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保洁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保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7月07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2023(SD)WZ0001
项目名称: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保洁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6,656,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保洁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46,656,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共36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或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扫描件,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已取消的,应提供能体现基本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相关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或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保洁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投标人须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投标人为非小微企业的,须将允许分包的内容(具体见采购需求)分包给不多于3家的小微企业,分包总金额须不少于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45%(根据《保洁人员可分包岗位分配表》和《报价清单明细表》核定《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的分包部分占合同总金额比例),须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见采购需求)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情况);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是否分包(仅限于允许分包的内容)不作强制要求,如分包,分包给小微企业的家数不多于3家,且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须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及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情况);未分包的则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①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须根据本项目采购类别选择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②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③《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完整填报所有信息。(2)监狱企业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保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6月16日 至 2023年06月2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7月0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线上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 现场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06。
5.本项目的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6.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45359056.8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甲子路1号
联系方式:0757-228197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757-228378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小姐
电 话:0757-22837825
1.招标条件
南海区桂城街道灯湖片区水质净化厂双回路用电安装工程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以 桂街复[2022]34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2.2 本项目招标内容、规模:为了灯湖净水厂日后的正常运行,保障其能源电力供给,需设置 3 座变配电站为全厂一二阶段所有用电设备供电。
2.3 计划工期: 90 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或监理单位出具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6,263,399.18元。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税费,R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重要事项:根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印发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设施设迁改管理实施细则(2021版本)》及《佛山供电局电力设施迁改管理业务指导书(佛供电生〔2021〕26号)》的要求,供电部门对本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企业的要求需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和④的条件:
①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承修、承试类五级(或以上)。
③投标人须已在南方电网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资信备案,相关企业名录见广电办建〔2022〕18号文的施工20kV及以下目录,并以此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广电办建〔2022〕18号文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最新文件以新文件为准)。
④投标人必须通过2022年佛山供电局B类生产项目合格承包商线路附属设施维护专业资质审查(相关文件以佛山供电局生技部〔2023〕0023文为准,如有新的文件按最新的文件执行)。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7 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为准。
注: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 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 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规定,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扣分,或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且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 6 月 1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7 月 10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 7 月 10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不见面开标室206-3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
7.3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程。
7.4 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7.5 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10号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德政北路538号达信大厦1708室
邮 编: 528200 邮 编: 510000
联 系 人: 何先生 联 系 人: 田先生
电 话: 0757-86773937 电 话: 020-83224833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zbeb@gdxczb.cn
1.招标条件
顺德区碧桂路以东、乔岸路以北地块地下停车场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华侨城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碧桂路以东、乔岸路以北地块。
2.2 项目建设规模:地下一层车库,其建筑面积约为42500平方米,设计车位(含人防车位、无障碍车位、女性专用车位)约为1200个。
建设内容包括地下一层车库、顶板覆土及与地面市政路相接及相关的疏散通道、出地面的各类设备设施、管井以及为地下车库服务的各类配套设备设施。
注:以上所描述的建设内容仅为概述,最终设计内容与规模设计人需按招标人及规划、国土等相关行政部门要求进行。
2.3服务时限要求:
2.3.1总体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2.3.2各阶段工作服务时限要求:
①自招标人发出开始通知之日起 25个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初稿; 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通过后,根据评审意见 10 个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修编形成终稿提交至招标人;
②自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任务联络单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深化与优化;
③方案确定后2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
④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30日历天内完成海绵城市专篇、施工图设计并送审图机构;
⑤审图机构提出意见后2日历天内完成修编并提交审核;
⑥施工阶段接到变更设计通知后2日历天内完成变更设计,并提交变更设计成果。
2.3.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为止。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4.1招标内容为完成顺德区碧桂路以东、乔岸路以北地块地下停车场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设计等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所有与顺德区碧桂路以东、乔岸路以北地块地下停车场项目、临时设施工程及周边配套工程等相关设计工作及后续服务,承担设计的总包管理服务及配合协调工作,按照招标人及全过程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等单位要求完善相关设计工作等。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根据国家和地方对建设项目立项阶段的工作范围和深度规定,在对项目的建设条件进行实地勘察后的基础上,本着客观、求实、科学、公正的原则,对项目概况及项目需求、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进行分析、建设场地与条件、建设内容与规模、建筑方案、技术标准的论证、工程建设方案、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经济评价、实施方案(含“招投标方式、方案”及“项目进度计划安排”等内容)、环境保护及节能评价、土地利用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社会、国民经济评价及风险分析、问题与建议、其他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工作内容等方面进行综合研究和分析,重点研究和论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内容与方案,为项目建设的决策提供可靠和准确的论述,以及对上述文件进行的专家评审(评审所需的相关费用,如专家费、会务费、资料文印费、餐费等均由中标人支付)。
②所有与顺德区碧桂路以东、乔岸路以北地块地下停车场项目、临时设施工程及周边配套工程等相关设计工作及后续服务,承担设计的总包管理服务及配合协调工作,按照招标人及全过程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等单位要求完善相关设计工作等。具体包括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编制)、设计变更等设计工作,各阶段设计评审服务、配合施工招标、协助完成规划报建和施工报建、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指导和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现场服务、设备材料采购咨询服务、验收过程设计指导、配合竣工图编制、配合完成交工资料和竣工资料等后续服务,以及设计总包管理服务和配合协调工作等,如招标人需要,还需提供相应整体或主要节点效果图。另外,中标人负责本项目的土壤氡检测工作,有关费用已包含在设计费内,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③具体的设计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装工程(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含强、弱电)、通风、人防等)、基坑围护及边坡防护专业工程(含地铁保护工程)、智能化专业工程(含火灾自动报警和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计算机网络自动化系统、有线电视系统、无线覆盖系统、综合布线、停车收费系统、音乐背景、安防监控等)、市政配套专业工程(含门卫、围墙、道路、交通设施等)、泛光照明专业工程、其他专项工程、基坑支护设计、园林绿化景观设计、室内装修设计、室外环境配套设施、导视标识、电梯、消防、节能、防雷、停车(含交评报告)、抗震、高低压供电配电、通讯、广播、气体灭火系统等)、绿色建筑专业工程、海绵城市、估算、概算、设计任务书、相关专项方案及建造标准编制等。设计承包范围及内容最终按招标人提供给中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若有)。
2.4.2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6360500.00元【其中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招标控制价341900.00元,设计费招标控制价6018600.00元。】。
2.5 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和深度要求,满足本项目功能需求,并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
2.6.1设计质量要求:承包人所提交的设计成果必须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或发包人组织的专家评审会评审及取得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
2.6.2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的功能需求以及项目报建、立项的需要,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可研、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4.2.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别:工程设计企业)。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4.5.2 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登记备案。广东省外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提供相关登记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 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6.7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6月1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网站“服务指南”栏目。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fwz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3168。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 和 WORD 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 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7月11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7月11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指定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注:
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华侨城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757-29299043
地 址:顺德区大良龙盘路东华侨城管理中心
邮 编:52830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0757-22317106
传 真:0757-2231716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3号楼13层
邮 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执法科
邮 编:5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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