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坛慈善再放大招
6月6日下午,“水兴杏坛”综合慈善平台(以下简称“综合慈善平台”)成立仪式在杏坛镇康乐中心举行,该平台由政府部门把关“项目清单”,将社会各领域最需要的重点、难点直接公示出来,供社会各界热心人士、热心企业灵活选择捐资、捐物,以及提供服务等方式参与慈善,从而推动杏坛公益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该平台以党建为引领,依托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组织,集困难群众帮扶、长期病患资助、社区硬件设施建设、社区照顾服务等于一体,实现社会资源有效链接,激发政社各界积极参与社会慈善,打通帮扶社会弱势群体“最后一公里”,让困难群众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综合慈善平台由杏坛镇公共服务办公室、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镇农业农村办公室、镇综合治理办公室、镇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镇教育办公室、镇妇联、团镇委等部门组成。由镇公共服务办公室、杏坛慈善会收集需要帮扶困难群众对象、整理“微心愿清单”等工作,根据各部门职能收集公益性强、积极带动作用大的慈善项目。在项目审批、清单发布、慈善项目资源整合、项目实施等方面对外公布。
与此同时,综合慈善平台打破慈善渠道供求不相通壁垒。一方面,由政府统筹“扶持清单”,明确帮扶方向。各部门对项目进行梳理,确保需求的迫切性和准确性,另一方面,让捐赠人了解项目背景,使捐赠人的帮扶更加精准。
例如,在帮扶弱势社群中,精准帮扶弱势群众聚焦就医、就业、教育和生活保障等突出问题的孤寡、低保、残疾、长期病患等困难家庭。同时,定期开展春节、中秋、端午等传统节日慰问活动,及时给予社会各界的关爱和帮扶。为弱势群体设立“微心愿”服务,组织双百社工及各村居民政干部根据困难群体实际需求,制定“微心愿”捐赠清单,通过慈善综合平台进行发布募捐。
“这是一个非常好、非常棒,非常实用的慈善平台,可以链接到社会各方的资源,来帮助辖区的弱势群众,改善辖区的基础设施,提升市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杏坛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副站长苏艺彤说,该慈善平台的成立,提升了社工组织对弱势群体的援助效率,扩充了社工组织的帮扶资源库,让援助方式变得多元化,更及时、更有效、更精准地帮助到弱势群众,对杏坛慈善事业发展起到助推作用。
近年来,杏坛镇积极推动“两新”党建,主动对接企业党支部,引领“两新”企业在社会事业、慈善事业中承担更多社会责任,贡献更多力量,使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在“两新”企业中不断扩大。杏坛总商会党委在杏坛镇党委的号召下,积极参与社会慈善事业,公益活动,增强“两新”党组织的示范引领作用。
当天,在“水兴杏坛”综合慈善平台成立仪式中,佛山市常捷粉末冶金科技有限公司党支部、顺德区新翔混凝土有限公司党支部以及热心企业、热心人士纷纷向杏坛慈善会捐赠支票,纷纷参与杏坛镇帮扶弱势群体、扶持教育发展、加强社区照顾、加强社区营造等4方面的精准帮扶。他们从大局出发,尽企业的所能做好事、做实事,让更多的困难家庭,学校、社区得到真正的实惠。
2023年水兴杏坛综合慈善平台扶持清单(第一批)已认定并对外公布。在教育发展方面,有雁园社区幼儿园改造提升、西北村北头梁洁华幼儿园改造提升、海凌村幼儿园改造提升等;在社区照顾方面,有罗水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优化提升等,在社区营造方面,有雁园长塘公园新建、逢简村志愿服务站等4个项目;在帮扶弱势社群方面,帮扶杏坛镇内低保重病、残疾等6个项目,总共发布14个项目,接受社会各界资助。
爱心捐赠帮扶困难家庭,参加各类志愿服务,参与基层社会治理……2022年,杏坛累计开展各类服务活动84场,慈善活动精彩纷呈,全社会参与慈善的意识日益浓厚,慈善会累计筹集善款超过1700万元。
杏坛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胡永峰向一直以来关心和支持杏坛慈善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表示感谢。胡永峰指出,“水兴杏坛”综合慈善平台不仅仅是一个受助人群信息整合与慈善资金捐赠的平台,更是推动杏坛慈善事业发展的平台。
“人人心怀慈善,人人参与慈善,慈善事业才能得以发展,才能让更多困境群体受益。”胡永峰表示,杏坛慈善事业要做到对受助群体应帮尽帮,于实际中解决受助群体的困难;在行动中要广开言路,发动部门、村居等力量,做到受助群体“收集全、帮扶足”;要加强杏坛慈善事业宣传力度,积极与社会各界进行充分沟通,获得社会各界支持,为杏坛慈善事业提供活力之源。要依托“水兴杏坛”综合慈善平台,进一步打造杏坛慈善的“金名片”,让更多的人群受助,提升杏坛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荷城街道2023年度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申请审批结果公示公告
根据《佛山市高明区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实施细则》,荷城街道2023年度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申请审批已完成,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6月9日至整个审批流程结束。若对下列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电话或书面向我办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荷城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联 系 人:潘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228890
联系地址:荷城街道泰华路208号一楼荷城街道城建综合事务中心
附件:高明区荷城街道2023年租赁补贴申请人公示名单.xls
1.招标条件
深国际·佛山高明先进制造与空港供应链中心项目已经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深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全过程造价咨询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海天大道以东、大成路以南。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总用地面积157470.17m2,总建筑面积185124.80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 329804.23m2,包括 1#(仓库、厂房及配送中心)、2#(仓库、厂房及配送中心)、3#(仓库、厂房及配送中心) 、4#(仓库、厂房及配送中心) 、5#倒班楼、6#卸货平台、7#坡道及设备房、8#坡道及设备房、9#门卫、10#门卫。预估建安成本7.48亿元。
