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禅城创新推出村级工业园环境标识牌全覆盖监管手段
2023年禅城生态环境部门创新举措防控污染,推出村级工业园环境标识牌竖牌全覆盖监管手段,引导公众参与监督。
环境信息标识牌包含企业排污、监督方式等众多环境信息,市民群众只要拿出手机轻轻扫描标识牌上的二维码,即可进入国家排污许可证信息平台,查看相关排污单位的基本信息、排污标准限值等信息,让公众方便参与监督,又让企业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今年初,禅城区全面推进村级工业园环境标识牌全覆盖工作,全区共摸底排查143个村级工业园区4509家企业,区镇联动,压实责任,管好村级企业污染主体,督促企业履行自身环保责任,构建多渠道、多形式的社会监督体系,创新举措管好源头,助力农村绿色发展和土壤污染防控。这项工作也是为了贯彻落实佛山市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方案相关精神,落实“两区”建设任务,强化村级工业园土壤污染防控,打好净土保卫战,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村级企业规模小、数量大,单独靠有限的执法监管力量比较困难,而环境信息标识牌悬挂于各村级企业门口公众易知的位置,是辅助环保执法的重要手段,对推动企业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开展生产经营、规范企业环境行为有重要的督促引导作用。竖牌监管也是落实企业环保责任的举措,有利于构建长效监管机制,督促企业履行自身环保责任,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治污,形成多渠道、多形式的社会监督体系,构建生态环境长效监管机制,助力高质量绿色发展和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为了推进该项工作,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采取了三方面措施:
01 列入责考,调动镇街“压责任”
禅城分局将村级工业园环境标识牌竖牌任务列入对辖区4个镇(街道)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环保责任制考核中,充分发挥区环委办的考核指挥棒作用,明确工作内容,对全年各个季度的竖牌完成进度提出要求,形成区、镇街、村、企业的压力传导机制,压实责任。
02 制定方案,一村一策“抓落实”
禅城分局做好统筹指导和汇总梳理,2023年一季度开始,各镇街在2022年的试点工作基础上对辖区内余下的村级工业园区企业环境信息牌情况进行摸查,以行政村为单位,制定一村一方案,铺排每季度计划完成的行政村名单,形成信息牌竖牌及更新工作的企业清单。
03 督促指导,奖罚分明“鼓干劲”
一方面,禅城分局日常通过微信群、发函、现场检查等形式对镇街进行督促指导;另一方面,通过责考对镇街党委政府考核的威慑作用,在该项工作推进中,每季度对超额完成竖牌任务的街道“加分”,未完成任务的“扣分”,奖罚分明,鼓励镇街加快竖牌进度的干劲。
目前,禅城辖区环境信息标识牌竖牌工作正有序开展,其中,一季度4个镇(街道)摸底排查,全区共143个村级工业园区4509家企业;二季度经统计考核,全区已完成2230家企业的标识牌更新,完成率近50%,南庄镇、石湾镇街道进度较快,个别村已完成园区全部企业竖牌任务;经奖罚激励后会加快进度,预计三季度末全区会基本完成竖牌任务,年底再查漏补缺,进行完善巩固。
狮山官窑中心幼儿园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官窑广场东路2号,是一所拥有“广东省一级幼儿园”、“佛山市绿色幼儿园”、“南海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等多项殊荣的优质幼儿园。
为了不断优化我园教师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人员:
报名方法:
1.应聘人员可选择提交纸质材料报名或网络提交电子版材料报名,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 提交纸质材料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自荐材料一份:教师(含简历、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各类获奖荣誉证书等复印件)。保育员(含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保育员证等复印件)
3.网络报名请提交电子材料至联系邮箱:自荐材料一份:教师(含简历、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各类获奖荣誉证书等)。保育员(含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保育员证等复印件)。
4.报名者要对所出具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5、 纸质资料提交地点:狮山官窑中心幼儿园门卫室
6、 电子资料提交邮箱:1026801701@QQ.com
7、联系人:吴老师
8、联系电话:0757-85887602
符合要求的报名人员由幼儿园安排进行统一面试,一经录用,工资待遇以狮山镇教育局核定标准执行。
危险化学品
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那么关于互联网购销危险化学品你了解多少呢?这些事项请一定牢记!
常见的危险化学品
包括:氨水;双氧水;1,5-戊二醛;无水酒精;乙草胺;百草枯;溴敌隆;溴鼠灵;杀鼠灵;木醇(木精);苛性钠(烧碱);三氮化钠;山奈钾;液氯(氯气)等。
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需注意
1.禁止个人发布相关信息
禁止个人在互联网上发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信息,包括危险化学品种类、性能、用途和危险化学品专业服务等相关信息。
2.禁止建立相关链接
禁止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在本单位网站以外的互联网应用服务中发布危险化学品信息及建立相关链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发布的危险化学品信息不得包含诱导非法购销危险化学品行为的内容。
3.禁止传播制造方法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互联网上发布危险化学品制造方法的信息。
4.获证方可经营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也要求,依法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业务经营许可或备案后,才能在相应网站发布危险化学品销售信息。
5.显著公示证照信息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规定,从事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的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等。
6.平台应强化审核报告制度
互联网平台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销售商品或服务信息内容的审核,不得为平台内经营者提供危险化学品销售信息发布服务。及时清理处置违法违规发布的危险化学品销售信息和违法广告宣传,保存有关记录,及时报告属地主管部门。
7.严禁虚假宣传和发布违法广告
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服务信息,杜绝虚假宣传、低俗广告,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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