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如何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佛山身份证办理进度查询
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3、《印发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决定的通知》(佛府[2004]92号)
办理条件
1、年满十六周岁的本市常住户口公民;
2、未满16周岁的本市常住户口公民可自愿申请(由其监护人代申领,证件有效期5年)。
提交材料
1、《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未申领“身份证”的除外)。未成年人的身份证由监护人携同未成年人前往办理,需提交证明监护人关系的证件,如户口簿、出生证等。(交原件验证)
2、本人的《广东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质量检测回执》。(收原件)
3、现场采集证件人的指纹信息。
办理流程
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全区已实行户籍业务集中办公的由分局户政中队)户籍窗口受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
1、办理身份证,收取工本费20元(粤价[2004]24号);
2、办理临时身份证,收取工本费10元(粤价[2004]24号)。
办理时限
60日
联系电话
83329376
办理地点
禅城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南海分局、顺德区公安局、三水分局、高明分局各派出所户政窗口
办公时间
当地政府部门对外办公时间
佛山办理身份证后想要知道办理进度如何了,怎么查询呢?不用担心,在佛山办理身份证后你可以通过派出所电话和派出所户籍窗口查询!
电话查询佛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人口管理科 电话:83329376
禅城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电话:12345
南海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电话:86297604
顺德区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户政中队 电话:22835307
三水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电话:87783735
高明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电话:88620880
网上查询佛山身份证办理进度网上查询地址:http://wsfw.fsga.gov.cn/resident/identityQuery.jsp
凭姓名+受理号或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关联条件,可查询到相关审批结果。
注意事项
1、本系统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办理进度查询服务。
2、本系统查询到的信息仅供参考。
3、如有问题可向您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咨询。
窗口查询市民可到佛山各区派出所查询身份证信息
禅城区派出所地址电话一览表
南海区派出所地址电话一览表
顺德区派出所地址电话一览表
高明区派出所地址电话一览表
三水区派出所地址电话一览表
识别第二代身份证的真伪
一、外观
真“二代证”正、反两面的花纹清晰,表面有摩擦力;而假证花纹模糊,表面光滑。真证较硬;假证较软。
二、颜色
真“二代证”正、反两面的花纹颜色自然过渡;假证颜色不自然。
三、防伪膜
真“二代证”防伪膜薄而不易脱落;假证厚而极易被分开。
四、荧光图案
真“二代证”不同角度可变颜色,假证的不具备呈现三种颜色的技术。
五、缩微字符串
真“二代证”背面隐藏有缩微印刷字符组成的线条,字迹清晰。假证模糊不清。
六、有效期
16周岁至25周岁的居民发给有效期10年的居民身份证;26周岁至45周岁的居民发给有效期20年的居民身份证;46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5年。身份证所注年龄与有效期不一致的为假证。
佛山临时身份证办理的条件有哪些呢?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佛山为您搜集了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到您!
办理条件本市户籍居民在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身份证明的,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未满16周岁的,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按照公安部的规定,临时身份证须到户籍所在地户政窗口办理,不能在居住地办理
办理材料[1]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2]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提供原件验证,不收缴)。
[3]在外市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需办理临时身份证的,同时提供本人的《广东(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办理流程1、申请人到户籍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
2、3个工作日后到受理单位领取。
办理地点》》佛山市公安机关各级户政窗口地址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身份证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办理临时身份证:10元/证。
据《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婴儿出生一个月内,由户主、家属、抚养人或邻居持《出生医学证明》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1998年7月22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父亲或母亲落户,在此以前出生的未成年小孩,应先在母亲户口所在地落户,愿意随父亲入户的,可向父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公安机关按有关政策分期分批予以解决。
新生儿入户材料:
1、政策内生育的新生婴儿、历年出生未入户人员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新生婴儿或历年出生未入户人员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2]父母的《结婚证》。《结婚证》遗失的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夫妻)关系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母亲为广东省内常住户口人员的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母亲为广东省外常住户口人员的提供证明申请人属政策内生育的有效证件。(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4]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入户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的地址页、《常住人口登记卡》及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身份证件。(同意入户证明收原件,簿、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2、政策外生育的新生婴儿及历年出生未入户人员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手续完备的《佛山市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收原件)
[2]属婚生的新生婴儿、历年出生未入户人员的:
①新生婴儿或历年出生未入户人员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②父母的《结婚证》。《结婚证》遗失的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夫妻)关系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③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入户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的地址页、《常住人口登记卡》及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身份证件。(同意入户证明收原件,簿、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属非婚生的新生婴儿、历年出生未入户人员的:
①《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或《法医学鉴定书》。(对不能确认双方关系的建议提供《法医学鉴定书》,上述材料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②母亲(父亲)的《户口簿》(入户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的地址页、《常住人口登记卡》及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身份证件。(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佛山政策外新生儿入户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出生登记申报表》。
[2]小孩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3]小孩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父母离婚的小孩跟随抚养权属方申报出生登记。
[4]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
[5]手续完备的《佛山市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6]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
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查验原件收取副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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