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城市更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副总经理公告
招聘岗位
佛山市城市更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聘:副总经理1名。
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对象:面向社会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人员公开招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3.身体健康;
4.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
招聘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8月28日。
(二)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方式接受报名(任选其中一种报名方式即可)。
1.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可登录相应网站提交应聘申请。
招聘网址👇
https://jobs.51job.com/foshan-ccq/157337327.html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2)一式两份,应聘者必须如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材料。
📍报名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五峰四路25号
📞联系电话:0757-82592976(胡小姐)
3.注意事项:
(1)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2)资格复审时提供书面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核查(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蓝底照片(电子版)。
(3)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等材料。海外留学生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教育部或省教育厅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佛山市禅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下属企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
招聘岗位及人数
佛山市禅城区汇驿停车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汇驿公司)招聘:业务运营专员1名(应届毕业生)。
广东禅控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大数据公司)招聘:商务专员1名(应届毕业生)。
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对象:面向社会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人员公开招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3.身体健康;
4.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报名时间及考试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5日17:30。
(二)考试方式:汇驿公司、大数据公司将分别对通过岗位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进行笔试、面试。考试的方式、时间、地点等信息将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箱通知到个人。
报名方法
(一)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方式(任选其中一种报名方式即可)。
1.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可登录相应网站提交应聘申请。
汇驿公司业务运营专员招聘网址👇
https://jobs.51job.com/foshan-ccq/157361720.html
大数据公司商务专员招聘网址👇
https://jobs.51job.com/foshan-ccq/157416784.html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2)一式两份,应聘者必须如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材料。
📍汇驿公司业务运营专员报名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古新路70号佛山高新区科技产业园F座2楼汇驿公司党群工作部
📞联系电话:0757-82780291(蔡小姐)
📍大数据公司商务专员报名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古新路70号佛山高新区科技产业园A座2楼大数据公司党群工作部
📞联系电话:0757-82286261(廖小姐)
3.注意事项:
(1)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2)资格复审在报名后开展,需提供书面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核查(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蓝底照片(电子版)。
(3)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等材料。海外留学生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教育部或省教育厅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佛山街坊注意啦~
日前,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
《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
充电服务将有新举措
具体快来看看吧
👇👇👇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
各区发改局、市场监管局,佛山供电局,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 〔2024〕1154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24〕66号)等文件精神,为配合做好我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有关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的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对暂不具备电量单独计量条件的充电设施,各区发改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供电等部门,推动充电设施运营单位抓紧进行改造调整,明确改造时间节点,确保自2025年1月1日起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全面实现充电电量单独计量。
二、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充电场所、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等醒目位置分别标示充电电价、服务费项目与收费标准、服务电话等内容,手机扫码或网络上的标示不能代替服务场所的明码标价,并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在单次充电结束后,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当通过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方式,向用户推送计费模式、充电时长、收费金额等信息。
三、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电网企业向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向用户,均应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涉及非电网直供电的,对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电量,电网企业向非电网供电主体、非电网供电主体向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向用户,也应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居民住宅小区以外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按其所在场所电价政策执行。
四、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充分考虑户外充电设施的公共服务属性和民生属性,按照弥补成本、合理收益、诚实信用原则,结合市场供需状况,合理制定充电服务费标准。应鼓励市场竞争,不得以行政手段指定充电设施运营单位。
五、电网企业应按照国家和我省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三零”政策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规定做好充电设施接电服务工作;按照“能改尽改”的原则,尽快实现向非电网直供电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单位直接供电;可结合实际情况主动承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减收、免收服务费。
六、各区发改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和推动街道办、居(村)委会、居住区物业服务企业和建筑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等积极通过各种方式帮助降低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费;鼓励采取财政补贴、延长签约运营期等方式,引导充电设施运营单位降低充电服务费。对第三方建设运营的充电设施,倡导小区产权单位、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不收或少收场地租赁费用、不参与或降低收入分成,将让利空间用于降低充电服务费。物业服务企业等管理单位接受委托与充电设施运营单位签订运营合作协议时,应与业主充分沟通,遴选优质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合理确定充电服务费标准。物业服务企业等管理单位积极协助做好充电设施选址、建设安装、接电报装等工作。
七、各区发改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属地实际细化落实措施,加大政策引导和宣传力度。各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充电和服务价格公示情况的检查,结合相关投诉举报和人民群众反映,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以专项行动等方式开展检查,通过开展约谈提醒、行政告诫等方式,加大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引导力度,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相关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自觉规范充电收费行为,共同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4〕1154号)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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