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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顺盈路东段延长线K1+080-K1+677.213段北半幅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23-08-25     人气:2047     来源:顺德高新区管委会     作者:
概述:顺盈路东段延长线K1+080-K1+677.213段北半幅提升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盛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顺盈路东段延长线K1+080-K1+677.213段北半幅提升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盛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顺盈路东段延长线K1+080-K1+677.213段北半幅提升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名称:顺盈路东段延长线K1+080-K1+677.213段北半幅提升工程。

  2.2 建设地点:顺德区杏坛镇

  2.3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顺盈路东段延长线K1+080-K1+677.213段北半幅提升工程,项目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区。主要工作内容包括:道路部分、交通部分、排水部分,具体如下:(一)道路部分:路基土方挖填、沥青路面车行道铺设、新旧道路衔接、安砌侧石平石等;(二)交通部分:交通标记标线划线、交通标杆安装、标牌安装、标志牌迁移等;(三)排水部分:管道沟槽开挖、回填、Ⅱ级钢筋混凝土雨水及污水管道铺设、新建雨水口、检查井砌筑、混凝土井浇筑、槽钢支护等;

  具体做法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3178050.95元。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保修、包资料移交归档,☑ 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打印件,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注:注册建造师证书按规定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3 年 2月至 2023 年 7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4.7.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的规定,对于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行政处罚,且仍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进行管理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报名时间:2023年 8 月 25 日至2023 年 8 月 31 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公休节假日除外)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到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5.2 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报名时现金或微信转账方式,随即领取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图纸光盘等。收标时凭投标邀请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无投标邀请书原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逢沙居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1栋1009室)。

  5.4本工程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原件。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递交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担保的形式:银行汇款或转账。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以银行汇款或转账形式提交的,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前1个日历天(含当天,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已到达指定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9  8  9  30 

  7.1.2开标时间: 2023  9  8  9  30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顺德区杏坛镇顺业东路33号机械装备产业园1号楼8层。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shunde.gov.cn/shdz/)与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并应当最迟在开标前一天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通过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与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与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盛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顺德区杏坛镇顺业东路33号机械装备产业园1号楼8层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757-26362845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逢沙居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1栋1009室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何工

  电    话:0757-28090670

  传    真:0757-28090670

  电子邮件:2089984903@qq.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顺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监督电话:0757-26362802

  监督及异议受理邮箱:shunshengjianshen@shunde.gov.cn


佛山市顺德区盛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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