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大良开展防汛抢险应急演练以练为战强能力!
4月15日,大良街道三防指挥所联合大良应急办、城建办、综合执法办、卫健办、武装部、交警中队、逢沙村等,开展2022年大良街道防汛抢险应急演练。
据悉,演练主要是检验大良街道面对台风暴雨等极端灾害天气时防汛抢险指挥决策、应急响应、部门联动、居村协作、社会力量参与等能力。
当日,演练模拟受连日暴雨影响,西北江水位迅速上涨,已经超出警戒水位,区三防指挥部已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各堤段防守单位组织巡逻队伍上堤巡查防守。大良巡逻队员巡堤时发现逢沙兆德围险段出现管涌等险情,影响附近周边一带居民,需要马上进行抢险处置和人员撤离工作。
“这里是逢沙堤段,发现管涌险情,请指挥中心立即下达指令。”逢沙村巡防队长在巡防过程中发现险情,迅速向大良三防办报告。接到报告后,在大良街道应急指挥中心坐镇的大良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梁泳斌立即下达指令,通知巡防队立刻疏散附近村民,要求相关部门迅速建立现场临时指挥处。随后,搬运物资到抢险现场、灾情地实施交通管制、救护工作、潜水工作等一系列抢险工作有序开展。
此次防汛抢险应急演练既检验了各部门应对突如其来自然灾害的能力,又提升了大良街道应急抢险人员协同作战能力和实战经验。
自今年3月24日入汛以来,大良街道全民动员做好整个应急准备、提高三防意识,大良三防办进入“备战状态”,加强24小时值班,保障抢险救灾物资和成立相应的组织队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确保三防工作平稳过渡。
近日,广东中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因存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该公司被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处罚2.6万元,相关责任人被公开通报。
2021年11月2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广东中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环境监测质量检查,发现该公司为佛山市南海区奇和鞋厂编制的建设项目验收监测的检测报告与佛山市中豪派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验收监测的检测报告中的24份气相色谱谱图完全一致。
该公司编制的检测报告使用其他样品的分析结果和谱图替代相关样品的分析结果和谱图的行为,根据《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环发〔2015〕175号)第五条第一项“伪造监测数据,系指没有实施实质性的环境监测活动,凭空编造虚假监测数据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一)纸质原始记录与电子存储记录不一致,或者谱图与分析结果不对应,或者用其他样品的分析结果和图谱替代的”的规定,构成伪造监测数据。
依据《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及《佛山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规定》(2020)相关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对该公司罚款2.6万元。
依据《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环发〔2015〕175号)第十条“负责调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通报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及相关责任人,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布”,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将该公司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推送至信用中国(广东)平台,并对该公司相关行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
【环境保护法】
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监测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统一规划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建立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加强对环境监测的管理。
有关行业、专业等各类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监测规范的要求。
监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遵守监测规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六十五条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的机构,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
【刑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与证券发行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等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提供与重大资产交易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等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在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工程、项目中提供虚假的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证明文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有前款行为,同时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第一款规定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第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省环境监测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完善省环境监测网络和环境监测数据库,健全环境监测预警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辖区内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等环境监测活动,运行监测数据库,并依法监督环境监测机构的业务活动。禁止擅自撤销或者变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的环境质量监测点(断面)。
环境监测机构应当按照环境监测规范从事环境监测活动,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弄虚作假,隐瞒、伪造、篡改环境监测数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篡改环境监测机构的环境监测报告。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擅自撤销或者变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的环境质量监测点(断面)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环境监测机构未按照环境监测规范从事环境监测活动,造成监测数据失实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隐瞒、伪造、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
