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广州龙归发报台迁建工程土建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民航广州龙归发报台迁建工程土建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4-0061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4年1月6日 0时0分~2024年1月29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18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003.951587
- 投标人资格条件: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本项目其他岗位。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类)。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4年1月29日 10时0分 - 2024年1月29日 12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月6日 0时0分 - 2024年1月29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4年1月29日 9时45分 - 2024年1月29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5日
- 项目名称:灵新大道南延线工程第三方检测及监测
- 项目编号:JG2024-0053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4年1月5日 0时0分~2024年1月25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灵新大道南延线工程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标段一):是灵新大道南延线工程第三方检测(标段二):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灵新大道南延线工程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标段一):不收取保证金灵新大道南延线工程第三方检测(标段二):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灵新大道南延线工程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标段一):886.61565灵新大道南延线工程第三方检测(标段二):700.8855
- 投标人资格条件:灵新大道南延线工程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标段一):详见招标公告灵新大道南延线工程第三方检测(标段二):详见招标公告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灵新大道南延线工程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标段一):详见招标公告灵新大道南延线工程第三方检测(标段二):详见招标公告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4年1月25日 10时0分 - 2024年1月25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月5日 0时0分 - 2024年1月25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4年1月25日 9时45分 - 2024年1月25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5日
广州市福山公墓(一期工程)第三骨灰堂项目施工总承包
补充公告
广州市福山公墓(一期工程)第三骨灰堂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3-7511)招标项目于2023年12月27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发布补充公告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调整,如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存在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一、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序号 |
条款 |
原文 |
现文 |
招标公告 |
|||
1 |
第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注:② |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
招标文件 |
|||
1 |
附表一:《资格审查表》须审查的资料第4点 |
使用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平台内上传件。 (注: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再上传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平台,上传件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
使用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平台内上传件。 (注: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再上传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平台) |
2 |
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第8点 |
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
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
3 |
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 |
4 |
技术部分格式5:《拟投入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备注:5 |
5、本表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需提供投标截止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文件原件清晰扫描件,并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二章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和评分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相应评分项不得分。所有证明材料要求为原件清晰扫描件。
|
5、本表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需提供近一个月(即2023年12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文件原件清晰扫描件,并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二章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和评分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相应评分项不得分。所有证明材料要求为原件清晰扫描件。
|
二、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已作为本补充公告的附件重新发布,请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三、本项目原定的投标登记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电子光盘备用递交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场地安排等有修改,具体时间和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四、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以上内容的地方均作相应的修改,并以本澄清为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单位:广州市银河烈士陵园管理处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1月4日
附表四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序号 |
评分 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一 |
项目管理机构能力(70分) |
技术负责人 |
20 |
1.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0分。本小项最多得10分。 2.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工程师证书,得10分;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工程师证书,得5分。本小项最多得10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本项最多得20分。 |
质量负责人 |
15 |
1.质量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5分; 2.质量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9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本项最多得15分。 |
||
安全负责人 |
15 |
1.安全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得15分;2.安全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技术职称的,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得9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本项最多得15分。 |
||
造价负责人 |
15 |
1.造价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工程造价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且具有有效期内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原已注册成功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得15分; 2.造价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技术职称的,且具有有效期内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原已注册成功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得10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本项最多得15分。 |
||
其它人员 |
5 |
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外,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完善合理,其中项目管理团队其他人员具备: 1.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1名:具备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得1分; 2.暖通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1名:具备暖通施工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得1分; 3.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1名:具备建筑机电设备安装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得1分; 4.给排水相关专业工程师1名:具备给排水施工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得1分; 5.工程造价相关专业工程师1名,具备工程造价类或建筑工程类或安装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得1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每小项最多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 |
||
二
|
企业资信 (30分) |
企业类似业绩 |
9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且造价金额≥650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每项得0.3分,本项最高得9分。 |
企业工程项目获奖情况 |
10 |
投标人完成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获得市级或以上工程奖项10项或以上的,得10分;获得6至9项的,得6分;获得1至5项的,得3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 |
||
工程研发能力 |
5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省级(或以上)房建类工法奖项的: 1.获得过20个以上(不含20个)的,得5分; 2.获得过11-20个的,得3分; 3.获得过1-10个的,得1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 |
||
第三方评价 |
4.5 |
1.投标人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体系认证证书、工程绿色施工企业评价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每缺少一个扣1分,本项扣至0分为止。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2.投标人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计算(含最新评审年度2022年度),连续近5个年度(或以上)获得国家税务部门评定的“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1.5分;连续近3至4个年度获得的,得1分;连续近1至2个年度获得的,得0.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本项最多得4.5分。 |
||
|
财务指标 |
1.5 |
投标人2020至2022年任意一个年度的企业资产负债率: (1)在80%(含80%)以下的得1.5分; (2)在80%(不含80%)-85%(含85%)的得1分; (3)在85%(不含85%)以上的得0.5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5分。 |
|
合 计 |
100 |
|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附注:
1.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职称人员须按相应要求提供职称证或有效期内的注册证及近一个月(即2023年12月)的有效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不同级别职称的,按高的算分;同等职称级别的只算一次。不同级别注册证的,按高的算分;同等级别注册证的只算一次。
其中:①注册安全工程师须同时提供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网站(http://rmocse.chinasafety.ac.cn/Query.aspx)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②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须同时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信息查询网站(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cecaopsys/queryAndSearch/view.do?op=queryUserInfoInit)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未实行分级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职称只按最高级别计分。人员仅指投标人自身人员(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人员),不含子母公司人员。
(3)项目所有人员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4)上述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所有证明资料的扫描件需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2.企业类似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1)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2)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3)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3.企业工程项目获奖情况:
(1)工程获奖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获奖证书彩色扫描件。
其中:①奖项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投标人须提供获奖工程的项目名称及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相应奖项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为能清晰显示获奖工程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页面,即需同时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奖项信息”、“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电子材料”等信息的页面)。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网页信息截图的奖项不予评审。
②奖项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的,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彩色扫描件,并同时提供获奖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文件)、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
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上述资料相关信息不一致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获奖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获奖的评审以投标人提供的完整的证明资料为依据。
(2)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得分。
(3)国家级奖项包括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或市级奖项是指由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不包含结构奖、技术创新、QC成果、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装饰类、机电类等奖项。只计算房建类工程奖项,其他非房建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等获奖不参与计分。投标人必须是获奖项目的总承包单位,如获奖证书不能体现投标人是施工总承包单位,则需提供其他能证明其施工总承包身份的材料否则不予计分。
4.工程研发能力:
工法奖项以投标人所提供的工法证书等证明材料为准,所提供的工法科技成果须成功应用于投标人完成的房建项目,须提交由省级(或以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需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或其他工法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可反映工法科技成果成功应用在具体房建项目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原件清晰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获奖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一致,不含子公司和分公司。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不符合上述条件均不计分。
5.第三方评价:
(1)管理体系认证需提供证书彩色扫描件及管理体系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上的查询信息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体系认证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分。
(2)“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须含最新评审年度(2022年度),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包含上级公司、子分公司及区域公司)。投标人须提供纳税信用荣誉证书扫描件或“国家税务总局”官网(http://www.chinatax.gov.cn/)或各省级税务平台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上述资料显示的企业全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全称一致,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6.财务指标:此处考察年限为2020年至2022年,需提供任意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原件清晰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印章。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计算公式:资产负债率=期(年)末负债总额÷期(年)末资产总额×100%,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7.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评审得分(若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若投标人满足多个档次的,按最高档计分。
评委签名: 日期: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