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站商务区石北围周边道路工程(一期)勘察设计补充公告
广州南站商务区石北围周边道路工程(一期)勘察设计
补充公告
致投标单位:
由我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招标的广州南站商务区石北围周边道路工程(一期)勘察设计(项目编号:JG2023-5198)现发布补充公告,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做如下修改:
一、招标公告内容修改如下: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第二条第2.8点的专业内容 |
专业内容:■道路工程、■桥涵工程(单座箱涵最长为33.73米)、□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最大管径2米)、□给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通风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及管线迁改工程、■交通疏解工程。 |
专业内容:■道路工程、■桥涵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最大管径2米)、□给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通风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及管线迁改工程、■交通疏解工程。 |
第三条第3.1点(2) |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第七条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p92/index.html)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p92/index.html)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公示信息的发布时间和内容,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gd.gov.cn/) 发布的为准。本项目相关附件具体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
第八条第8.1点(1) |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15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0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 |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上述各阶段成果提交时间由发包方控制,发包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中标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 |
二、招标文件内容修改如下: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附件一:商务文件综合评分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的附表1“附件一:商务文件综合评分表”。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3.2.2 |
评标委员会专家评出各投标人商务文件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取算术平均分,得出每个投标人商务文件的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所有评委每个分项的分数汇总后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附录3 投标申请表(关键人员配备)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的附表2“附录3 投标申请表(关键人员配备)”。 |
三、招标文件的《广州南站商务区石北围周边道路工程(一期)勘察设计任务书》有调整,详见本补充公告的附件。
四、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合同》条款有调整,详见本补充公告的附件。
五、本项目原定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作相应调整,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请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栏目→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公布,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六、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单位: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9月21日
附表1:
附件一
商务文件综合评分表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
序号 |
项目 |
分值分配 |
内 容 |
得分 |
一 |
企业 类似 业绩 |
[25] |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勘察方)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的类似勘察项目业绩,每项得2 分,最多得 4 分。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的类似设计项目业绩,每项得 3 分,最多得 21分。 以上各项合计最多得 2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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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企业 业绩 获奖 |
[25] |
投标人承接的市政路桥勘察或设计项目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获奖: (1)获国家级奖项,每项得 2.5 分; (2)获行业级奖项,每项得 2 分; (3)获省(部)级奖项,每项得 1.5 分; (4)获市(含副省级)奖项,每项得 1 分。 以上奖项合计最多得 2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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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人员配备及技术水平 |
[25] |
1、项目负责人设计经历及业务能力: (1)设计经历在 20 年以上(含20年)的得1.5分,且为正高级(教授级)工程师的得1.5分; 设计经历在15 年以上(含15年)的得1分,且为副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 1分; 设计经历15年以下的得0.5分,且为副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其余的不得分。 同时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的加 2 分。本小项最高得 5 分。 设计经历年限从最高学历毕业证书的核发时间起计。 (2)参与设计的项目2018年1月1日至今获行业级及以上奖项的,每项得1分;获省(部)级奖项的,每项得 0.5 分;获市(含副省级)项,每项得 0.25 分。本小项最高得 3 分。 (3)2018年1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类似设计项目,每项得 0.5 分。本小项最高得 2 分。 以上各项合计最多得 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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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专业负责人设计经历及业务能力: (1)道路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的得 1 分,同时具有路桥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 0.5 分,同时具有路桥类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加 0.2 分; (2)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的得 1 分,同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 0.5 分,同时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加 0.2 分; (3)电气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的得 1 分,同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 0.5 分,同时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加 0.2 分; (4)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1分,同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 0.5 分,同时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加 0.2 分; (5)交通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的得1分,同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 0.5 分,同时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加 0.2 分; (6)电力管沟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得 1分,同时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 0.5 分,同时具有工程类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加 0.2 分; (7)勘察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的得 1 分,同时具有岩土专业或勘察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的加0.5分,同时具有岩土专业或勘察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加 0.2 分; (8)各专业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每1名参与市政勘察或设计项目获国家级或行业级奖项的,每项得 1.5 分;获得省(部)级奖项的,每项得 1 分;获市(含副省级)奖项,每项得 0.5 分。本小项最高得4.5分。 以上各项合计最多得 1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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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服务及措施 |
[5] |
1、有针对本项目所制定的设计进度安排、质量保证措施、协助业主确保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规模、降低工程造价、减少设计变更等措施的得 3 分。 2、通过投标人提供的驻场地点、人员驻场情况、服务响应时间进行横向比较。服务响应时效性强的得 2 分;服务响应时效性较强的得 1 分;服务响应时效性一般的得 0.5 分;服务响应时效性差的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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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企业荣誉 |
