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安局警体训练场配套建设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佛山市公安局警体训练场配套建设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5月12日 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GA22CS0403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安局警体训练场配套建设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19,132.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公安局警体训练场配套建设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719,132.00元
品目号:1-1
品目名称:其他家具用具
采购标的:警体训练场配套设施
数量(单位):1(批)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第二章
品目预算(元):1,719,132.00
最高限价(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公安局警体训练场配套建设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公安局警体训练场配套建设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29日至2022年05月1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5月12日 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层A区之一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5月12日 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层A区之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现场电子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竞争性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开标地点,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纸质响应文件及投标样品(如有)前往开标现场。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数字证书的有效性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5、投标供应商需遵守项目开标地点内部防疫要求规定。如果投标供应商有从外市过来的人员,要严格遵守本市的防疫要求。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公安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号
联系方式:0757-833368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层A区之一
联系方式:0757-833325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电 话:0757-83332528
狮山镇塘头社区上旺、塘二经济社高质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第一批)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狮山镇塘头社区上旺经济社高质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第一批)、狮山镇塘头社区塘二经济社高质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第一批)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分别以南发改资狮字投审〔2022〕3号、南发改资狮字投审〔2022〕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塘头社区居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 。本项目狮山镇塘头社区上旺、塘二经济社高质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第一批)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分别以南发改资狮字投审〔2022〕3号、南发改资狮字投审〔2022〕4号文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塘头社区上旺经济社、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塘头社区塘二经济社。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以下内容:
1、狮山镇塘头社区上旺经济社高质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第一批),含新建雨水管网约1786米,新建污水管网2229米,破除道路2530平方米,并修复道路混凝土2530平方米,及其相关的附属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509.03万元。
2、狮山镇塘头社区塘二经济社高质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第一批),新建埋地污水管道长2255m,新建埋地雨水管道长2060m,混凝土修复路面面积为7888平方米,修建雨水口及检查井,开挖及修复路面等配套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677.13万元。
2.3 计划工期:
2.3.1设计周期要求:
(1)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完成并提交施工图设计;
(2)中标人收到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反馈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完成修改并提交施工修改图纸;
(3)施工图设计文件经招标人确定后,10个日历天内必须提交所有经第三方审查的机构审核合格后的正式施工图文件;
(4)后续服务工作:自工程施工开始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3.2施工周期要求:工程总工期为12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如非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期的(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则每延误一天,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违约金,逾期30天以上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完工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发包人有权在工程款中予以扣除违约金。
2.4招标控制价总金额(最高投标限价)为:¥9521471.54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总金额为:¥9243630.14元;设计阶段总费用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总金额为:¥277841.40元。(各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款要求)
2.5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范围为狮山镇塘头社区上旺、塘二经济社高质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第一批)设计-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和相关要求为准:
2.5.1设计范围:根据“狮山镇塘头社区上旺、塘二经济社高质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第一批)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中确定的建设内容和方案(如变更设计方案须征得发包人同意),对狮山镇塘头社区上旺、塘二经济社高质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第一批)进行现场相关数据的收集、设计、返工和变更设计及提供相应的后续服务工作,以及提交相应的有关技术资料等。
注:后续服务工作为发包人提供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后,在工程施工期间继续提供的相关图纸的设计修改服务以及设计人员现场设计配合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①制定一系列的质量控制体系程序文件;②实施全过程控制;③签订设计服务承诺书。
2.5.2施工范围:本项目为新增及旧管改造污水管网及其相关的附属工程。具体施工内容最终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承包方式:
(1)包施工图设计、包施工、包设备及材料采购管理、包工期、包质量、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配合、包安全、文明施工(中标人必须注意施工安全,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如造成人身安全或工伤死亡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负责),包税金、包移交、包竣工验收、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保修等相关的全部工作。
(2)本工程由中标人负责无条件办理报建、验收工作的一切手续及承担中标人应支付的费用;竣工时要求该工程能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如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工程不能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则招标人不予结算工程款。
(3)招标人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有权对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2.7工程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颁布的有关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以最新修订版本为准)》、《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加强我区重点建筑项目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南建设工〔2016〕76号)、《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南建设〔2016〕123号)、《关于印发<南海区工地围挡(墙)公益广告规范指引>的通知》(南宣字〔2020〕22号)等规定的标准、要求(如有最新文件的,按最新文件精神执行)。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1)、(2)项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燃气、轨道交通除外);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符合上述第(1)点要求的一家施工单位与第(2)点要求的一家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承担本项目施工的单位为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招标文件对收款方式另有约定的除外)。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提供)
4.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对应类别(建筑业企业、设计类企业)的网页打印件)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市政)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4.6.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可兼任本项目拟派的施工负责人。
4.7对拟派施工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7.1对拟派施工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市政)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7.2投标人拟派驻施工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 拟派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4.7.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施工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8对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委派)
4.8.1对拟派设计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级)职称。
4.8.2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的拟派设计负责人,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信息登记手续。
4.8.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9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9.0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可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2年 5 月 23 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2年 5 月 23 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5 月 23 日 9 时 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开标二室211)(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理人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授权代理人非投标人的交易员,还须另行提交投标人一名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交易员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的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内)。
注: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本地的投标人委托本地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的方式寄给授权代理人。
7.4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投标人代表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有权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进入中心前,须测量体温(37.3摄氏度以下),出示绿色粤康码、绿色行程卡、主动申报健康情况,否则不予进场;
2)进入中心须凭4月11日以来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行程卡,否则不予进场;
3)当日从市外返回佛山人员须凭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进入,否则不予进场;
4)近14天内到达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绿色行程卡显示有*标识的地区,须出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7天3检”(须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予进场;
5)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摄氏度),粤康码(黄码或红码)异常,不得进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塘头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白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陈冠楠、余春龙
电 话:0757-86361691、0757-86319790
传 真:0757-86368680
电子邮箱:nhhongzheng@126.com
紫苏叶闻起来味道奇特,讨厌它的人觉得难闻,对于喜欢它的人来说,拿它入菜却是好吃的不要不要的。紫苏和鸭真的是绝配,紫苏去掉鸭子的骚味。不夸张的说,连姜片都好好吃,骨头都好入味。重点烹饪简单,零难度。
食材用料:
鸭肉:四分之一只;紫苏:一把;芹菜:2-3棵;葱:2-3棵;蒜:8瓣;干辣椒:3颗;姜:一大块;青辣椒:3棵
盐:半勺;生抽:适量;耗油:适量;油:适量
紫苏焖鸭的做法:
1.先处理好鸭子,将鸭子清洗干净,剁成小块备用。
2.将配料切好,紫苏切细,芹菜和葱切断,青辣椒和干辣椒切圈圈,姜去皮切小块拍扁,蒜去皮备用。
3.热锅放油,放鸭肉下去中大火慢慢煸香煸出油,煸至两面稍微有点金黄。
4.炒香鸭肉之后放姜片,蒜,干辣椒,葱头,翻炒片刻。
5.加入生抽、盐、耗油,翻炒均匀之后加入清水。
6.倒入紫苏叶,盖上锅盖煮30分钟左右,中途翻动几次;
7.用筷子戳一下鸭肉,觉得可以插入就可以放入芹菜和青辣椒,盖上锅盖焖5分钟就可以大火收汁。
8.收到差不多的时候,倒入葱叶子,大火翻炒均匀出锅。
9.鸭肉有慢慢的紫苏味,带上一点点辣味,来一口,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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