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龙江110千伏苏溪输变电站电缆管廊通道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1.招标条件
龙江110千伏苏溪输变电站电缆管廊通道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顺发改资(龙江)〔2022〕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工程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 110kV 苏溪变电站在朝阳工业区规划道路段 110kV 电缆线路土建通道的建设,起点为 110 千伏苏溪站 A1 点,终点为新建电缆终端场 N1 围墙外 B6 点(不含终端场及场内电缆沟)。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如下:
电力工程:新建双回路电缆沟路径长约 957m(不含电缆进站土建长度),四回路电缆沟路径长约 1171m;双回路桥架 24m,双回路排管64m,桥架及中间接头井的接地网安装;10套视频监控装置安装;新建电缆工作井11座,桥架工井 2 座以及相关辅助设施等;
市政工程:现状地面开挖整平至规划标高;电缆沟路沿线混凝土路面的拆除、修复约4380㎡;地基处理等。
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文件。
2.3 定额工期: / 日历天,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日期: / 。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9148264.53(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为 110kV 苏溪变电站在朝阳工业区规划道路段 110kV 电缆线路土建通道的建设,起点为 110 千伏苏溪站 A1 点,终点为新建电缆终端场 N1 围墙外 B6 点(不含终端场及场内电缆沟),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9148264.53(元)。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1)和(2)两项资质:
(1)承接电力工程部分需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的条件:
①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下属监管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或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③通过佛山供电局A类生产项目合格承包商审查备案(施工类别),具体企业名录以佛山供电局生技部20220019号文附件“A类生产项目承包商资信评价结论表”为准(如有最新文件以最新的为准)。
(2)承接市政工程部分需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4.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电力工程(或输变电工程)资质单位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多于2家。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截图。(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机电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截图,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及《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电子证照)。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1年 12 月至 2022 年 5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拟派其他主要人员的要求
4.7.1市政专项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提供):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截图,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及《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21 年 12 月至 2022 年 5月)为拟派市政专项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与市政专项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 对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个人和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38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7 月 13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7 月 13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投标资料接收处”(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门右则,具体按工作人员指引)(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需佩戴口罩并出示“粤康码”绿码,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后请即离场,默认开标结果。
7.4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且14天内未到达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工程管理中心
地 址: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
邮 编: 528318
联 系 人: 程工
电 话: 0757-23888732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建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南国东路卓越大厦八楼801室
邮 编: 528300
联 系 人: 黄工
电 话: 0757-28090289
电子邮件: 508293609@qq.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邮 编:5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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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东省普通高考评卷
高考成绩将于6月24日发布
6月24日13:45起向考生推送成绩
成绩公布方式 :
(一)短信推送方式
6月24日13:45起,已在高考报名系统绑定手机的考生,将收到来自号码10639678或10692315731推送的成绩短信,请考生密切留意手机信息。
(二)官微小程序查询方式
6月24日14:15起,考生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在页面底部选择“小程序”栏,点击进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小程序,点击“考试成绩”,选择考生对应的考试类别,通过考生号和密码登录即可查询考试成绩。
(三)百度智能小程序查询方式
6月24日14:15起,考生通过百度App搜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打开“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智能小程序”进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发布平台,点击“考试成绩”,选择考生对应的考试类别,输入考生号和密码登录查询成绩。
(四)“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查询方式
6月24日14:15起,考生在微信搜索并进入“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点击“成绩查询”,选择考生对应的考试类别,通过考生号和密码登录即可查询考试成绩。
成绩证书打印方式
(一)官微小程序下载方式
7月3日9:00起,考生可以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自行下载并打印成绩证书。具体操作为: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小程序中点击进入“证书打印”,选择考生对应的证书类别,填写考生信息登录后,即可下载成绩证书并自行打印。
(二)粤省事小程序下载方式
7月3日9:00起,考生可以通过“粤省事”小程序自行下载并打印成绩证书。具体操作为:在“粤省事”小程序中选择“教育服务”,点击“高考成绩证书下载”,填写考生信息并核验通过后,即可获取成绩证书的下载链接并自行打印。
(三)百度智能小程序下载方式
7月3日9:00起,考生可以通过百度智能小程序自行下载并打印成绩证书。具体操作为:通过百度App打开“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智能小程序”进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发布平台,点击“证书打印”,通过考生号和密码登录,即可下载成绩证书并自行打印。
6月25日17:00前
可申请复查分数
申请复查程序
考生获得高考成绩后,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疑问,可在6月25日17:00时前携带准考证到所在中学或当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并按复查科目填写《考生申请复查普通高考各科目成绩登记表》。复查内容为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答卷是否漏评,答卷扫描是否准确,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的宽严问题。省教育考试院将于6月27-28日组织专人进行复查。