【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第二十三条 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对所排放的水污染物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不得擅自调整监测点位,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具备监测能力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监测。
重点排污单位还应当按照规定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定期对自动监测设备开展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工作,确保自动监测数据完整、有效,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环境监测机构和开展自行监测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环境监测规范从事环境监测活动,不得有隐瞒、伪造、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或者篡改环境监测机构的环境监测报告。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状况实施环境执法监测,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第六十三条 环境监测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未按照环境监测规范从事环境监测活动,造成监测数据失实的,由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隐瞒、伪造、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的,由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
第十条 负责调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通报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及相关责任人,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维护、运营的机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出具虚假监测报告的,由负责调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将该机构和涉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报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禁止其参不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或政府委托项目。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
第五条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建立防范和惩治弄虚作假行为的制度和措施,确保其出具的监测数据准确、客观、真实、可追溯。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其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采样与分析人员、审核与授权签字人分别对原始监测数据、监测报告的真实性终身负责。
第十九条 开展现场测试或采样时,应根据任务要求制定监测方案或采样计划,明确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等内容。可使用地理信息定位、照相或录音录像等辅助手段,保证现场测试或采样过程客观、真实和可追溯。现场测试和采样应至少有2名监测人员在场。
监测数据的
真实性和准确性
是生态环境监测的生命线
相关企业应该
秉持坚决不弄虚作假的态度
诚信经营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公办幼儿园间的沟通交流与学习,全面促进区域学前教育优质发展。2022年4月15日上午,区教育局组织开展了顺德区属幼儿园与大良公办幼儿园学习交流活动。顺德区教育局局长温联洲、副局长李翠芬、基础教育科科长梅杰华、大良街道教育教研室主任欧阳红以及区属幼儿园园长、大良街道公办幼儿园园长代表等幼教同仁参加了活动。
一、参观交流
活动当天,参会人员先后莅临大良街道清凉法苑幼儿园、顺峰幼儿园、秋实幼儿园、 春华幼儿园、五沙幼儿园进行参观指导。
第一站:清凉法苑幼儿园
申琪园长以《“爱”文化浸润 ,“自”赋能成长》为主题,重点向大家汇报园所文化建设、园本课程的建构,尤其“百草园”每一个角落的打造,让在场的所有嘉宾为之感叹与感动,非常惊喜清幼60年历史的老园有如此“亮眼”的变化。
第二站:顺峰幼儿园
李艳红园长向来访者详细诠释了园所“合·顺课程”“润·德文化”的内涵,和来访园长就环境的打造和创设进行了深入的交流,顺峰幼儿园童趣、创新、多元、丰富的环境让来访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第三站:秋实幼儿园
张国珍园长重点介绍了幼儿园从居村园转制为公办园后,在园所改造、校园文化建设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幼儿园转制以来园所环境的巨变让在参观人员赞叹不已。
第四站:春华幼儿园
通过麦丽福园长的介绍,幼儿园园舍的建筑设计、颜色搭配以及硬件设施的配置均让参观人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纷纷表示幼儿园的各项设施设备能充分考虑幼儿的实际需求,满足幼儿发展的需要。
第五站:五沙幼儿园
梁碧慧园长向大家详细介绍了 “爱 自由 幸福”办园理念及 “向上向善”的幼儿园文化,大家充分肯定五沙幼的办园理念、环境创设、场室规划等,尤其对户外自主游戏的开展和取得成果给予高度赞扬。
二、学前教育务虚会
下午,在大良五沙幼儿园召开了顺德区学前教育发展务虚会,会议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梅杰华主持。
会上,区属幼儿园园长和大良公办园六位园长代表,就各自办园理念、文化建设、教育教学管理经验等方面,对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等方面各抒己见,互相交流碰撞与提升。
顺德区教育局局长温联洲发表了讲话,温局长首先充分肯定了十年来我区学前教育取得的巨大进步,指出要在当前国家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背景下,紧握机遇共同谋划创新发展思路。接着,温局长对未来我区学前教育的发展做出了指示,要实施学前教育“四好”工程:“好生态”、“ 好校园”、“ 好园长”、“ 好老师”,并结合国家“十四五”学前教育提升行动计划的出台,研究谋划我区第四期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最后,他对幼儿园疫情防控、安全工作、师德师风建设等明确提出了要求。
区教育局李翠芬副局长则用“不同与相同”、“向外与向内”、“向上与向下”三组关键词,对此次活动作了精简点评和总结。她指出,幼儿园虽然办园历史、师资构成、园长风格等不同,但相同的是幼教人对教育的热情与投入、兢兢业业的奉献精神和巨大的创造力。她寄望幼儿园向外要保持探寻的精神,向内要思考发展规划、课程创设和内心修养;向下扎根,目光长远;向上生长,向阳而生。
会议最后,梅杰华科长强调幼儿园要把安全细节做好,把“以幼儿为中心”的理念落实,并充分发挥区属幼儿园、公办园在全区的示范辐射和引领作用。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此次活动,区教育局为大良街道与区属园搭建的平台,增进了顺德区域公办园所之间的交流、互动,达到了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良好效果。同时,亦是对大良街道学前教育质量的一次检阅和促进。会上,区教育局领导及区属园幼教同仁对大良幼儿园的科学管理及内涵丰富、多元的园所特色一致表示肯定和赞赏,尤其对大良街道拥有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积极奉献的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给予了极高的评价!这犹如为我们大良学前教育注入了“发展强心针”,让所有大良学前教育人备受鼓舞。
未来,大良街道将继续保持开放、共享、同发展的姿态,充分发挥大良学前教育示范、引领和辐射的作用,在幼教道路上不断探索,续写学前教育优质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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