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智慧城AT0307027地块项目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施工
- 项目名称:天河智慧城AT0307027地块项目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施工
- 项目编号:JG2023-5440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9月23日 0时0分~2023年10月13日 10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2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4649.759017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投标无效。 12、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3日 10时30分 - 2023年10月13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0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9月23日 0时0分 - 2023年10月13日 10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10月13日 10时15分 - 2023年10月13日 10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2日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补充公告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勘察(项目编号:JG2023-5226),于2023年9月14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与按原招标公告、原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对原招标公告修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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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修改如下:
原文:2.1.1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建筑面积35209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93097平方米(含架空层及连廊),地下建筑面积59000平方米。本项目考虑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
现文:2.1.1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建筑面积35209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93097平方米(含架空层及连廊),地下建筑面积59000平方米。本项目为地基基础设计等级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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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2.2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修改如下:
原文:2.2.1 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根据基础资料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范围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主要包括:
2.2.2 勘察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勘察成果及地下管线探测等复核结果工作、详细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基坑勘察、剪切波速试验、土抽水试验、土壤氡浓度检测等),建(构)筑物和障碍物工程物探(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水文地质勘察、因设计需要探明地质条件的超前钻(不含施工)等工作,以及对应方案设计(含深化设计)、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勘察要求。
现文:2.2.1 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根据基础资料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范围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勘察工作,主要包括:
2.2.2 勘察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勘察成果及地下管线探测等复核结果工作、详细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基坑勘察、剪切波速试验、土抽水试验、土壤氡浓度检测等),水文地质勘察(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因设计需要探明地质条件的超前钻(不含施工)等工作,以及对应方案设计(含深化设计)、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勘察要求。
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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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第二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1(1) 商务文件(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修改如下:
原文: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企业类似勘察业绩(10分)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完成过项目总投资≥210000万元或项目总建筑面积≥23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类勘察业绩,每项得2分,最多得10分。 |
企业勘察业绩获奖(10分)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勘察业绩获奖情况: (1)获得国家级勘察奖,每项得2.5分,最多得10分; (2)获得省级勘察奖,每项得1.5分,最多得4.5分; (3)获得市级勘察奖,每项得1分,最多得3分; 上述3项合计最多得10分。 |
项目负责人资历(10分) |
(1)具有岩土工程或地质勘察类教授级/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5分;具有岩土工程或地质勘察类高级工程师(副高级)职称的,得3分;具有岩土工程或地质勘察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5分。 (2)类似项目业绩: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项目总投资≥210000万元或项目总建筑面积≥23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类勘察业绩的,1项1分,本小项最多得5分。 上述2项合计最多得10分。 |
勘察管理班子配备情况(15分) |
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配备健全,不满足投标文件格式六《本项目拟投入的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表》要求不得分,满足投标文件格式六《本项目拟投入的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表》的基础上: (1)技术负责人:具有岩土工程或地质勘察类教授级/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5分;具有岩土工程或地质勘察类高级工程师(副高级)职称的,得3分;具有岩土工程或地质勘察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5分。 (2)勘察专业负责人:具有岩土工程或地质勘察类教授级/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5分;具有岩土工程或地质勘察类高级工程师(副高级)职称的,得3分;具有岩土工程或地质勘察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5分。 (3)在满足《本项目拟投入的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表》的基础上: 增加1名具有工程物探类教授级/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勘探人员,得3分;具有工程物探类高级工程师(副高级)职称的勘探人员,得2分;具有工程物探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勘探人员,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 ‚ 每增加1名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或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勘察人员,每人加0.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 注:上述人员按最高得分计一次,不重复计分。 |
企业信誉(5分) |
投标人同时具备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5分;具备其中三个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具备其中二个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具备其中一个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没有或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5分。 |
创新能力(5分) |
1.投标人获得工程勘察类的发明专利每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2.(1)投标人获得工程勘察类的实用新型专利每项得0.3分;(2)投标人获得工程勘察类软件著作权的,每项得0.3分,本小项(1)加(2)合计最高得3分。 没有或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5分。 |
注:
1.勘察业绩要求:
(1)类似勘察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合同关键页、勘察报告盖章签字页和项目总投资证明文件(如有)或项目总建筑面积证明文件(如有)。
(2)业绩时间以勘察报告盖章签字页时间为准;项目总投资的证明文件可以提交有列明项目总投资金额的合同,如合同未列明的,可提交列明项目总投资金额的《项目建议书批文》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文》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作为证明文件。项目总建筑面积的证明文件可以提交有列明项目总建筑面积的合同,如合同未列明的,可提交列明项目总建筑面积的《项目建议书批文》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文》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作为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材料需能证明勘察项目为建筑工程;