2.3 咨询服务期:本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完成止。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1,708,338.18 元。
2.5 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服务范围:
(一)本次招标范围为深国际·佛山高明先进制造与空港供应链中心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总承包合同及专业承包合同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但不含施工总承包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
(二)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土石方、地基处理、桩基、基础;(2)主体结构、二次结构、门窗、室内地坪、装修、防水、保温;(3) 墙面及屋面系统;(4)给排水、强电、弱电(防雷、接地、预埋配管、弱电箱、配线箱、接线盒、桥架)、通风、消防;(5)场区道路、停车位、室外管网、Logo墙、围墙;(6)须与主体同时施工的预留预埋工程(含由专业公司、专业供货商、生产厂家(设备厂商)进行深化设计后需施工的基础、预埋件及标示等)。
(三)本项目专业承包工程暂定范围:包含所有的发包人与专业承包人直接签订合同的工程(如:园区监控系统、景观绿化工程、道路标线、导视系统等)。
(四)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内容
1、招标阶段造价咨询服务
(1)施工总承包招标
1)施工总承包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在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发布前,咨询人依据图纸、清单计量规则、当地计价规定,及时对委托人提供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成果进行审核,避免招标工程量清单因缺项、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工程量偏差等问题导致工程量清单修正结果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结果偏差率超过3%;
2)以咨询人的名义向相关主管部门上报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配合招标代理机构的施工总承包招标工作。
2、施工阶段造价咨询服务
(1)专业承包招标
1)编制专业承包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编制),提交符合项目所在地计量计价规范的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数据文件;在工程量清单和预算编制过程中,咨询人应对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进行审查,并提交书面审查意见;若所编制的项目有采用新材料、新工艺的,咨询人应及时告知委托人,并拟定计价方案供委托人决策;
2)提供算量模型(含数据文件)、工程量计算底稿、计价文件;
3)提供主要材料数量及价格清单,并提交询价或计价依据;
4)提供主要设备清单及单价,并提交询价或计价依据;
5)提供各分项工程造价指标,并对指标进行分析;
6)配合预算成果文件在项目所在地备案;
7)复核中标候选人的商务标,并提出详细的造价分析报告;
8)其它与编制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编制)有关的技术咨询服务等。
(2)“工程量清单修正”(“工程量清单修正”的定义: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依据招标文件和招标图纸,对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可能存在的清单缺项、清单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偏差等问题进行复查和核对,并按照施工总承包合同计价形式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修正,并经原清单预算编制单位确认后形成的成果)。在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开工(即施工总承包单位收到开工通知书之日)之后45天内咨询人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分别完成“工程量清单修正”的编制;咨询人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别完成“工程量清单修正”的编制后,在45天内双方完成核对;咨询人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完成“工程量清单修正”核对后应及时提交原清单预算编制单位复核,原清单预算编制单位应在15天内完成复核;经原清单预算编制单位、咨询人、施工总承包单位三方共同确认后形成最终工程量清单修正成果报委托人审批。咨询人提交的工程量清单修正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计算书(工程量基于模型计算的,需提供引用模型数据的计算表格,否则应提供详细的手算计算书)、工程量变化对比分析报告、新增子目预算、与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核对工程量及价格的底稿、满足结算要求的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文件等;
(3)根据委托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各施工承包合同,对各施工单位上报的索赔报告进行审核,协助委托人审查、评估承包商提出的索赔和索赔所需单据证明,协助委托人完成索赔审批意见书的编制;
(4)根据委托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各施工承包合同及委托人相应管理制度(或工作指引),对各施工单位上报的现场签证的合理性和签证金额进行审核,协助委托人完成现场签证的批复;
