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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机场T1、T2旅客捷运系统(APM)预留工程项目监理服务

时间:2023-12-13     人气:195     来源:www.gzebpubservice.cn     作者:
概述:......
  • 项目名称:白云机场T1、T2旅客捷运系统(APM)预留工程项目监理服务
  • 项目编号:JG2023-7240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2日 0时0分~2024年1月2日 11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06.54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注:①香港企业投标的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②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粵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执行。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4.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4.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注: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 3.4.4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投标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3.4.5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投标人需在招标公告发布后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页面并加盖公章。 ②投标人不得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投标人需在招标公告发布后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页面并加盖公章。 ③投标人不得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为准。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发布后,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 3.4.6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7 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未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提前终止合同或取消中标资格(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4.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不予合作对象名单且在限制期内。(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4.9 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未因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工程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受到住建部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有效期内(至本项目截止投标之日止,通报或处罚有效期已经期满的除外),(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4.10 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4.11 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仍在被处罚期内;同时,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包括其关联公司)与招标人及其子公司无发生各种诉讼、仲裁和不良投诉。(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4.12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诚信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4年1月2日 11时0分 - 2024年1月2日 12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9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2月12日 0时0分 - 2024年1月2日 11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4年1月2日 10时45分 - 2024年1月2日 11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9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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