(3)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2.勘察业绩获奖要求:
(1)勘察奖项是指:国家级勘察奖项是指由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或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奖、住建部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颁发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省级奖项指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省科学技术奖;市级奖项指由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市级优秀勘察设计奖、市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市科学技术奖。
(2)对同一工程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取,不重复计取。时间以获奖证书上的颁发日期为准。
(3)获奖业绩需提供项目获奖证书和合同关键页,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4)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现文: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企业类似勘察业绩(10分)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完成过项目总投资≥160000万元(不含土地综合开发费)或项目总建筑面积≥23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类勘察业绩,每项得2分,最多得10分。 |
企业勘察业绩获奖(10分)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勘察业绩获奖情况: (1)获得国家级勘察奖,每项得2.5分,最多得10分; (2)获得省级勘察奖,每项得1.5分,最多得4.5分; (3)获得市级勘察奖,每项得1分,最多得3分; 上述3项合计最多得10分。 |
项目负责人资历(10分) |
(1)具有岩土工程或地质勘察类教授级/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7分;具有岩土工程或地质勘察类高级工程师(副高级)职称的,得4分;具有岩土工程或地质勘察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7分。 (2)类似勘察业绩: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项目总投资≥160000万元(不含土地综合开发费)或项目总建筑面积≥23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类勘察业绩的,1项1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 上述2项合计最多得10分。 |
勘察管理班子配备情况(15分) |
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配备健全,不满足投标文件格式六《本项目拟投入的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表》要求不得分,满足投标文件格式六《本项目拟投入的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表》的基础上: (1)技术负责人:具有岩土工程或地质勘察类教授级/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5分;具有岩土工程或地质勘察类高级工程师(副高级)职称的,得3分;具有岩土工程或地质勘察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5分。 (2)勘察专业负责人:具有岩土工程或地质勘察类教授级/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5分;具有岩土工程或地质勘察类高级工程师(副高级)职称的,得3分;具有岩土工程或地质勘察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5分。 (3)在满足《本项目拟投入的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表》的基础上: 增加1名具有工程物探类高级工程师(副高级)职称的勘探人员,得3分;具有工程物探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勘探人员,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 ‚ 每增加1名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或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勘察人员,每人加0.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 注:上述人员按最高得分计一次,不重复计分。 |
企业信誉(5分) |
投标人同时具备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5分;具备其中三个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具备其中二个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具备其中一个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没有或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5分。 |
创新能力(5分) |
1.投标人获得工程勘察类的发明专利每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2.(1)投标人获得工程勘察类的实用新型专利每项得0.3分;(2)投标人获得工程勘察类软件著作权的,每项得0.3分,本小项(1)加(2)合计最高得3分。 没有或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5分。 |
注:
1.勘察业绩要求:
(1)类似勘察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合同关键页、勘察报告盖章签字页和项目总投资(不含土地综合开发费)证明文件(如有)或项目总建筑面积证明文件(如有)。
(2)业绩时间以勘察报告盖章签字页时间为准;项目总投资的证明文件可以提交有列明项目总投资金额的合同,如合同未列明的,可提交列明项目总投资金额的《项目建议书批文》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文》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作为证明文件。项目总建筑面积的证明文件可以提交有列明项目总建筑面积的合同,如合同未列明的,可提交列明项目总建筑面积的《项目建议书批文》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文》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作为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材料需能证明勘察项目为建筑工程;
(3)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2.勘察业绩获奖要求:
(1)勘察奖项是指:国家级勘察奖项是指由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或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奖、住建部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颁发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省级奖项指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省科学技术奖;市级奖(含副省级)项指由市级(含副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级(含副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市级(含副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市级(含副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市(含副省级)科学技术奖。
(2)对同一工程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取,不重复计取。时间以获奖证书上的颁发日期为准。
(3)获奖业绩需提供项目获奖证书和合同关键页,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4)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三、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已做修改,详见本补充公告的附件1。
四、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四、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和场地安排等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日程安排为准,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附件:1、电子招标文件
招标人: 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2023年 09 月 21 日
- 项目名称:中国能建广东院科学城生产科研基地三期建设项目监理
- 项目编号:JG2023-5445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9月22日 0时0分~2023年10月13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8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536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注:1、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3.2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3.3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5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以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查询信息为准)。 3.6投标人出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3日 10时0分 - 2023年10月13日 10时45分
- 开标地点:第1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9月22日 0时0分 - 2023年10月13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10月13日 9时45分 - 2023年10月13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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