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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综合科研中心项目-智能化工程(第二次招标)

时间:2022-04-27     人气:688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综合科研中心项目智能化工程,本项目拟新建总建筑面积25595.42㎡,其中:地上15层,建筑面积为18462.55㎡,整体功能为科研业务用房及相关配套......

1.招标条件


综合科研中心项目-智能化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信辉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综合科研中心项目智能化工程,本项目拟新建总建筑面积25595.42㎡,其中:地上15层,建筑面积为18462.55㎡,整体功能为科研业务用房及相关配套;地下2层,建筑面积为7567.88㎡,主要为地下停车场。总投资约22511.92万元,其中智能化工程约为450万元。


2.3 计划工期: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署之日起30日历天内合理安排设计、生产、集成、调试等进度计划并提交招标人;根据施工进度完成前期的管线预埋,具体施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进场施工通知为准,施工工期为180天。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 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包括设备设计、制造、保险、工厂测试、第三方检测(含试验费)、包装、发运、运输、仓储及看管、装卸等相应费用;设计联络及技术交底费用;调试、试运行的费用;提供紧固件以及与安装、有效和安全运行所必须的附件;提供备品备件、辅材;提交图纸、安装维修手册、安全须知和其他书面资料;提供安装和现场试验的指导;参与现场调试、试运行和验收;对运行人进行培训;完成设计联络;完成合同规定的协调工作。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发布清单。


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为¥4491401.10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承包。


2.6 工程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及广东省、佛山市主管部门的有关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2.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的三级或以上《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广东省外企业须同时具备三级或以上《技防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从业资格证》及《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明》);


4.2.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别:建筑业企业)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需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4月2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8.9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年5月18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5月18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开标二室211)(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7.3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程。


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9.4视频监控部分验收标准:


(1)视频监控系统必须按照《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列及实施办法》、《南海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施,确保系统建设符合规范标准。


(2) 大门口及速通闸的视频监控的摄像机必须接入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的南海公安视频图像综合应用云平台。


(3)本项目安防系统必须通过当地公安技防管理部门验收(安防系统第三方中介检测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本系统试运行期为一个月,试运行期满并且在试运行过程中发现问题或故障及时解决后,由招标人组织进行系统竣工验收。验收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及双方共同确定的验收规范进行。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信辉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辉路12号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0757-86256910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海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平四路13号承业大厦第8层09单元之二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3326756738


传真:0757-86329360


电子邮件:444071972@qq.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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