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副食品集中筹措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广州副食品集中筹措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2023-JYCKCC-F1002
2.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副食品集中筹措采购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8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招标结果
2.更正内容:
由我单位组织招标的“广州副食品集中筹措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3-JYCKCC-F1002)”,于2023年8月30日因故暂停了招标程序。现恢复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并作以下更正:
(1)招标文件之“商务评审表”中“业绩”的“评审内容及规则”由“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今)主副食品配送合同:单份合同累计配送金额600万元(含)以上的,每提供一份有效业绩得2分;单份合同累计配送金额300万元(含)-600万元(不含)的,每提供一份有效业绩得1分;最高得标准分。300万元以下为无效业绩。累计配送金额以对应银行收款进账凭证为准。”变更为“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今)主副食品配送合同:单份合同累计配送金额600万元(含)以上的,每提供一份有效业绩得2分;单份合同累计配送金额300万元(含)-600万元(不含)的,每提供一份有效业绩得1分;单份合同累计配送金额100万元(含)-300万元(不含)的,每提供一份有效业绩得0.5分;最高得标准分。100万元以下为无效业绩。累计配送金额以对应银行收款进账凭证为准。”
(2)招标文件之“技术评审表”的“供货渠道”中:
1)“投标人自有或签约的果蔬农场(种粮农场无效)面积,每达到500亩得0.5分,最高得标准分,未提供不得分。(1亩=666.67㎡)”变更为“投标人自有或签约的果蔬农场(种粮农场无效)面积,每达到100亩得0.6分,最高得标准分,未提供不得分。(1亩=666.67㎡)”;标准分值由“5分”变更为“3分”;
2)“投标人自有或签约的养殖场、屠宰场、肉禽类生产企业个数,每有1个得0.5分,最高得标准分,未提供不得分。”变更为“投标人自有或签约的养殖场、屠宰场、肉禽类生产企业个数,每有1个得0.8分,最高得标准分,未提供不得分。”;标准分值由“5分”变更为“4分”
(3)招标文件之“技术评审表”的“检验能力”中“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期间任意一个月的,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所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委托单位为投标人,检测报告需带有CMA或CNAS标志,每个品类的检测报告中的检测项目不少于8项):①蔬菜类;②冻品类;③肉类;④禽类;⑤蛋类;⑥水产类;⑦水果类;⑧大米类;⑨面粉类;⑩食用油类;⑪调味品类;⑫干货类;⑬奶制品类。每提供一个品类满足要求的检测报告得0.1分,同一品类不重复计分,本项最高得1分。”变更为“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期间任意一个月的,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所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委托单位为投标人,检测报告需带有CMA或CNAS标志,每个品类的检测报告中的检测项目不少于8项):①蔬菜类;②冻品类;③肉类;④禽类;⑤蛋类;⑥水产类;⑦水果类;⑧大米类;⑨面粉类;⑩食用油类;⑪调味品类;⑫干货类;⑬奶制品类。每提供一个品类满足要求的检测报告得0.2分,同一品类不重复计分,本项最高得2分。”
(4)招标文件之“技术评审表”的“仓储能力”中“在广州地区自有或租用冷库面积,每有500㎡得0.5分,最高得标准分。”变更为“投标人自有或租用冷库面积,每有500m³得1分,最高得标准分。”
(5)招标文件之“技术评审表”的“配送能力”中:
1)“根据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运输车辆(不含冷藏(链)车)数量进行评分,每有1辆得0.2分,最高得标准分。”变更为“根据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运输车辆(不含冷藏(链)车)数量进行评分,每有1辆得0.3分,最高得标准分。”
2)“根据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冷藏(链)车辆数量进行评分,每有1辆得0.2分,最高得标准分。”变更为“根据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冷藏(链)车辆数量进行评分,每有1辆得0.4分,最高得标准分。”
3)“说明”中删除“车辆号牌必须为粤A牌”。
(6)招标文件之“技术评审表”的“服务保障能力”中增加“拟派本项目团队人员达到13人(7个驾驶员、5个配送服务人员、1个项目负责人)的基础上,每增加1人加0.5分,最高2分。”;要求“提供人员名单(并承诺该人员如有变化须报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承诺格式自拟)、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证明、工资发放记录、驾驶员需提供相关资格证书。”为得分依据。
(7)投标开始时间延期至:2023年10月10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8)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23年10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延期至:2023年10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10)其他条款不变。
3.更正日期:2023年9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招标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监 督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173118871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邓晓佳、张智、姚鹏飞
联系电话:0755-82077364转111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9月22日
市教育局广州市财经商贸职业学校太和校区科创楼建设工程监理服务
补充公告
市教育局广州市财经商贸职业学校太和校区科创楼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编号:JG2023-5306)已于2023年9月19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调整。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与本补充公告内容存在矛盾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一、招标公告修改如下: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
3.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
二、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第三章评标办法2.2.4 |
友情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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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ICP备2022123103号-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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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补充公告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勘察(项目编号:JG2023-5226),于2023年9月14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与按原招标公告、原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对原招标公告修改如下:
-
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修改如下:
原文:2.1.1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建筑面积35209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93097平方米(含架空层及连廊),地下建筑面积59000平方米。本项目考虑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
