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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2022年公路站桥梁定期检查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2-06-25     人气:8517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2022年公路站桥梁定期检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备案)实施,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公路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的2022年公路站桥梁定期检查项目......

1.招标条件


2022年公路站桥梁定期检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备案)实施,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公路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的2022年公路站桥梁定期检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2022年公路站桥梁定期检查项目,本次定期检查桥梁数量为200座,总长43911.912延米,桥梁主要为佛山市南海区公路管理站负责养护的桥梁(南海区),根据《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5120—2021的相关规定,对桥梁进行定期检查,评定桥梁技术状况等级等数据,以指导桥梁的养护维修工作,及时掌握公路桥梁病害发展情况,逐步建立起该地区的桥梁技术状况信息管理档案,确保桥梁的安全运营。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的定期检查任务书。


2.3服务期: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


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4591468.16元。


2.5招标范围:负责2022年公路站桥梁定期检查、检测、登记、建档等工作。


具体定期检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桥面系及附属结构物的外观情况:①平整性、裂缝、局部坑槽、拥包、车辙、桥头跳车;②桥面泄水孔的堵塞、缺损;③人行道铺装、栏杆扶手、端柱等部位的污秽、破损、缺失、漏筋、锈蚀等;④墩台、锥坡、翼墙的局部开裂、破损、塌陷等。


(2)上下部结构异常变化、缺陷、变形、沉降、位移,伸缩装置的阻塞、破损、联结松动等情况。


(3)排查依附在桥梁上的管线情况。


(4)检查在桥区的施工作业情况。


(5)桥梁限载标志及交通标志设施等各类标志完好情况。


(6)桥面系:桥面铺装、桥头搭板、伸缩设置、排水系统、人行道、护栏等。


(7)上部结构:主梁、主桁梁、主拱圈、横梁、横向联系、主节点、挂梁、联结件等。


(8)下部结构:支座、盖梁、墩身、台帽、台身、翼墙、锥坡及河床冲刷情况等。


(9)其他较明显的破损及不正常情况。


(10)桥梁基本资料的档案填写,参照一桥一档办法管理。


(11)永久观测点设置或复测,编写测量成果报告。


(12)交通疏导、安全措施。


2.6承包方式:固定单价包干。


2.7质量要求:根据《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5120—2021)、《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H21-2011)和《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农村公路桥梁定期检查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佛交【2013】331号)规定的定期检查相关规定内容。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且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4.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路桥专业工程师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有交通部核发的桥梁隧道工程试验检测师或桥梁检测工程师。


4.4.2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5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4.5.1 项目总工的资格要求:1人,具有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有交通部核发的桥梁隧道工程试验检测师或桥梁检测工程师。


4.5.2 检测师的资格要求:5人,均具有交通部核发的桥梁隧道工程试验检测师或桥梁检测工程师。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6月2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9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7月15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7月15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一室212(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7.3递交投标文件人员:


7.3.1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外)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委托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寄给授权委托人。获授权的委托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获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人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如获授权委托人即为交易员本人时不须重复提供)。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2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按规定递交了投标文件并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结果的确认等开标过程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7.3.3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进入佛山市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3.4交易中心进场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相关事项的最新通知:


(1)投标人进入中心前,须测量体温(37.3摄氏度以下),出示绿色粤康码、绿色行程卡、主动申报健康情况,否则不予进场;


(2)进入中心须凭5月15日以来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行程卡,否则不予进场;


(3)当日从市外返回佛山人员须凭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进入,否则不予进场;


(4)近14天内到达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绿色行程卡显示有*标识的地区,须出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7天3检”(须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予进场;


(5)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摄氏度),粤康码(黄码或红码)异常,不得进入。


(6)防控工作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如有最新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请密切留意当地交易部门或疾控部门最新发布的通知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公路管理站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兴业东路 8 号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黄文珊


电    话:0757-8628668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智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一路26号一座一幢603室自编2号(住所申报)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邓彤


电    话:0757-82131230


传    真:0757-82131230


电子邮件:gdzh_f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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