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普惠平台类企业线上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业务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3〕60号)有关精神,为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对中小微企业的服务支持力度,扩大中小微外贸企业覆盖面,现就做好普惠平台类企业线上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引导企业用足用好中央、省、市各级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扶持政策,充分利用金融工具防范风险,扩大出口和解决融资难。
二、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我市“普惠平台类”企业(2022年度出口额600万美元(含)以下)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在线申领出口信用保险保单,力争2023年各区中小微出口企业政策申领覆盖率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0%)。业务咨询可联系中国信保广州地区小微客户专员(朱经理 020-37198050,王经理020-37198057)。
特此通知。
广州市商务局
2023年4月18日
(联系人:市商务局贸发处 林岚,81096078)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管理委员会:
报来《天河科技园管委会关于商请开展天河智慧城地铁站东南侧地块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的函》(穗高天管函〔2023〕88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意见函复如下:
一、天河智慧城地铁站东南侧地块位于我市天河区,用地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在建设前应当进行文物考古调查、勘探。
二、请及时与具有考古发掘团体资质的单位联系,提供相关资料和必要的考古工作条件,尽快协助进行工程地块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如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发现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还须进行考古发掘。根据《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前考古调查勘探程序规定》,该项考古工作可委托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开展。
三、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石刻等不可移动文物,须在文物部门指导下制定保护措施,并将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报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四、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具有特别重大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必须实施原址保护的,应由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制定勘察设计方案,相应的文物部门批准后实施。
此复。
附件:广东省内文物考古发掘单位及联系方式
广州市文物局
2023年4月14日
(联系人:罗翀,联系电话:38925449)
附件
广东省考古发掘团体单位统一对外联系方式
单位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联系人手机 | 单位地址 | 单位邮箱 |
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 郜凯玮 | 020-87049371 | 15013329447 | 广州市越秀区培正一横路8号 | gdwwkgs@126.com |
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 | 程浩 | 020-31361609 | 13539753625 | 广州市番禺区南汉二陵博物馆 | gzkg95@163.com |
深圳市文物考古鉴定所 | 吉笃学 | 0755-22202827 0755-22201245 | 13632726012 |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01号鸿昌广场61楼 | Kgs2004@163.com |
珠海市博物馆 | 郭雁冰 | 0756-3324116 | 13192277951 | 珠海市吉大景山路191号九洲城 | zhsbwg@163.com |
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 | 靳静山 | 020-84113167 | 18802034664 |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334栋 | 496006329@qq.com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报来《广州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开展轨道交通十二号线仑头站考古调查及勘探工作的函》(穗铁建建管函〔2023〕252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意见函复如下:
一、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属我市行政区内新建或者扩建道路、桥梁、高速路、地铁、网管等重大线型工程,所报仑头站为其构成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在建设前应当进行文物考古调查、勘探。
二、请及时与具有考古发掘团体资质的单位联系,提供相关资料和必要的考古工作条件,尽快协助进行工程地块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如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发现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还须进行考古发掘。根据《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前考古调查勘探程序规定》,该项考古工作可委托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开展。
三、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石刻等不可移动文物,须在文物部门指导下制定保护措施,并将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报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四、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具有特别重大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必须实施原址保护的,应由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制定勘察设计方案,相应的文物部门批准后实施。
此复。
附件:广东省内文物考古发掘单位及联系方式
广州市文物局
2023年4月14日
(联系人:罗翀,联系电话:38925449)
附件
广东省考古发掘团体单位统一对外联系方式
单位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联系人手机 | 单位地址 | 单位邮箱 |
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 郜凯玮 | 020-87049371 | 15013329447 | 广州市越秀区培正一横路8号 | gdwwkgs@126.com |
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 | 程浩 | 020-31361609 | 13539753625 | 广州市番禺区南汉二陵博物馆 | gzkg95@163.com |
深圳市文物考古鉴定所 | 吉笃学 | 0755-22202827 0755-22201245 | 13632726012 |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01号鸿昌广场61楼 | Kgs2004@163.com |
珠海市博物馆 | 郭雁冰 | 0756-3324116 | 13192277951 | 珠海市吉大景山路191号九洲城 | zhsbwg@163.com |
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 | 靳静山 | 020-84113167 | 18802034664 |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334栋 | 496006329@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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