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道路建设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某单位道路建设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某单位道路建设工程(第二次)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某单位,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某单位道路建设工程(第二次)
2.2 项目编号:2023-JKCZFZ-G1001
2.3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
2.4 计划工期:75日历天,工期不因雨天、假期等因素而延长,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开工令为准,完工时间以发包人确认为准。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本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主要包括3235.76平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及软基处理、350米低压电缆改迁。
招标控制价:1352940.56元。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综合单价包干。
2.7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的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 gdcic.net)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3.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提供有效并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工程 专业 贰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3.4.2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出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22年 10月至2023年 3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社保证明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
3.4.4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3.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5.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一)申领时间: 2023 年4月 28日至2023年 5月12日,每日上午 9 : 00 至 12: 00 ,下午 2 : 00 至 5 : 30 (北京时间,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报名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二)申领方式(通过邮箱发送报名资料,报名成功后邮件获取 ):
联系电话:13068699993
联系人:徐工
邮 箱:408443500@qq.com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以1份PDF形式发送邮箱: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企业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投标人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被列入军队采购供应商暂停名单(注:以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军队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投标保证金
5.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7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6.1.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23年 5 月 19 日 9时 00 分至 9 时30 分;
6.1.2 开标时间:2023年 5月 19日 9 时 30 分。
6.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夏南路创越文化时代创意园 4座704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须提供)、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进行当场验证,验证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注:仅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即不授权他人出席),法定代表人视为授权代理人,其身份证明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8.异议与投诉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8.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8.3 根据监督部门要求公开征集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问题线索,征集时间不限于公示期; 监督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588035235。
9.其他
9.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 |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夏南路创越文化时代创意园 4座704 |
邮 编:528000 | 邮 编:528000 |
联 系 人:周先生 | 联系人:徐工 |
电 话:18588035755 | 电 话:13068699993 |
电子邮件:408443500@qq.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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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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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新花大道(花都大道-迎宾大道)工程第三方检测监测(第3标段)
- 项目编号:JG2023-2127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4月28日 0时0分~2023年5月22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1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761.5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以下相应资质: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CMA)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且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覆盖:地基与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应涵盖工程监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CMA)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招标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应具有以下①、②、③之一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4.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签署盖章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注:1、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由各方均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须出现各成员单位名称及盖章的,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之间不受限制),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6.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需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②投标人需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③近二年(从2021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5月22日 10时0分 - 2023年5月22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2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4月28日 0时0分 - 2023年5月22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5月22日 9时30分 - 2023年5月22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2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对下列项目采取招投标方式组织交易,现将交易结果信息公告如下:
一 | 项目名称 | 大江村聚星4#楼一层 | |||
招标人 | 大江村聚星股份经济合作社 | ||||
二 | 交易结果 | 资产名称 | 建筑面积 | 中标人 | 中标金额 (租金不含税) |
聚星4#楼一层 | 2693m2 | 佛山市新俊涛隆针织有限公司 | 37元/月/m2 | ||
三 | 交易地点 |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一路125号2座3层之一开标室 | |||
四 | 交易机构 |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电话:0757-82210420 | |||
五 | 交易时间 | 2023年4月27日 | |||
六 | 公示时间 | 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8日 |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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