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乐从医院神经外科手术显微镜招标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医院神经外科手术显微镜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神经外科手术显微镜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6月29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6-2023-05426
项目名称:神经外科手术显微镜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神经外科手术显微镜):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医用光学仪器 | 神经外科手术显微镜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5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神经外科手术显微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神经外科手术显微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必须是医疗设备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6月08日 至 2023年06月1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6月2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乐从医院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大道45号
联系方式:0757-283381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17层
联系方式:0757-83130985、831302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小姐、关小姐
电 话:0757-83130985、83130272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08日
白坭镇南部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为保障公众参与权和知情权,现对本项目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白坭镇南部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佛山市三水西江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季华路西延续北侧,龙池涌南侧、小海涌西侧位置,地理坐标:112°51′47.689″E,23°0′26.675″N。
建设内容:建设单位拟在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季华路西延续北侧,龙池涌南侧、小海涌西侧建设白坭镇南部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工程,占地面积17560m2,本项目设计规模为1.0万m³/d,纳污范围主要包括莘村工业污水处理厂现状处理规模、龙池村、银洲村、莘村、上梁村、区家村及周村村生活污水、正在开发的白坭镇聚龙湾片区B、C片区污水。本项目总投资约15061.26万元,拟劳动定员24人,采用三班倒工作制,每班8小时,全年365天运行。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8Zg8D04K79GsbvXDCc0rg 提取码:28xx;征求意见稿纸质报告书可于建设单位佛山市三水西江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查阅,其地址及联系方式见下文。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所有公众。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8Zg8D04K79GsbvXDCc0rg 提取码:28xx,也可联系建设单位领取。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如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并以信函、电子邮件、信访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佛山市三水西江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5989956200
电子邮箱:469534542@qq.com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工业大道16-1号之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意见的反馈时间为自公示发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
佛山市三水西江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6月8日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委托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顺德区杏坛工业园漂染集控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依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130-2019)、《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9号)、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委托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杏坛工业园漂染集控区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依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130-2019)、《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9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文件要求,需要对规划实施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结果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同时帮助环评单位和规划审批部门收集社会公众对本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完善规划内容,将规划实施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备注:原规划名称《顺德区杏坛镇漂染城产业发展规划》,因园区范围及规划方向调整,规划正式更名为《杏坛工业园漂染集控区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0年)》。
一、规划概述
位于杏坛东翼的漂染集控区占地942.1亩,园区目前以纺织染整企业为主导,工业区临近顺德核心城区,具有优厚的地理位置和便利的交通,也是杏坛乃至顺德重要的纺织品生产集中基地,园区内共有纺织染整生产企业19家,配套工业污水处理厂1座(废水处理规模72000m³/天)。
规划园区主要采用现有企业自主改造模式,遵循以“存量产业+增量产业”结合的产业发展布局和规划。工业城内现有企业在满足生产需要基础上,将增量产业空间投入市场,发展其他纺织产业类及新兴产业。