[20] |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具有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 3分。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具备其中1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认证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计分)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自投标截止时间止(需包含评审最近年度2022年)起往前算,连续获得“纳税信用等级A级”的年度按长短排名(本小项最高得 8 分): (1)第1-3名,得8分; (2)第4-6名,得6分; (3)第7-9名,得4分; (4)第10-12名,得2分; (5)第13名及以后得1分。 不提供不予计分。若连续年度长短相同的则名次并列,占用下一名次(如:第一名连续年度长短相同的投标人有N个,则该N个投标人并列为第一名,下一名按第N+1名计算,依此类推)。 4、自2018年1月1日至今,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作为主编单位或参编单位或起草单位完成过: (1)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每项得 2分; (2)地方标准的,每项得1 分。 本小项最高得 6分。 以上各项合计最多得 2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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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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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设计类似业绩是指达到招标公告第3.1条(2)所述设计资质方能承接市政路桥设计项目,需同时提供(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2)设计合同;(3)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材料或初步设计会议评审纪要(或批复)或项目主体施工图审查证明材料(扫描件),提供不全者不得分。如投标人参与评审的设计或勘察类似业绩为联合体形式完成的,投标人必须为承担类似设计业绩工作的一方,否则不得分(须提供合同或联合体协议书)。
2.勘察类似业绩是指达到招标公告第3.1条(1)所述勘察资质方能承接的类似的勘察项目,需同时提供(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2)勘察合同;(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材料或初步设计会议评审纪要(或批复)或项目主体施工图审查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勘察成果主要页,提供不全者不得分。如投标人参与评审的设计或勘察类似业绩为联合体形式完成的,投标人必须为承担类似勘察业绩工作的一方,否则不得分(须提供合同或联合体协议书)。
3.设计、勘察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同一项目含勘察设计的满足上述要求各计算一次类似勘察和设计业绩)。
4.企业或人员业绩获奖奖项是指与本次招标专业内容相对应的包括但不限于由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省级(含副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含副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由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奖、住建部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颁发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省级(含副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省(含副省级)科学技术奖。国家级(国家科学技术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分值>行业级(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分值>省(部)级(省科学技术奖、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分值>副省级(市科学技术奖、市工程勘察设计奖)分值。各级奖项的一等(金)奖、二等(银)奖、三等(铜)奖具体分值可不再细分,获奖时间以证书颁发的时间为准。企业或人员获奖以颁发奖状时间为准,按最高奖项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需提供的获奖证明扫描件,若颁发机构非政府相关部门,还需提供该组织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栏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状态”栏必须为“正常”。
5.投标人拟投入的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除勘察专业负责人、勘察专业技术人员由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中承担勘察工作的成员方提供,其余人员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设计方提供],并提供人员近一个月(2023年8月)的参保社保证明(含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社保缴纳记录),没有提供相关人员有效社保证明,相应的“人员配备及技术水平”评分项不得分。以上人员不得兼任,且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6.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的获奖业绩需提供获奖证明,人员获奖必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获奖证书扫描件需能体现参与人员名字;若获奖证书扫描件不能体现参与人员名字,则需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及获奖评选结果网页截图,网页截图需体现参与人员名字;若获奖证书扫描件和获奖评选结果网页截图都不能体现参与人员名字,则需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及建设单位出具的该人员获奖证明,获奖证明以建设单位加盖公章为准。同一项目以最高奖项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
7.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免招标证明)和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初步设计批复(或评审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备案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时间则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相关证明资料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业主证明文件。未提供上述资料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8.纳税信用等级:须提供纳税信用A级证书,同时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官网(http://www.chinatax.gov.cn/index.html)或省级税务局(电子税务局)网站纳税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纳税等级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的子公司、分公司及分支机构。时间以证书上注明的公示评价(评定)年度为准,未提供上述资料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9.投标人提供的网页信息截图或证明材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如因网页信息截图或证明材料扫描件内容模糊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的,均不得分。
10.如联合体投标的,勘察业绩、勘察获奖、勘察专业负责人及其获奖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中承担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的资料为准,其它以联合体牵头人的资料为准。
11.所有评委每个分项的分数汇总后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附表2:
附录3
投标申请表(关键人员配备)
序号 |
姓名 |
专业分工 |
职务 |
专业职称 |
专业工作年限(年) |
主要负责过的项目名称及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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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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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专业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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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专业设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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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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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专业设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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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专业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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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专业设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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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专业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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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专业设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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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专业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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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专业设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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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管沟专业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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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管沟专业设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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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专业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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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专业设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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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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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按本工程的实际需求填写。除项目负责人外,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本表所列的项目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需提供资历表(格式自拟),主要内容应包括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工作经验等,并附上有关的证明材料,如资格证、职称证等,并能保证材料的真实性。