现文:2.1.1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建筑面积35209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93097平方米(含架空层及连廊),地下建筑面积59000平方米。本项目为地基基础设计等级甲级。
-
招标公告“2.2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修改如下:
原文:2.2.1 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根据基础资料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范围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主要包括:
2.2.2 勘察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勘察成果及地下管线探测等复核结果工作、详细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基坑勘察、剪切波速试验、土抽水试验、土壤氡浓度检测等),建(构)筑物和障碍物工程物探(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水文地质勘察、因设计需要探明地质条件的超前钻(不含施工)等工作,以及对应方案设计(含深化设计)、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勘察要求。
现文:2.2.1 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根据基础资料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范围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勘察工作,主要包括:
2.2.2 勘察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勘察成果及地下管线探测等复核结果工作、详细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基坑勘察、剪切波速试验、土抽水试验、土壤氡浓度检测等),水文地质勘察(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因设计需要探明地质条件的超前钻(不含施工)等工作,以及对应方案设计(含深化设计)、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勘察要求。
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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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第二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1(1) 商务文件(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修改如下:
原文: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企业类似勘察业绩(10分)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完成过项目总投资≥210000万元或项目总建筑面积≥23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类勘察业绩,每项得2分,最多得10分。 |
企业勘察业绩获奖(10分)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勘察业绩获奖情况: (1)获得国家级勘察奖,每项得2.5分,最多得10分; (2)获得省级勘察奖,每项得1.5分,最多得4.5分; (3)获得市级勘察奖,每项得1分,最多得3分; 上述3项合计最多得10分。 |
项目负责人资历(10分) |
(1)具有岩土工程或地质勘察类教授级/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5分;具有岩土工程或地质勘察类高级工程师(副高级)职称的,得3分;具有岩土工程或地质勘察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5分。 (2)类似项目业绩: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项目总投资≥210000万元或项目总建筑面积≥23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类勘察业绩的,1项1分,本小项最多得5分。 上述2项合计最多得10分。 |
勘察管理班子配备情况(15分) |
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配备健全,不满足投标文件格式六《本项目拟投入的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表》要求不得分,满足投标文件格式六《本项目拟投入的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表》的基础上: (1)技术负责人:具有岩土工程或地质勘察类教授级/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5分;具有岩土工程或地质勘察类高级工程师(副高级)职称的,得3分;具有岩土工程或地质勘察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5分。 (2)勘察专业负责人:具有岩土工程或地质勘察类教授级/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5分;具有岩土工程或地质勘察类高级工程师(副高级)职称的,得3分;具有岩土工程或地质勘察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5分。 (3)在满足《本项目拟投入的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表》的基础上: 增加1名具有工程物探类教授级/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勘探人员,得3分;具有工程物探类高级工程师(副高级)职称的勘探人员,得2分;具有工程物探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勘探人员,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 ‚ 每增加1名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或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勘察人员,每人加0.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 注:上述人员按最高得分计一次,不重复计分。 |
企业信誉(5分) |
投标人同时具备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5分;具备其中三个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具备其中二个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具备其中一个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没有或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5分。 |
创新能力(5分) |
1.投标人获得工程勘察类的发明专利每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2.(1)投标人获得工程勘察类的实用新型专利每项得0.3分;(2)投标人获得工程勘察类软件著作权的,每项得0.3分,本小项(1)加(2)合计最高得3分。 没有或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5分。 |
注:
1.勘察业绩要求:
(1)类似勘察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合同关键页、勘察报告盖章签字页和项目总投资证明文件(如有)或项目总建筑面积证明文件(如有)。
(2)业绩时间以勘察报告盖章签字页时间为准;项目总投资的证明文件可以提交有列明项目总投资金额的合同,如合同未列明的,可提交列明项目总投资金额的《项目建议书批文》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文》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作为证明文件。项目总建筑面积的证明文件可以提交有列明项目总建筑面积的合同,如合同未列明的,可提交列明项目总建筑面积的《项目建议书批文》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文》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作为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材料需能证明勘察项目为建筑工程;
(3)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2.勘察业绩获奖要求:
