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乐平社区矫正“三大基地”揭牌
9月17日,三水区乐平镇社区矫正教育基地、公益活动基地以及就业基地相继挂牌,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学习教育、参与公益活动、就业指导等的平台,进一步提升区司法局乐平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加快推进社区矫正对象重返社会。
据介绍,社区矫正三大基地的揭牌,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学习教育提供固定场所。社区矫正对象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加快融入社会、服务社会、奉献社会。
此外,社区矫正对象还能通过乐平镇社区矫正公益活动基地参加公益活动,以志愿服务的形式做好事、做实事。同时,乐平镇社区矫正就业基地还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岗位,进一步拓宽社区矫正对象就业渠道,使其重拾生活信心,加快融入社会。
乐平司法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该所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模式,通过建立集监管、教育、帮扶、劳动于一身的新型社区矫正三大基地,切实提升乐平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为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服务社会创造有利条件。同时,该所充分发挥社会帮扶力量,培养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意识,为全面提升社区矫正质量、工作成效提供有力保障。
乐平镇社区矫正三大基地的挂牌成立,标志着乐平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迈向新阶段。下一步,乐平司法所将统筹利用基地资源,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充分发挥社会帮扶力量,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重建自重、自尊和自信,为其顺利回归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1.招标条件
2023年-2026年佛山地铁2号线正线车站及湖涌停车场电梯/自动扶梯设备委外维保项目(A包/B包) 招标人为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3年-2026年佛山地铁2号线正线车站及湖涌停车场电梯/自动扶梯设备委外维保项目(A包/B包)
2.2 项目编号:JG2023(SZ)XZ0103
2.3 项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佛山地铁2号线正线车站、湖涌停车场。
2.4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
A包:对佛山地铁2号线正线车站及湖涌停车场共42台电梯设备(详见用户需求书附件3)及其附属部件按照国家规范及甲方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附件5)进行维护保养工作。(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B包:对佛山地铁2号线正线车站共185台自动扶梯设备(详见用户需求书附件4)及其附属部件按照国家规范及甲方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附件6)进行维护保养工作。 (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注:本项目共2个标段,同一个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多个标段(包组)的投标,但须分别进行投标登记、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工作。同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在一个标段中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只能中标一个标段。本项目按标段控制价的金额由大到小的顺序依次进行评标。
2.5工期计划
佛山地铁2号线正线进场及湖涌停车场电扶梯(224台)计划进场实施时间:2023年11月10日;
佛山地铁2号线湖涌站A3口垂直电梯(1台)计划进场实施时间:2025年1月1日;
广州南站A口自动扶梯(2台)计划进厂实施时间:2026年1月1日(暂定);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签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6本招标项目共分2个标段,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A包:¥4465279元。其中总价包干部分¥2928324元,单价包干部分¥1536955元。
B包:¥16209041元。其中总价包干部分¥14684784元,单价包干部分¥1524257元。
投标单位的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或高于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也不得高于总价包干部分和单价包干部分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投标将被拒决。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之一,资质证明须在有效期内: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 级或以上资质;类型包含: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施工类别包含:安装、修理、改造、维护保养。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 级或以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 )
4.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承担过一项自动扶梯/电梯安装或质保或维保的项目业绩。
注:(1)“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正在实施中或所承担的项目已完成验收或投产使用。
(2)项目时间的认定: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②已完成的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注明的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竣工验收报告和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则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
②已完成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4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4.3 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五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五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4.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交易主体登录类型选择:“采购供应商登录”→国企采购板块→登记及下载采购文件)
5.2 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 -办事指南 -常见问题 -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98-0000。
5.3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
5.4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投标人应当在2023年 9 月 19 日 14 时 00 分至2023年 9月 26 日 14 时00分止,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在项目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收取。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5.5 已办理登记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A包:人民币 8.0万元;
B包:人民币 20.0 万元。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3年 10 月 11 日 08 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10 月 11 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 10 月 11 日 09 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现场密封送达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 6 室(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开标地址:同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为同一地址。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法 。
9.3投标人可同时对本项目的2个标段(包组)内容进行投标,但须分别进行投标登记、提交投标保证金、单独编制及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工作。本次招标两个标段(包组)将于同一天进行开标、评标,按标段招标控制价的金额由大到小的顺序依次进行评标定标。本项目采取兼投不兼中的方法,但最多只允许中标 1个标段。如投标人成为 B 标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自动失去A标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9.4除特别标明适用于某个标段外,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均适用于各个包组。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佛山地铁湾华控制中心13F
联系人:何嘉晔 柯冠杰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6号天华商业楼4栋16楼1612室
邮编:528000
联系人:李杰义 电话:0757-81265808
传真:0757-81265808 电子邮箱:nbgjfoshan@163.com
以下资产租赁合同即将期满,因原承租方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合同期间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经我社研究,拟将该资产与原租户以公开协商方式进行续签租赁合同,具体方案如下表。相关立项登记、信息发布已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系统填报。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申请单位:祖庙街道郊边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项目编号:立X2023070011 |
序号 |
资产 编号 |
资产名称 |
建筑面积(㎡) |
原出租到期期 |
上一-租金(元) |
交易-底价(元)(含税) |
拟出让(出租)期限(年) |
拟出租起 始期 |
拟出租终 止期 |
资产经营用途 |
承租方 |
1. |
20112660004 |
江边高田工业区北排16号之4铺位 |
42.4800 |
2023-08-31 |
11724.48 |
11724.48 |
6个月 |
2023-09-01 |
2024-02-29 |
制造业 |
刘伟祥 |
2. |
20112660041 |
江边高田工业区北排16号之16铺位 |
42.4800 |
2023-08-31 |
11724.48 |
11724.48 |
6个月 |
2023-09-01 |
2024-02-29 |
制造业 |
刘日丽 |
3. |
20112660038 |
江边高田工业区北排16号之11商铺 |
42.4800 |
2023-08-31 |
11724.48 |
11724.48 |
6个月 |
2023-09-01 |
2024-02-29 |
制造业 |
刘日丽 |
4. |
20112660005 |
江边高田工业区北排16号之5铺位 |
42.4800 |
2023-08-31 |
11724.48 |
11724.48 |
6个月 |
2023-09-01 |
2024-02-29 |
制造业 |
俞金英 |
如对上述方案有疑问,可致电查询:
联系人:张先生 82817744
地址:佛山禅城区祖庙街道郊边村民委员会
祖庙街道郊边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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