宿舍所在楼宇(125宿舍及毗邻宿舍除外)由管控区调整为防范区。
以上管控区域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请上述管控区域内的市民朋友按有关管理措施执行,并积极配合镇、村(社区)采取必要的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严禁聚集”管理,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人员非必要不离开”管理。由此给市民朋友出行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请大家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封控区、管控区内市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禅城区:85331123或88881200,南海区:81812345。
佛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
2022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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