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监管场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代建
1.招标条件
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监管场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代建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事处龙眼村委会燕子岗下横江段
2.2 项目建设规模: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监管场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房屋建筑工程和室外工程构成,本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56500平方米,新建面积约为53590平方米,改建面积约为2750平方米,拆除旧楼面积约为12330平方米。改扩建内容主要包括新建1栋监管综合业务大楼、1栋生活楼(含地下室)、1个监区、1座看守所AB门及收押楼、1栋看守所审讯楼、1座拘戒所备勤楼、以及岗楼、大门、连廊、配电房等,改建1栋拘戒所收押楼、1座拘戒所审讯室及律师会见室等;室外工程有室外道路、围墙、挡土墙、土石方、室外设备管线、室外消防设施、室外活动场地、广场、建筑小品及停车场地、绿化等。本项目总投资约为38500.09万元。
2.3 本项目的代建服务期为 57 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3个月,施工阶段代建管理30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4.1招标内容:代建人按照《顺德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及其配套和代建合同要求负责从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止的全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履行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对代建项目质量、安全、成本、工期和建成效果负总责。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代建范围内必须办理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招标和采购、施工进场协调、施工管理、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项目交付、结算、竣工决算(代建人负责委托部分)、办理资产移交、保修管理、工程档案移交以及建设单位要求承办的其他工作。
2.4.2本标段招标控制价:人民币8,085,019.00元。
2.5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2.6质量目标: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进行质量评定和组织验收,符合设计标准,并通过有关政府建设工程验收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7安全目标:
(1)代建人应全面履行项目建设管理中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建立完善的安全、文 明施工管理制度,避免发生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
(2)代建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有管理责任,并与各有关施工承包人、设备、材料供应商及其他相关合同单位各自承担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承担的相应的法律责任。
(3)代建人应控制专项安全管理资金的支付,监督检查各施工承包人建立的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是否系统、完善。
2.8投资管理目标:力求实现预算不超概算。同时工程结算不得超过保证最大工程费用额,保证最大工程费用额以总概算批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为限额。本代建合同采用“保证最大工程费用”激励制度。
2.9标杆奖项目标: 无 。
2.10其他管理目标:文明施工,争创“零投诉项目”。
2.11代建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表委托人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环保等进行建设管理及开展相关管理工作,承担相应的代建工作任务。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代建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有10年或以上工作经历(提供毕业证书),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类一级注册类执业资格证(如执业资格证为不分等级的,也予以认可)。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或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但中标后可以一周内及时撤离。招标人不接受其中标后在担任本项目工程职务的同时,再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职务申请。
4.4.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0月至 2022 年 3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注:(1)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2)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符合政府暂缓缴交或减免社会保险费用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暂缓缴交或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4.4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4.6.1 投标人近五年内(自2017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作为代建方承担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项目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复印件,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注:PPP、BOT、BT、BOOT、BOO、TOT、EPC、项目全过程咨询、项目管理、投资人或特许经营等投资建设的非代建业绩不予认可(下同)。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4 月 28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递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5 月 23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5 月 23 日 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区交易中心”)二楼“投标资料接收处”(正门右侧,具体按工作人员指引),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交易员是指: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投标企业交易员资格,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成功采集指纹的人员。
注: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需佩戴口罩并出示“粤康码”绿码,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后请即离场,默认开标结果。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如14天内到达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9.5 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联系人:戴工、曾工
电 话:0757-22836879、22836885
招标代理机构: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路15号三座1001-1004室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聂工
电 话:18028119619
电子邮件:376893393@qq.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邮 编:528300
附件:
1.招标条件
禅城区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道建设提升工程(南庄项目二) 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禅发改投审〔2021〕128号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本项目 禅城区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道建设提升工程(南庄项目二)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以 (禅政数监管(2022)10 号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季华西路(季华大桥-登贤大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工程拟对禅城区南庄镇片区内1条道路的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进行改造提升,改造总长度约7.60公里(双向总长度)
