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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南庄镇南头村景观提升工程——南头旧村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23-09-21     人气:996     来源:禅城区南庄镇人民政府     作者:
概述:南头村景观提升工程——南头旧村 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湖涌村南头经济合作社......

 1.招标条件

  南头村景观提升工程——南头旧村 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湖涌村南头经济合作社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湖涌南头村。

  2.2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南庄镇湖涌村,主要工作内容为南头旧村环境提升,范围面积3452平方米,包括改建车行道路约140米、新建人行栈道约170米、绿化改造面积约1300平方米、配套给排水和电气工程等,具体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2.3计划工期:75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9月,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必须按计划竣工且工期不因节假日、雨季等因素顺延。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南头村景观提升工程——南头旧村招标文件的施工设计图纸的施工总承包,主要工作内容为南头旧村环境提升,范围面积3452平方米,包括改建车行道路约140米、新建人行栈道约170米、绿化改造面积约1300平方米、配套给排水和电气工程等,具体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本工程的预算价为:¥2589923.64元,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2100000.00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 合格 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相关要求;二级建造师须提供符合注册所在地政策文件要求的有效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其中在广东省注册的二级建造师证书须符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及《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否则不予认可;如有最新发文,按最新的发文为准。

  4.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办理了诚信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03月至2022年0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7专职安全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03月至2023年08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0日(北京时间)。

  5.2投标人可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页(https://ccggzy.chancheng.gov.cn)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

  5.3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页(https://ccggzy.chancheng.gov.cn)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以现金形式收取。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4.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3年 09月28日09时 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 年09月28日0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8日0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人民政府网 以及 湖涌村公告栏 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湖涌村南头经济合作社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湖涌村    邮编:528000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757- 85332218

  招标代理:佛山睿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季华西路168号瓷海国际商务中心412   邮编:528000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57-88595672        邮箱:192261920@qq.com


       附件:南头村景观提升工程南头旧村相关文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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