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为全面加强行政复议依法化解涉企行政争议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在规范涉企执法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的作用,近日,市司法局、市发改局、市工商联印发《佛山市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提出“六大举措”着力提升涉企争议吸纳和化解能力,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为企业安心经营创新发展保驾护航,服务佛山“制造业”当家战略。
主要举措有:
一是拓宽申请渠道。坚持复议“零距离、宽口径、挺在前”,依托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基层司法所和复议巡回点等平台,以及在园区、街道、商会及重点企业设置一批复议服务点等方式,建立涉企容缺受理“绿色通道”,确保涉企争议畅收快办、快收快立。
二是突出依法护企。落实“开门办案”,要求加大复议调查听证力度,采取繁简分流、优化流程、压缩审限等措施,落实“包容审慎+信用监督”相结合,加强对行政协议、重大处罚决定等的合法性合理性审查,提升企业法治获得感。
三是做实争议化解。强调行政复议机构充分运用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调解、和解、自行纠错等机制,落实涉企案件调解“一案一策”,广泛调动工商联、商会以及争议多发领域职能部门专业力量开展调解,实现定分止争。
四是强化跟踪问效。由行政复议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工商联采取“线上+线下、上门+入园”等方式,对今年已办结的涉企案件及时回访征询意见建议,并全面梳理近五年来作出的涉企复议纠错决定、意见书、建议书、调解书等,开展“积案、挂案”清理,确保按期保质履行到位。
五是注重源头预防。建立助企防范行政争议机制,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企业管理漏洞和经营不规范问题,及时制发企业内部管理风险提示单,推进企业合规建设。紧盯市场监管、工程建设、生态环境等涉企重点领域,以个案纠错为契机加强类案规范,打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
六是开展访企宣传。面向各类市场主体全方位、多视角宣传普及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深入开展“联商会、进园区、访企业、解难题”系列活动,通过入园宣传、专题座谈、实地观摩或公开听证等,织牢织密行政复议涉企“服务网”。
今年以来,佛山市行政复议机构紧抓贯彻实施新复议法契机,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紧盯复议功能发挥,提高涉企案件办理质效,依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1-7月,全市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378件,其中涉企案件435件;办结2263件,其中涉企案件399件,纠错案件6件、调解和解结案75件,制发涉企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及提醒函等10份。
8月5日,市复议办落实“包容审慎”监管理念,成功化解一起涉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争议,并制发2份《行政复议调解书》。
案件详情
该案中,被申请人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发现某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委托申请人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五)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核算方法或者结果错误的;(六)环境质量现状数据来源、监测因子、监测频次或者布点等不符合相关规定,或者所引用数据无效的”问题,对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及报告表编制人员刘某分别作出通报批评的处罚。
经审查发现,双方争议的原因主要是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有关执行标准的理解不一致。一方面,被申请人认为技术指南第二章“总体要求”仅提出无排放标准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不需要做大气专项评价,并未规定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大小来判定是否需要编制大气专项评价。而申请人编制的报告表未对甲醛产排情况进行分析,不符合技术指南要求。另一方面,申请人则认为技术指南要求,环评报告表考虑主要环境影响,这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规定“评价因子筛选要根据主要环境影响特征”是一致的。相关技术指南和技术规范并未要求将微量甲醛污染因子纳入评价,将微量甲醛、TSP污染物列为评价因子的做法无相关依据。
考虑到目前法律未明确规定微量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不需要编制大气专项评价,按照被申请人的意见更有利于确保案涉项目环评报告的真实、客观、全面;同时,申请人在执法观察期内向被申请人提交了整治材料,以及客观上报告表不能修改,经承办人充分的沟通协调,双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申请人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最终被申请人撤销案涉处罚决定以及对申请人失信记分的处理决定,申请人承诺今后严格执行有关环评法规要求并撤回复议申请。
通过调解化解行政争议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有利于实现企业维权成本最小化、实质化解争议最优化,也体现了行政复议办案“尺度与温度”并存,更有助于营造利企便企的法治环境。
临近地铁,出行方便
租金便宜,环境优美
还有不同户型供选择
住进南庄的绿岛湖青年荟公寓
实在是妙
【政务配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禅城区档案馆、禅城区人民法院、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禅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
【医疗配套】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南庄医院、佛山岭南医院。
【酒店配套】维也纳国际酒店、瓷海国际酒店。
【商业配套】东鹏、箭牌、兴发企业总部;绿岛广场、永利达广场、社区商业等。
【文旅配套】绿岛湖公园、绿岛湖湿地公园。
【教育配套】广州美术学院佛山校区、佛山市华材职业技术学校、佛山市外国语学校、绿岛湖学校、保利和乐稚美翠雅幼儿园、爱迪堡幼儿园、佛山市禅城区誉雅花园幼儿园等。
哪些人可申请优惠?
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毕业当年1月至第二年6月期间的高校全日制学生。
2.申请人家庭申请之月前12个月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上一年度本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
3.申请人家庭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4.申请人家庭未享受过本区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房等住房优惠政策。
5.申请人家庭未享受过本区财政发放的各类住房补贴优惠政策。
6.申请人家庭不属于实施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
温馨提示:申请人如已婚的,申请人家庭由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构成;申请人如未婚的,且只其一人申请的,申请人家庭则指其本人一人。
申请资料
1.青年职工公寓申请登记表(收原件1份)。
2.诚信承诺书(收原件1份)。
3.申请人家庭的户口簿、身份证(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户口簿收复印件1份)。
4.申请人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等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5.申请人的结婚证(如已婚的请提交,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未婚的不需要提交)。
6.申请人家庭申请之月前12个月的“个人所得税”APP截图。(收打印件各1份。方法: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软件,进入“个人收入纳税明细查询”页面,查询前12个月的收入明细结果,截屏并打印,由本人签名确认,承诺真实有效)。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7:00
受理地点
绿岛湖招商运营中心
即禅城区禅兴路与科洋东路交叉口南120米绿岛湖B4座首层
如果想咨询更多信息
可拨打招租热线
0757-83552666
或到现场了解
顺德区X508谢乐线(佛山大道南)乐从鹤嘴桥维修加固工程定于 2024年8月10日至2024年9月10日进行施工。施工期间将采取以下交通管制措施:
一、佛山大道北往南(禅城往龙江)方向封闭左侧三车道,保留最右侧一条车道通行。
二、佛山大道与乐从大道交汇十字路口(陈登路口)禅城往龙江方向辅道进行全封闭,禁止机动车进入佛山大道辅道往龙江方向行驶。
三、佛山大道与乐从大道交汇十字路口(陈登路口)南往北(龙江往禅城)方向,禁止中型及以上的货车和专项作业车掉头往龙江方向行驶。
四、河滨南路禁止中型及以上的货车和专项作业车通行。
五、佛山大道南往北(龙江往禅城)方向正常通行。
请途经施工路段的广大驾驶员按照现场交通标志标线指示减速慢行,或提前绕道行驶(交通管制及绕行路线见示意图)。
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佛山市公安局顺德分局
2024年8月1日
附件:
佛山大道与乐从大道交汇十字路口交通管制示意图
佛山大道北往南方向交通绕行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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