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九江镇龙高路河清一村大道旁地上建(构)筑物租赁公告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1.出租人:佛山市南海区九江资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项目信息
3.产权证照情况:上述标的无产权证,竞得人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经营风险。
4.租金收取方式:租金采用先交付后使用的方式,承租人于每月的15日前向出租人缴清当月租金。
5.水电供应情况:租赁物现状没有水电,由竞得人自行申请报装相关水电。其中,竞得人报装用电可通过借用第三方的专用变压器供电(距离租赁物约150-200米),但竞得人须自行承担电线安装费用并定期向第三方支付电费;或竞得人可自行向供电部门报装专用变压器进行供电并承担因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6.装修加固要求:如竞得人日后计划将该租赁物作宿舍用途使用的,必须严格根据《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GB 55021-2021规定,对该租赁物进行改造、加固,并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出具房屋安全性鉴定报告和消防报告,且须满足不低于B类建筑的抗震鉴定要求后方可正常经营、使用。
(二)竞投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经营者、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投活动。
2.本次网上竞价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意向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交易公开>国有产权>交易公告页面(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下载本项目交易文件。如有关于本项目交易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意向人密切留意。
4.意向人需要现场查看交易资产状况的,请与出租人联系。
5.申请人提交竞投申请参与竞价的,请点击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页面(网址: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进行登录操作(操作指引详见交易须知)。
意向人、申请人、竞投人在网上交易使用电脑操作过程中,仅能使用IE9/IE10/IE11以上的IE浏览器,请勿使用其它浏览器,如出现不正确使用浏览器导致出现的问题,由意向人、申请人、竞投人自行负责承担。
6. 本次网上竞价仅接受网上竞投申请和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三)其他要求
1.租金及管理费标准:租金含税价4.5元/平方米/月作为公开出租的租金起始价,以后每3年递增10%;物业管理费(不参与竞价)按照含税价1.5元/平方米/月标准缴纳,以后每3年递增10%。
2.租赁保证金:竞得人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租赁保证金(以6个月的竞得价月租金为准)支付完毕给出租方。
3.竞得人须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年内投入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资金用于租赁物的装修改造、加固,其中租赁物装修改造内容包括租赁标的物修缮与加固(含地面平整、墙体修复、物业加固等)、消防设施改造投入、用电增容、宿舍装修改造等在内,但承租方购置用于生产的设备设施费用不列入物业改造资金范围内。
4.如竞得人逾期仍未全面履行完毕装修改造、加固义务,则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方按照承诺投入的物业改造资金200万元与实际投入改造资金的差额部分向出租人支付补偿款项。若承租方逾期仍未支付补偿款项的,则出租人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按现状无偿收回租赁物,并继续向竞得人追缴不足部分的补偿款项。
5.由于竞得人需要对原有建(构)筑物进行修缮,出租人同意自物业交付之日起给予承租方3个月装修改造,在此期间按照1000元的标准计收竞得人的租金(不计收物业管理费)。
6.租赁物的二、三楼物业不得用作餐饮经营。
(三)交易时间
1.提交竞投申请时间: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5月4日17时30分止;
2.竞投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5日17时;
3.网上报价时间:2025年5月6日9时00分至9时30分,网上报价时间结束后,如有竞投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则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
(六)招/出租人对本《交易文件》拥有解释权。
(七)联系方式
1.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757-83990765
2.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369923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出租人:佛山市南海区九江资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小姐 联系电话:0757-86566068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公资大楼二楼201室(九江客运站斜对面)

各船舶请注意:
为保障东平水道五斗大桥重建项目施工期间通航环境安全,海事部门将于2025年4月28日至29日施工吊装作业期间对东平水道相关水域实施封航交通管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封航时间
自2025年4月28日0800时至2025年4月29日0700时(管制时间提前或延期不再另行通知),连续封航23个小时,夜间不解封。
二、船舶安全航行注意事项
(1)封航管制期间,严禁无关船舶驶入东平水道紫洞口至三山口之间水域,已进入管制水域的船舶须注意加强航行值班,保持VHF16频守听,听从警戒船和海事人员指挥。
(2)封航管制期间,东平水道上行船舶可提前选择广州主航道沥滘附近水域锚泊,东平水道下行船舶可提前选择紫洞口临时停泊区锚泊。锚泊期间,不得影响其他船舶正常航行。
三、封航管制及船舶绕行示意图
特别提醒
航经东平水道的船舶请及时关注交通管制信息,服从现场指挥。
如有疑问可拨打佛山南海海事处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0757-86291077进行咨询。
项目概况
血液透析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16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4400000707529930001
项目名称:血液透析设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血液透析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四种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2、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血液透析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血液透析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①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反映的有效许可事项信息截图);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或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反映的有效备案事项信息截图)或承诺中标后且合同签订前取得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的承诺函。【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②若投标人为经销商: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反映的有效许可事项信息截图);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反映的有效备案事项信息截图)或承诺中标后且合同签订前取得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承诺函。【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25日 至 2025年05月0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5月1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需按要求上传到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48号华美大厦10楼开标室(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远程电子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进行开标解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佛山市卫生应急医院)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南路106号
联系方式:0757-838616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48号华美大厦10楼
联系方式:0757-831261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锐昌
电 话:0757-83126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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