(5)根据委托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各施工承包合同、变更设计图纸及委托人相应管理制度(或工作指引),对各施工单位上报的变更预算申请进行审核,协助委托人完成变更预算审批意见书的编制;
(6)提供涉及委托咨询工程项目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与造价控制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
(7)咨询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每月至少应到本项目工地现场一次,以便及时掌握设计变更、现场签证、费用索赔等问题处理情况,及时向委托人提出预控建议等;
(8)其他与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索赔有关的咨询服务等。
3、竣工结算阶段造价咨询服务
(1)根据委托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施工蓝图、变更图纸、工程联系函、计价规范等资料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资料进行审核,与施工单位进行核对工程量及价格,按委托人相应管理制度(或工作指引)提供结算审核成果文件[包括工程量计算书(工程量基于模型计算的,需提供引用模型数据的计算表格,否则应提供详细的手算计算书)、计算模型及相关计价文件、审核结果对比表等]。说明:施工总承包合同竣工结算的要求:按“施工蓝图+变更+签证+索赔+奖罚+其他”的形式进行结算;变更审核中须计算变更前、变更后的工程量差异值。
(2)咨询人协助委托人对无价材料、特种材料的询价和咨询工作。协助委托人查询、分析、测算无价材料等的市场价格,了解采购渠道、技术前景等其他情况;
(3)协助做好与工程造价相关的对外衔接或谈判工作。在委托人就可能涉及工程造价相关的事宜进行对外衔接或谈判时,造价咨询人员应做好相关造价情况的分析和资料的准备等基础性工作,必要时相关造价咨询人员应参与现场的衔接或谈判工作;
(4)配合委托人和委托人上级公司的审计工作;
(5)其他与工程结算审核有关的咨询服务等。
2.6 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þ其他承包方式: 单价包干 。
2.7服务质量要求: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造价咨询文件编制办法、技术经济指标、相关行业规定,并满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委托人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工程造价咨询类企业)。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证。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月,即2022年 12月至2023年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1)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等。
(2)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3)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能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政策的,可根据相关社保政策,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7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4.7.1投标人在2020年6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结算审核报告书的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建安费 3亿元或以上的工程房屋建筑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需提供结算审核报告书盖章页、造价咨询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6月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递交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6月29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年6月29 日 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交易员是指: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投标企业交易员资格,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成功采集指纹的人员。
注: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深圳阳光采购平台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9.5 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深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诚德路1号美的置业写字楼9楼
邮 编:528300
电 话:0757-2660105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邮 编:510060
联 系 人:罗工、林工、钟工
电 话:020-83548187
电子邮件:moshangcao5@163.com
11、招标人监督及投诉渠道
招标监督机构: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电话:赵小姐0755-83078625,黄先生 0755-83079986
邮箱:zbjd@szihl.com
纪检监督机构:深圳市深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储先生 0755-23979720
邮箱:jjjcs@szihl-ld.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45号深国际大厦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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