复查结果告知
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考生,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将对其分数进行更正,更正后的成绩除直接发送给本人外,同时由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通知考生本人。复查后,分数无误的考生名单电子文档将反馈给各地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由各地市通知考生。考生可以通过网络方式查询,申请查分的考生可于6月29日8:00起通过“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成绩查询模块按相关提示查询复查结果。
严禁公布、宣传、炒作
“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
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各地各中学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教育部对高考宣传工作要求,落实主体责任,严禁通过任何形式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高分屏蔽生”“高考喜报”等内容,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向班主任和学校报告高考成绩,不得在录取前统计发布高分考生分布统计,严禁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擅自评论试题难度,避免引发社会焦虑。
高考出分在即
志愿填报也即将被提上日程
志愿填报辅助系统来啦
为帮助广东考生更好地填报高考志愿,广东省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开发了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考志愿填报辅助系统(网址:https://zyfz.eesc.com.cn),该系统提供我省近四年普通高考招生录取相关情况,包括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一分一段表、各专业录取最低分等,免费供广大考生查询,考生可以结合《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志愿填报指南》《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使用,为正式填报志愿做好充分的准备。
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考志愿填报辅助系统于6月24日15:00起正式开放,参加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考的考生(不含依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3+证书考试考生)可使用考生号或身份证号登录,登录密码与高考报名系统的密码相同,操作流程详见下方视频。
温馨提示
1.志愿填报辅助系统并非正式的志愿填报系统,主要是为考生提供广东省2022年高考志愿填报辅导服务。本系统提供的2018-2021年录取相关数据,仅作参考。考生填报志愿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进行正式填报。
2.志愿填报辅助系统免费提供给考生使用,但同一考生号在同一时段只能在一个终端登录,请广大考生妥善保管好考生号及密码,慎防他人盗用。
河滘环村涌(图南至市场段)岸线整治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7月0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440604-2022-02044
项目名称:河滘环村涌(图南至市场段)岸线整治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18081.1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河滘环村涌(图南至市场段)岸线整治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418,081.16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67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雾天(除不可抗力原因外)而延长。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 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或2021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 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 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河滘环村涌(图南至市场段)岸线整治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本项目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河滘环村涌(图南至市场段)岸线整治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按照《投标函》进行承诺。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5)供应商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佛山市水利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登记备案。
(6)凡是参与我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 办法》及《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要求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提供相关网页查询截图)。
(7)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局门户网站、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我市水利工程的投标(提供相关网页查询截图)。注:供应商纳入“黑名单”则该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供应商的企业状态以开标当天信用信息的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22日至 2022年06月28日 ,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 ,下午 12:00:00至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7月0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会议室(南庄镇紫洞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7月0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会议室(南庄镇紫洞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现场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
5.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留意响应文件澄清、磋商、最后报价等环节信息(建议自行携带电脑并登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应的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未按要求进行响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最后报价不高于前一轮报价)。
6.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元为单位,在《首轮报价表》中“响应报价(元/%)”因系统格式问题无法调整,实际应为“响应报价(元)”;因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为系统直接生成无法调整,请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项目特点情况选用。
7.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人员,必须无14天内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近21天内有境外地区旅居史(不含澳门)、无新冠肺炎“十大症状”,且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绿色”健康码方可进入!并配合检查健康码、行程码,佩戴口罩并配合测温工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城建水务综合事务中心(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水利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解放路2号
联系方式:85336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盈科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天安中心13座801
联系方式:0757-833631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
电 话:0757-83363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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