3.投标人拟投入的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按《商务文件综合评分表》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申请人(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八号线延长线凤凰新村站IV号通道出入口、二号线会江站D号出入口土建及机电装修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补充公告
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八号线延长线凤凰新村站IV号通道出入口、二号线会江站D号出入口土建及机电装修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编号:JG2023-5018),于2023年9月4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本项目已重新生成电子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版本的电子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控制价公布表》以本补充公告发布的版本为准。
主要内容修改对比表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招标公告第四条 |
四、项目概况 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八号线延长线凤凰新村站Ⅳ出入口通道拟建于梅园西路已征拆的建筑物地面,沿梅园西路设置出入口,建筑面积478平方米。建设期间需对梅园路北侧省公路局招待所房屋(1号楼)进行拆除重建,从站厅地下一层暗挖接口接出,采用管幕暗挖工法下穿车行道,在省公路局招待所1号楼下方通道设方形明挖基坑,与1号楼复建基础部分及楼扶梯提升段采用明挖法施工,围护结构采用钻孔灌注桩+内支撑支护型式。1号复建楼建筑面积1275.2平方米,建基面积278.8平方米,高度15.7米,与拆除前的原楼体方案基本相同。通道出入口为有盖出入口,包含结构、装修、飞顶、供电系统、通风、空调与采暖、给排水及消防、通信系统、防灾报警、环境与设备监控、车站辅助设备、交通疏解、管线迁改等工作。 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号线会江站D号出入口工程项目包含会江站D出入口及其连接康复基地二期的连接通道,总长约为136米,其中出入口通道66米,连接康复基地通道70米。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机电安装工程以及地面配套工程等,总建筑面积约为1901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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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概况 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八号线延长线凤凰新村站Ⅳ出入口通道拟建于梅园西路已征拆的建筑物地面,沿梅园西路设置出入口,建筑面积478平方米。建设期间需对梅园路北侧省公路局招待所房屋(1号楼)进行拆除重建,从站厅地下一层暗挖接口接出,采用管幕暗挖工法下穿车行道,暗挖通道断面面积为23平方米。在省公路局招待所1号楼下方通道设方形明挖基坑,与1号楼复建基础部分及楼扶梯提升段采用明挖法施工,围护结构采用钻孔灌注桩+内支撑支护型式,明挖段施工断面约31平方米。1号复建楼建筑面积1275.2平方米,建基面积278.8平方米,高度15.7米,与拆除前的原楼体方案基本相同。通道出入口为有盖出入口,包含结构、装修、飞顶、供电系统、通风、空调与采暖、给排水及消防、通信系统、防灾报警、环境与设备监控、车站辅助设备、交通疏解、管线迁改等工作。 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号线会江站D号出入口工程项目包含会江站D出入口及其连接康复基地二期的连接通道,总长约为136米,其中出入口通道66米,连接康复基地通道70米,通道断面面积约35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机电安装工程以及地面配套工程等,总建筑面积约为1901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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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招标公告第七条第5点 |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
3 |
招标公告第九条第4点 |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②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或以上级别的在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 |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 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级别的在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 |
4 |
招标公告第十八条 |
十八、《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
十八、《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
5 |
招标文件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42.8.3【好、中、差】等级标准 四、项目班子的资历、经验 1、项目负责人 |
1、项目负责人 【好】担任过2个 及以上 合同金额超过2500万(含2500万)的轨道交通施工工程项目经理或副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 8年及 以上工程经验; 【中】担任过1 个合同金额超过1500-2500万(不含2500万)的轨道交通施工工程项目经理或副经理,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 5-8年(不含8年)工程经验; 【差】未担任过轨道交通工程项目,或不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不具有以上施工工程经验; |
1、项目负责人 【好】担任过2个 及以上 合同金额超过300万(含300万)的轨道交通施工工程项目经理或副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 8年及 以上工程经验; 【中】担任过1 个合同金额超过300万(不含300万)的轨道交通施工工程项目经理或副经理,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 5-8年(不含8年)工程经验; 【差】未担任过轨道交通工程项目,或不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不具有以上施工工程经验; |
6 |
招标文件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42.8.3【好、中、差】等级标准 四、项目班子的资历、经验 2、项目总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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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总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 【好】担任过 2及以上合同金额超过2500万(含2500万)的轨道交通施工工程程项目的总工;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 5年及以上工程经验; 【中】担任过 1 个 合同金额超过1500-2500万(不含2500万)的轨道交通施工工程程项目的总工;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 3-5年(不含5年)工程经验; 【差】未担任过轨道交通施工工程项目的总工;或不具有以上工程经验; |
2、项目总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 【好】担任过 2及以上合同金额超过300万(含300万)的轨道交通施工工程程项目的总工;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 5年及以上工程经验; 【中】担任过 1 个 合同金额超过300万(不含300万)的轨道交通施工工程程项目的总工;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 3-5年(不含5年)工程经验; 【差】未担任过轨道交通施工工程项目的总工;或不具有以上工程经验; |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 9 月 21 日
- 项目名称:黄埔区 KXC-I3-2 地块(科学城站)项目展示区、园林景观、公区及室内装修设计
- 项目编号:JG2023-5389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9月21日 17时0分~2023年10月12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549.830726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3.2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资质①或者②+③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③需具备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注: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注释] (1)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执行。 3.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招标公告第3.2条的设计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需提供合作协议书,格式自定)。 3.4 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3.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中级技术职称且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资格。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最多接受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3.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②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中级技术职称且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资格。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2日 10时0分 - 2023年10月12日 12时0分
- 开标地点:第3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9月21日 17时0分 - 2023年10月12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10月12日 9时45分 - 2023年10月12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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