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汽番禺汽车城物流中心项目二期勘察设计补充公告
广汽番禺汽车城物流中心项目二期勘察设计
补充公告
广汽番禺汽车城物流中心项目二期勘察设计 (项目编号:JG2023-1926)招标公告于2023年4月21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发布,现对原招标公告的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一、招标公告部分:
无
二、招标文件部分:
条款 |
原文 |
现文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 |
最高投标限价:439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9万元(单价:100元/米,暂定总米数1900米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80万元,BIM技术应用费高投标限价为40万元)。 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以上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超过以上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最高投标限价:439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9万元(单价:100元/米,暂定总米数1900米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80万元,BIM技术应用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0万元)。 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以上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超过以上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投标人须知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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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三)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四)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五)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六)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七)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八)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九)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十)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区域范围不包括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一)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二)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三)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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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表一:
商务文件综合评分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企业综合实力 |
15 |
非联合体投标人进行投标得15分,联合体投标人进行投标得8分。 |
2 |
企业业绩 |
15 |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勘察合同金额≥30万元的建筑工程项目勘察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6分。(项目业绩需提供项目勘察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时间和合同金额以合同中载明的为准;若是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负责勘察工作的一方提供。) |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设计合同金额≥300万元的建筑工程项目设计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6分。(项目业绩需提供项目设计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时间和合同金额以合同中载明的为准;若是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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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设计合同的建筑工程BIM设计的:每项得1.5分,最高得3分。(项目业绩需提供项目设计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时间和合同金额以合同中载明的为准;若是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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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业绩获奖 |
15 |
勘察企业获奖: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接的勘察项目,获得省级(或以上)奖项,每项得2分;获得市级(副省级)奖项,每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6分。(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时间以获奖证书中颁发日期为准;若是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负责勘察工作的一方提供。) |
设计企业获奖: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接的设计项目获得省级(或以上)奖项,每项得3分;获得市级(副省级)奖项,每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9分。(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时间以获奖证书中颁发日期为准;若是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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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业认证 |
15 |
同时具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9分;否则本项不得分。 (若是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
具有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版认证证书AAA+(或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得6分;AAA的得3分;AAA以下的得1分。 (若是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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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企业信誉 |
12 |
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资信评估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信用等级证书AAA级的得6分;AA级得3分;A级得1分;其他情况得0分。 (若是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
有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得6分;无得0分。(若是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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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人员配备 |
28 |
项目负责人职称和业务能力: 1、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4分。 (需提供职称证书、近1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2、2020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设计合同金额≥300万元的建筑工程项目设计的项目负责人的:每项得3分,最高得6分。 (项目业绩需提供项目设计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时间和合同金额以合同中载明的为准。) |
各专业负责人设计资质及业务能力: 1、建筑专业: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的,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分;最高得2分; 2、结构专业: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分;最高得2分; 3、给排水专业: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的,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分;最高得2分; 4、电气专业: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分;最高得2分; 5、暖通专业: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资格的,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分;最高得2分; 6、动力专业:具有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资格,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分;最高得2分; 7、勘察专业: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专业)资格的,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分;最高得2分; 8、规划专业:具有一级注册规划工程师资格,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分;最高得2分; 9、造价专业: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分;最高得2分; (各专业负责人需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及近1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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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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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
2.本表按百分制评分,所以评委每个分项的分数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除有说明外上表中各评审要素仅对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方进行评审。
评委签名:
现文:附表一:
商务文件综合评分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企业业绩 |
21 |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勘察合同金额≥15万元的建筑工程项目勘察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6分。(项目业绩需提供项目勘察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时间和合同金额以合同中载明的为准;若是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负责勘察工作的一方提供。) |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设计合同金额≥300万元的建筑工程项目设计的:每项得3分,最高得9分。(项目业绩需提供项目设计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时间和合同金额以合同中载明的为准;若是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
|||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设计合同的建筑工程BIM设计的:每项得3分,最高得6分。(项目业绩需提供项目设计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时间和合同金额以合同中载明的为准;若是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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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业绩获奖 |
15 |
勘察企业获奖: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接的勘察项目,获得省级(或以上)奖项,每项得2分;获得市级(副省级)奖项,每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6分。(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时间以获奖证书中颁发日期为准;若是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负责勘察工作的一方提供。) |
设计企业获奖: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接的设计项目获得省级(或以上)奖项,每项得3分;获得市级(副省级)奖项,每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9分。(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时间以获奖证书中颁发日期为准;若是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
|||
3 |
企业认证 |
15 |
同时具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9分;具备其中两项的得6分;具备其中一项的得3分;全不具备不得分。 (若是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
具有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版认证证书AAA+(或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得6分;AAA的得3分;AAA以下的得1分。 (若是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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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业信誉 |
12 |
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资信评估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信用等级证书AAA级的得6分;AA级得3分;A级得1分;其他情况得0分。 (若是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
有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得6分;无得0分。(若是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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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人员配备 |
37 |
项目负责人职称和业务能力: 1、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4分。 (需提供职称证书、近1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2、2020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设计合同金额≥300万元的建筑工程项目设计的项目负责人的:每项得3分,最高得6分。 (项目业绩需提供项目设计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时间和合同金额以合同中载明的为准。) |
各专业负责人设计资质及业务能力: 1、建筑专业: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的,得1.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5分;最高得3分; 2、结构专业: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得1.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5分;最高得3分; 3、给排水专业: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的,得1.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5分;最高得3分; 4、电气专业: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得1.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5分;最高得3分; 5、暖通专业: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资格的,得1.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5分;最高得3分; 6、动力专业:具有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资格,得1.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5分;最高得3分; 7、勘察专业: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专业)资格的,得1.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5分;最高得3分; 8、规划专业:具有一级注册规划工程师资格,得1.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5分;最高得3分; 9、造价专业: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得1.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5分;最高得3分; (各专业负责人需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及近1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
|||
|
合计 |
100 |
|
注:1.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
2.本表按百分制评分,所以评委每个分项的分数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除有说明外上表中各评审要素仅对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方进行评审。
评委签名:
广州广汽商贸物流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7日

- 项目名称:云港城项目11#地块(3-7栋)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2097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4月28日 0时0分~2023年5月22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1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6818.112362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项目负责人使用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上传件。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再上传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平台,上传件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7、投标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中标价大于或等于10000万元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绩)。 注:(1)业绩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关键页、质量验收资料关键页或业主方证明扫描件。 (2)完成时间以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间为准或业主方证明时间为准。验收记录至少具有建设单位(或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盖章。 (3)单独发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金额,投标人须提供载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绩金额的相关证明材料。 (4)总承包依法分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绩金额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 (5)施工总承包(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工程:业绩金额以总承包施工合同载明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金额为准,如施工合同不能单独体现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金额,投标人须提供载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绩金额的相关证明材料。 (6)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证明资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注:投标人声明中签字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与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一致。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3、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publicity/punishGz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5月22日 10时0分 - 2023年5月22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4月28日 0时0分 - 2023年5月22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5月22日 9时45分 - 2023年5月22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项目名称:2023年新光快速路维修专项设计项目
- 项目编号:JG2023-2090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4月28日 0时0分~2023年5月18日 8时45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35.0975
- 投标人资格条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和桥梁工程)甲级专业设计资质;中国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外国或中国澳门、中国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中国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或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5月18日 8时45分 - 2023年5月18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新闻发布厅(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4月28日 0时0分 - 2023年5月18日 8时45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5月18日 8时30分 - 2023年5月18日 8时45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新闻发布厅(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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