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新规!规范充电收费行为政策公布!
佛山街坊注意啦~
日前,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
《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
充电服务将有新举措
具体快来看看吧
👇👇👇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
各区发改局、市场监管局,佛山供电局,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 〔2024〕1154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24〕66号)等文件精神,为配合做好我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有关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的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对暂不具备电量单独计量条件的充电设施,各区发改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供电等部门,推动充电设施运营单位抓紧进行改造调整,明确改造时间节点,确保自2025年1月1日起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全面实现充电电量单独计量。
二、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充电场所、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等醒目位置分别标示充电电价、服务费项目与收费标准、服务电话等内容,手机扫码或网络上的标示不能代替服务场所的明码标价,并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在单次充电结束后,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当通过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方式,向用户推送计费模式、充电时长、收费金额等信息。
三、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电网企业向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向用户,均应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涉及非电网直供电的,对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电量,电网企业向非电网供电主体、非电网供电主体向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向用户,也应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居民住宅小区以外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按其所在场所电价政策执行。
四、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充分考虑户外充电设施的公共服务属性和民生属性,按照弥补成本、合理收益、诚实信用原则,结合市场供需状况,合理制定充电服务费标准。应鼓励市场竞争,不得以行政手段指定充电设施运营单位。
五、电网企业应按照国家和我省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三零”政策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规定做好充电设施接电服务工作;按照“能改尽改”的原则,尽快实现向非电网直供电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单位直接供电;可结合实际情况主动承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减收、免收服务费。
六、各区发改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和推动街道办、居(村)委会、居住区物业服务企业和建筑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等积极通过各种方式帮助降低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费;鼓励采取财政补贴、延长签约运营期等方式,引导充电设施运营单位降低充电服务费。对第三方建设运营的充电设施,倡导小区产权单位、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不收或少收场地租赁费用、不参与或降低收入分成,将让利空间用于降低充电服务费。物业服务企业等管理单位接受委托与充电设施运营单位签订运营合作协议时,应与业主充分沟通,遴选优质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合理确定充电服务费标准。物业服务企业等管理单位积极协助做好充电设施选址、建设安装、接电报装等工作。
七、各区发改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属地实际细化落实措施,加大政策引导和宣传力度。各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充电和服务价格公示情况的检查,结合相关投诉举报和人民群众反映,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以专项行动等方式开展检查,通过开展约谈提醒、行政告诫等方式,加大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引导力度,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相关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自觉规范充电收费行为,共同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4〕1154号)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6日
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高新集团公司副总经理2名,投资方向、风控方向各1名。
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8月28日17:30止。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凭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考试。报名材料恕不退还,对个人资料一律予以保密处理。报名人数不达开考比例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视情况延长报名时间,并在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网公告。
📞报考咨询联系电话:
0757-88359725(区国资局)
0757-82124165(高新集团公司)
3.报考人员报名所需材料:
(1)《佛山市禅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下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亲笔签字版及电子编辑版;
(2)本人一寸蓝底正面免冠电子彩照;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含正、反两面);
(4)本人毕业证书(包括学历学位证)原件的扫描件;
(5)学信网《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的扫描件(全日制及后续学历),如涉及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6)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7)本人工作经验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单位任职/工作证明、劳动合同、购买社保证明等材料)。
(8)近年来本人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资料需按照序号顺序,彩色扫描成一份格式为PDF的文件,文件名称为“招聘岗位+姓名+手机号码”,发到本次招聘邮箱fsgxgs@126.com,逾期或提交材料不全的,视为无效报名;同时报考人员需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发现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将取消聘用资格。其中,在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9日17:30期间完成报名的,可视为本次报名,无需重新报名及提交相关材料。如有相关资料需补充,亦可自行重新报名及提交相关材料。
4.每一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等材料。海外留学生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教育部或省教育厅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近日,佛山+客户端记者从佛山市公安局顺德分局交警大队获悉,为切实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资源,最大限度减少交通拥堵,顺德公安交警部门综合分析佛山大道-新马路口的交通流特点及高峰期通行情况,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对该交通组织进行调整,提高通行效率。
“借道”可左转+掉头 提升通行效率
佛山大道-新马路交叉口位于乐从中心城区两条主干路交叉位置,交通转换量较大,高峰期每小时超过4000辆车辆通行,时常出现交通拥堵现象。由于东、北进口车道和交通量不匹配,导致该路口各方向饱和度不均衡,通行效率低。对此,交警部门密切关注,努力发掘有限的道路资源持续调整优化,在新马路口北往南方向设置直行、左转待行区,并在东往南方向启用了顺德首条“借道左转”车道。
据了解,“借道左转”是借用左转车道相邻的对向车道,利用黄色虚线在对向车道标识可借道区域,再结合信号灯的精准控制和切换,让左转排队车辆可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驶入对向可借道区域,进行借道左转,提高路口左转通行能力。
“通过实行‘借道左转’通行方式后,该路口一个信号周期内路口东侧左转车流通行效率大幅提升,路口交通拥堵问题得到较大改善。”顺德公安交警相关负责人介绍,改造前该路口早晚高峰期左转车辆较多,车辆排队造成后方车辆无法正常掉头或直行,高峰期左转车道平均排队长度约200米,改造后排队长度缩短一半,原本驾驶员可能需要等两轮红绿灯,现在只需要等一轮红绿灯即可通过,路口总体通行效率明显提高。
“以前在这个路口左转的时候经常堵车,常常是等三、四轮信号灯都过不去,现在一般等一轮信号灯就过去了。”每天下班都开车路过的市民刘先生对“借道左转”很认可。
借道车辆可按左转绿灯指示 及时驶离路口
市民驾车经过上述路口时,到底该如何“借道左转”?顺德公安交警介绍,当“借道左转”信号灯及显示屏显示绿灯时,左转车辆可驶入借道区域,待路口左转信号转为绿灯时通行;当“借道左转”信号灯及显示屏显示红灯时,左转车辆禁止驶入借道区域,已经进入借道区域内的车辆按照路口左转绿灯指示及时驶离路口。
“‘借道左转’不仅可以充分利用临时闲置的车道空间,缓解左转车道的压力,也大大提高了路口的通行效率。”顺德公安交警提醒,当驾驶人使用借道区域左转时,需严格遵守信号灯及显示屏提示行驶。在进行借道左转时要快速果断,不可在借道左转车道逗留,同时左转的车辆要注意按引导线行驶,防止发生冲突。此外,“借道左转”开口处兼顾车辆掉头功能,需要掉头的车辆在“借道左转”信号灯显示绿灯时进行掉头,但不能在左转车道停止线及借道左转车道掉头,以免与其他车辆产生冲突。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