2.3 定额工期: 132 日历天,计划工期: 132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日期: /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3444531.82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内容为禅城区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道建设提升工程(南庄项目二)进行施工,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及新建人行道、自行车道,更换现状雨水井盖,安装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广东省、佛山市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工程质量须达到合格或以上。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确保无发生安全事故。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1、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5.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资质类别:施工类企业)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1年 10 月至2022年 3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1年 10 月至2022年 3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7.1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投标人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往前推,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完成过投资额或建安费≥1870万的市政类工程项目。
注: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以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备案)的方为有效。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准。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4月 28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40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5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5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九楼开标五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7.2.1 投标人如采用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的原件密封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且须提供以下身份证明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提交的不需提供)。招标人代表验证身份通过后接收其投标保函密封包,身份验证不通过的不接收其投标保函密封包。投标保函密封包递交后投标人代表可自行离场,不需参加开标会。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标定标分离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3号
联 系 人:
电 话:0757-83351867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承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季华东路顺联公园里2座1319室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余工、刘工
电 话:0757-86320217
传 真:0757-86320217
电子邮件:fscd133@126.com
2022 年 4 月 27 日
附件:
最高可获2000万元奖励!4月26日,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举行政策新闻通气会及宣讲解读会,就今年3月印发的《佛山市禅城区连锁经营行业发展促进办法(暂行)》(以下简称《促进办法》)进行解读。
根据《促进办法》,今后禅城将以更高的奖励金额,更广的扶持范围推动连锁行业发展,助力全区构建“1+1+3+N”商业格局,打响“到佛山·逛禅城”品牌知名度,全力打造区域消费中心。
背景
因应需求推出政策“升级版”
近年来,禅城连锁经营行业持续稳步向前发展,规模不断扩大,有力推动禅城商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伊丽汇、广东益康医药、朴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盒马鲜生、卡地亚(Cartier)、欧米茄(OMEGA)等一批知名连锁品牌已在禅城区设立总部或佛山首店。
事实上,早在几年前,禅城区就以连锁经营作为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重要方向,区政府工作报告连续四年提出发展连锁经营,全区努力建设连锁品牌总部集聚区,促进连锁经营行业的创新与发展,激发现代服务业发展升级的活力和动力,增强消费服务业的“磁场”效应,夯实商业中心地位。
在今年1月初召开的禅城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打造区域消费中心,构建“1+1+3+N”商业格局,打响“到佛山·逛禅城”品牌知名度。
从2017年起,禅城区先后出台《佛山市禅城区连锁企业品牌100计划》《佛山市禅城区连锁经营行业发展促进办法(试行)》《佛山市禅城区连锁经营行业发展促进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政策文件,提升禅城连锁经营能力和品牌影响力,激发连锁行业发展升级的活力和动力。其中,《佛山市禅城区连锁经营行业发展促进办法(试行)》是全国首个连锁行业专项扶持政策。
由于原连锁扶持政策今年已到期,为进一步延续政策促进效果和响应企业在新形势下的发展需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牵头对《佛山市禅城区连锁经营行业发展促进办法(试行)》进行修订,并形成了《促进办法》。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副局长陈娴介绍,本次修订的《促进办法》,是新形势下支持连锁经营行业发展的“升级版”,禅城对连锁经营行业企业的支持依旧保持极大力度。
亮点
新增开办扶持奖励和人才奖励
本次修订的《促进办法》坚持促增量与稳存量相结合,既加大力度吸引连锁企业总部和知名品牌落户,也力求通过政策杠杆作用促使存量企业做大做强。
为吸引优质连锁企业总部落户禅城,《促进办法》新增了开办扶持奖励和人才奖励,属于连锁企业全国总部且年销售额达到20亿元以上的,可获得一次性扶持金额2000万元;属于连锁企业省级及以上区域总部且年销售额达到10亿元以上的则可获得一次性扶持金额1000万元;年销售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但不足10亿元的,将可获一次性扶持资金50万元至300万元不等。
同时,禅城也以“真金白银”揽人才。对于连锁企业总部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50万元以上的骨干人才,将按其个人应税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的区级地方财政贡献部分的100%予以奖励。
记者留意到,与原政策相比,《促进办法》进一步细化知名品牌分类,明确佛山首店分类奖励金额,对老字号企业进行招商扶持。
《促进办法》鼓励商业地产吸引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在禅城区开设佛山市首店。国际知名品牌在禅城开设首店,实际投资总额达到500万元以上,且签订进驻协议3年以上的奖励100万元,而首店属于国内知名品牌的奖励30万元,属于其他特色知名品牌的奖励10万元。
中华老字号在禅城开设佛山市首店的奖励30万元,广东老字号佛山首店则奖励10万元。
除了提高扶持金额吸引优质企业进驻外,《促进办法》还关注存量企业,通过直营连锁认定、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和拓店奖励等奖励措施,促进连锁企业规范发展,不断壮大发展规模,迈上新台阶。比如,获得商业特许经营备案认定的企业总部每年增加5~10家禅城区外加盟店一次性奖励5万元,增加11~30家禅城区外加盟店一次性奖励10万元,增加30家以上禅城区外加盟店一次性奖励15万元。
陈娴表示,从全国各地连锁行业扶持政策来看,该政策的扶持导向、范围和力度均属于全国领先水平。
反响
政策支持力度大企业发展底气足
“政策很接地气、力度很大!”佛山市连锁企业协会执行会长郑斌表示,《促进办法》出台后,协会有信心再引进一批优质连锁企业落户禅城。
早在几年前,在禅城区系列政策支持和推动下,佛山市连锁企业协会牵头在禅城绿地中心打造了连锁经营行业总部集聚区,吸引一批连锁行业企业进驻。“目前我们洽谈的项目有28个,相信在新政策加持下,会有越来越多优质企业选择禅城。”郑斌说。
佛山王府井紫薇港作为引进佛山首店的第一批受益者,去年因引进国际知名品牌而获得100万元奖励。王府井紫薇港总经理陈京说,这给了企业很大的信心和鼓舞。“新办法加大对引进佛山首店的奖励扶持,对我们来说是极大的利好。今年,我们计划引进国际潮流奢侈品牌到禅城,我们有信心在禅城越做越好。”陈京说。
作为月星集团在禅城布局的首个大湾区战略商业项目,佛山环球港目前正在谋划打造华南区域总部。月星集团副总裁贾耀勇表示,《促进办法》出台后,对企业全面招商起了重要的带动作用,相信很快会引进一批全国区域总部落户禅城。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局长李凯表示,希望出台该政策,培育、扶持和引进一批优质连锁品牌,营造连锁行业共融发展良好生态,推动禅城成为连锁品牌的成长地和总部集聚区,进而夯实禅城商业中心地位,提升佛山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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