规划期间,园区现有纺织染整类工序设备规模、排污量保持不变,企业可通过清洁生产改造与设备升级改造等方式增加产能。此外,规划实施期内也将落实工业废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远期新增30000m³/日的中水处理规模,日产中水量15000m³/日,园区废水排放量将从现72000m³/日,减少为57000m³/日,将有利于促进区域水资源节约。
新兴产业部分则积极拓展纺织类相关产业,以及新能源相关产业、电子信息产业和智能家居产业。
二、规划实施的主要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概述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主要来自于园区建设过程,产生的污染物包括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建筑余泥渣土、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生态影响等。通过分析,施工期影响属于短期影响,规划实施建设期通过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营运期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规划实施期间,园区主要污染物为纺织染整废气、集中污水处理厂异味、喷漆废气,原料切割加工产生的颗粒物,园区内车辆交通废气等。规划要求进驻园区的企业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合适的废气收集和治理措施并达标排放。对于产生异味较大的工序应加强密闭收集,并开展定期监测,纺织染整集中污水处理厂通过加盖密闭等方式大幅减少异味气体外逸。园区依托区域现有集中供热设施,禁止各类新建锅炉和导热油炉(电能除外),进驻企业优先使用区域供热,通过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推动企业节能清洁生产、加强企业污染控制等措施,减缓规划实施对附近大气环境的影响。
(2)水环境影响:规划落实过程中,其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纺织染整废水、喷漆水帘机及水喷淋废水、员工生活废水等。规划实施近期,园区内生产企业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杏坛生活污水处理厂。园区内纺织染整企业生产废水收集后经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顺德支流水道,规划实施期间,纺织染整企业设备规模保持不变,纺织染整废水不新增排放量,通过中水回用工程的落实,削减印染废水外排顺德支流水量。增量产业中,喷涂产生的水帘机废水和喷淋塔废水,此类生产废水属高浓度有机废水,产生量较少,可在厂内妥善存储,存量充足后委托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此类高浓度有机废水不在园区及周边水体排放,对附近水环境影响轻微。规划通过倡导企业节约用水,推行园区内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探索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技术,推动企业废水治理设施落实等措施,减缓对区域水环境影响。
(3)声环境影响:根据规划要求,企业需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能够有效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周边敏感点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规划实施期内,园区内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员工生活垃圾以及漆渣、废机油、废弃化学品及其包装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供应商回收利用,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漆渣、废机油、废弃化学品及其包装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废水污泥交有处理能力相关单位综合利用。规划期间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采取上述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5)环境风险:规划实施期内,主要环境风险包括电线短路或其他操作失误引发的火灾爆炸、液态原料或生产废水管道泄漏。火灾爆炸会造成附近大气环境污染,所产生的消防废水会对附近北马涌、顺德支流、周边土壤等造成一定影响,泄漏事故则会对附近土壤和水体噪声影响。若能加强管理,定期检查,则不会酿成事故。此外废水和废气的事故排放,如果能做好防止措施,及时控制,即可防止该类事故排放的发生。综上,通过加强风险防范措施,定期检查维护环保处理设施,制定应急预案等措施,其环境风险可控。
3、环境承载力分析
通过对接顺德区“三线一单”初步成果,和对规划实施期近期、中期、远期的发展情况进行污染物排放核算与分析,结合区域环境承载力和污染物容量计算,规划实施期间,区域环境具有良好的环境承载力,不会突破环境质量底线。
4、规划方案优化建议
本次规划环评对规划进行了论证分析,在园区准入建议、用地布局建议、回用水建议、危险废物管理能力构建、环境风险应急体系构建、产业结构优化等多方面提出了规划优化建议,以进一步减少规划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三、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
通过分析,本规划内容符合当地发展规划、行业相关规划及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当地环保规划和相关政策。本规划具有优化产业布局、提高产业集聚度、加快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等重要意义,同时对重点污染物排放量的限制,可以促进企业提升环境治理能力、促进产品的转型升级,对园区内存量和增量产业的发展起到一个良性的刺激作用。规划项目的实施对环境产生不利的影响较小,这些影响均可通过一定的措施予以减免或改善。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规划方案具有环境可行性。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该规划实施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以及公众对规划开展实施的态度等,征求意见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与个人可查阅规划环评简本,有关建议与意见可下载并填报调查表提出,在征求意见时间内公众或单位可将反馈意见扫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件或快递寄付纸质原件两种方式反馈至我办或环评单位,逾期或不按要求填报,均视为无效意见。
五、联系方式
(1)规划主持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主持单位: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联系人:杜先生,联系电话:0757-27388280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人民政府
(2)承担规划环评编制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编制单位: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757-22822236
电子邮箱:sdies@qq.com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兴业路2号
附件1:顺德区杏坛工业园漂染集控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公示单位: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公示发布日期: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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