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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云东海街道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1标招标公告

时间:2023-09-25     人气:2180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本招标项目云东海街道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1标已在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东海街道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1标已在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


2.1.2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云东海街道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1标,项目对原有农村公路的沥青砼路面病害进行处理;并完善沿线安全设施,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非划拨用地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对云东海街道道路路面病害进行处理。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次招标投标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为大写伍佰柒拾壹万捌仟柒佰叁拾元整(¥718730.00元)


本工程以综合单价方式承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包工程保险、包所有检测(第三方检测除外)、包竣工验收、包风险因素等。承包人应按照图纸、施工合同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施工。


2.1.3 施工工期: 1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日期: / ,开工时间具体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为预计工期,具体施工期将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合理安排,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并无条件接受。


2.1.4 招标范围


本工程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图纸。


2.2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对于未列入“名录”或投标人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查询结果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2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3.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3.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3.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3.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5 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施工单位-土建工程施工)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的;在最近年度的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定为D级的。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且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3.3.6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①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  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③  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4.  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 9 月2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4.2 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 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经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投标保证金


5.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电子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2.1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从本单位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的形式,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所获取到的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是银行系统为本项目不同投标人随机生成的唯一子账号,仅限本项目该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使用)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注: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使用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不要使用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交易系统会显示缴纳的账户与基本账户不一致,将会影响到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2)投标人应在汇款或转账凭证上注明本次招标的名称(可简称为“云东海街道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1标 ”)。


(3)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接到招标人退还保证金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


(4)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相关金融机构的系统办理电子投标保函(保单)。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6.1.1 投标文件递交起始时间:2023年10月17日 9 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 10 月17日 9 时30分。


6.1.2 开标时间:2023年 10 月17日 9 时30分。


6.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1.4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水 分中心指定开标一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6.2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8.其他


8.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2 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8.3 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荷湖南路1号


邮    编:528100


联 系 人:何工



电    话:0757-66890237


招标代理机构:正信伟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1幢9层921-1


邮    编:100038


联 系 人:万工


电    话:0757-86778266


电子邮件:zxwygd202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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