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电白区预制菜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补充公告
茂名市电白区预制菜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
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组织实施的“茂名市电白区预制菜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项目编号:JG2023-5381) 于2023年9月21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公告。
该项目原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9月21日 0时0分~2023年9月27日23时59分现修改回:2023年9月21日 0时0分~2023年10月5日23时59分,其它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本项目相关信息,由此给各投标人工作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招标人:茂名市电白区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9月21日
广州副食品集中筹措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2023-JYCKCC-F1002
2.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副食品集中筹措采购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8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招标结果
2.更正内容:
由我单位组织招标的“广州副食品集中筹措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3-JYCKCC-F1002)”,于2023年8月30日因故暂停了招标程序。现恢复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并作以下更正:
(1)招标文件之“商务评审表”中“业绩”的“评审内容及规则”由“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今)主副食品配送合同:单份合同累计配送金额600万元(含)以上的,每提供一份有效业绩得2分;单份合同累计配送金额300万元(含)-600万元(不含)的,每提供一份有效业绩得1分;最高得标准分。300万元以下为无效业绩。累计配送金额以对应银行收款进账凭证为准。”变更为“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今)主副食品配送合同:单份合同累计配送金额600万元(含)以上的,每提供一份有效业绩得2分;单份合同累计配送金额300万元(含)-600万元(不含)的,每提供一份有效业绩得1分;单份合同累计配送金额100万元(含)-300万元(不含)的,每提供一份有效业绩得0.5分;最高得标准分。100万元以下为无效业绩。累计配送金额以对应银行收款进账凭证为准。”
(2)招标文件之“技术评审表”的“供货渠道”中:
1)“投标人自有或签约的果蔬农场(种粮农场无效)面积,每达到500亩得0.5分,最高得标准分,未提供不得分。(1亩=666.67㎡)”变更为“投标人自有或签约的果蔬农场(种粮农场无效)面积,每达到100亩得0.6分,最高得标准分,未提供不得分。(1亩=666.67㎡)”;标准分值由“5分”变更为“3分”;
2)“投标人自有或签约的养殖场、屠宰场、肉禽类生产企业个数,每有1个得0.5分,最高得标准分,未提供不得分。”变更为“投标人自有或签约的养殖场、屠宰场、肉禽类生产企业个数,每有1个得0.8分,最高得标准分,未提供不得分。”;标准分值由“5分”变更为“4分”
(3)招标文件之“技术评审表”的“检验能力”中“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期间任意一个月的,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所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委托单位为投标人,检测报告需带有CMA或CNAS标志,每个品类的检测报告中的检测项目不少于8项):①蔬菜类;②冻品类;③肉类;④禽类;⑤蛋类;⑥水产类;⑦水果类;⑧大米类;⑨面粉类;⑩食用油类;⑪调味品类;⑫干货类;⑬奶制品类。每提供一个品类满足要求的检测报告得0.1分,同一品类不重复计分,本项最高得1分。”变更为“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期间任意一个月的,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所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委托单位为投标人,检测报告需带有CMA或CNAS标志,每个品类的检测报告中的检测项目不少于8项):①蔬菜类;②冻品类;③肉类;④禽类;⑤蛋类;⑥水产类;⑦水果类;⑧大米类;⑨面粉类;⑩食用油类;⑪调味品类;⑫干货类;⑬奶制品类。每提供一个品类满足要求的检测报告得0.2分,同一品类不重复计分,本项最高得2分。”
(4)招标文件之“技术评审表”的“仓储能力”中“在广州地区自有或租用冷库面积,每有500㎡得0.5分,最高得标准分。”变更为“投标人自有或租用冷库面积,每有500m³得1分,最高得标准分。”
(5)招标文件之“技术评审表”的“配送能力”中:
1)“根据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运输车辆(不含冷藏(链)车)数量进行评分,每有1辆得0.2分,最高得标准分。”变更为“根据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运输车辆(不含冷藏(链)车)数量进行评分,每有1辆得0.3分,最高得标准分。”
2)“根据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冷藏(链)车辆数量进行评分,每有1辆得0.2分,最高得标准分。”变更为“根据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冷藏(链)车辆数量进行评分,每有1辆得0.4分,最高得标准分。”
3)“说明”中删除“车辆号牌必须为粤A牌”。
(6)招标文件之“技术评审表”的“服务保障能力”中增加“拟派本项目团队人员达到13人(7个驾驶员、5个配送服务人员、1个项目负责人)的基础上,每增加1人加0.5分,最高2分。”;要求“提供人员名单(并承诺该人员如有变化须报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承诺格式自拟)、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证明、工资发放记录、驾驶员需提供相关资格证书。”为得分依据。
(7)投标开始时间延期至:2023年10月10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8)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23年10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延期至:2023年10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10)其他条款不变。
3.更正日期:2023年9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招标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监 督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173118871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邓晓佳、张智、姚鹏飞
联系电话:0755-82077364转111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9月22日
- 项目名称:天河智慧城AT0307027地块项目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施工
- 项目编号:JG2023-5440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9月23日 0时0分~2023年10月13日 10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2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4649.759017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投标无效。 12、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3日 10时30分 - 2023年10月13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0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9月23日 0时0分 - 2023年10月13日 10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10月13日 10时15分 - 2023年10月13日 10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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