(1)勘察奖项是指:国家级勘察奖项是指由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或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奖、住建部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颁发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省级奖项指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省科学技术奖;市级奖项指由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市级优秀勘察设计奖、市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市科学技术奖。
(2)对同一工程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取,不重复计取。时间以获奖证书上的颁发日期为准。
(3)获奖业绩需提供项目获奖证书和合同关键页,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4)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现文: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企业类似勘察业绩(10分)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完成过项目总投资≥160000万元(不含土地综合开发费)或项目总建筑面积≥23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类勘察业绩,每项得2分,最多得10分。 |
企业勘察业绩获奖(10分)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勘察业绩获奖情况: (1)获得国家级勘察奖,每项得2.5分,最多得10分; (2)获得省级勘察奖,每项得1.5分,最多得4.5分; (3)获得市级勘察奖,每项得1分,最多得3分; 上述3项合计最多得10分。 |
项目负责人资历(10分) |
(1)具有岩土工程或地质勘察类教授级/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7分;具有岩土工程或地质勘察类高级工程师(副高级)职称的,得4分;具有岩土工程或地质勘察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7分。 (2)类似勘察业绩: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项目总投资≥160000万元(不含土地综合开发费)或项目总建筑面积≥23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类勘察业绩的,1项1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 上述2项合计最多得10分。 |
勘察管理班子配备情况(15分) |
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配备健全,不满足投标文件格式六《本项目拟投入的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表》要求不得分,满足投标文件格式六《本项目拟投入的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表》的基础上: (1)技术负责人:具有岩土工程或地质勘察类教授级/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5分;具有岩土工程或地质勘察类高级工程师(副高级)职称的,得3分;具有岩土工程或地质勘察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5分。 (2)勘察专业负责人:具有岩土工程或地质勘察类教授级/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5分;具有岩土工程或地质勘察类高级工程师(副高级)职称的,得3分;具有岩土工程或地质勘察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5分。 (3)在满足《本项目拟投入的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表》的基础上: 增加1名具有工程物探类高级工程师(副高级)职称的勘探人员,得3分;具有工程物探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勘探人员,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 ‚ 每增加1名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或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勘察人员,每人加0.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 注:上述人员按最高得分计一次,不重复计分。 |
企业信誉(5分) |
投标人同时具备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5分;具备其中三个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具备其中二个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具备其中一个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没有或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5分。 |
创新能力(5分) |
1.投标人获得工程勘察类的发明专利每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2.(1)投标人获得工程勘察类的实用新型专利每项得0.3分;(2)投标人获得工程勘察类软件著作权的,每项得0.3分,本小项(1)加(2)合计最高得3分。 没有或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5分。 |
注:
1.勘察业绩要求:
(1)类似勘察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合同关键页、勘察报告盖章签字页和项目总投资(不含土地综合开发费)证明文件(如有)或项目总建筑面积证明文件(如有)。
(2)业绩时间以勘察报告盖章签字页时间为准;项目总投资的证明文件可以提交有列明项目总投资金额的合同,如合同未列明的,可提交列明项目总投资金额的《项目建议书批文》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文》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作为证明文件。项目总建筑面积的证明文件可以提交有列明项目总建筑面积的合同,如合同未列明的,可提交列明项目总建筑面积的《项目建议书批文》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文》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作为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材料需能证明勘察项目为建筑工程;
(3)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2.勘察业绩获奖要求:
(1)勘察奖项是指:国家级勘察奖项是指由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或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奖、住建部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颁发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省级奖项指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省科学技术奖;市级奖(含副省级)项指由市级(含副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级(含副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市级(含副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市级(含副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市(含副省级)科学技术奖。
(2)对同一工程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取,不重复计取。时间以获奖证书上的颁发日期为准。
(3)获奖业绩需提供项目获奖证书和合同关键页,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4)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三、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已做修改,详见本补充公告的附件1。
四、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四、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和场地安排等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日程安排为准,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附件:1、电子招标文件
招标人: 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2023年 09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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