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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 KXC-I3-2 地块(科学城站)项目展示区、园林景观、公区及室内装修设计

时间:2023-09-22     人气:259     来源:www.gzebpubservice.cn     作者:
概述:......
  • 项目名称:黄埔区 KXC-I3-2 地块(科学城站)项目展示区、园林景观、公区及室内装修设计
  • 项目编号:JG2023-5389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9月21日 17时0分~2023年10月12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549.830726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3.2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资质①或者②+③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③需具备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注: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注释] (1)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执行。 3.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招标公告第3.2条的设计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需提供合作协议书,格式自定)。 3.4 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3.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中级技术职称且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资格。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最多接受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3.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②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中级技术职称且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资格。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2日 10时0分 - 2023年10月12日 12时0分
  • 开标地点:第3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9月21日 17时0分 - 2023年10月12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10月12日 9时45分 - 2023年10月12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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