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中小学本学期不再开展线下集中期末测试,最新线上教学安排出炉
12月18日,佛山市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发布关于优化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安排的通知,通知指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自 12月19日起,调整为线上教学,本学期不再开展线下集中期末测试。幼儿园(含托育机构、托儿所)自 12月19日起,停止返园。
通知详情如下:
市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关于优化全市中小学幼儿园
教育教学安排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市属幼儿园:
根据当前佛山市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综合研判,决定优化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安排。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自12月19日起,调整为线上教学。确有照护困难的学生,可自愿申请返校。各学校组织返校学生参加线上教学,并提供照护服务和午餐。本学期不再开展线下集中期末测试,由各学校根据学情适当降低难度,采取线上指导练习、 综合素质评价等方式开展测试。
二、幼儿园(含托育机构、托儿所)自12月19日起,停止返园。确有照护困难的家庭,可自愿申请幼儿返园。各幼儿园安排好返园幼儿在园生活。
三、普通高中学生可正常到校上课,也可自愿申请居家学习。各普通高中制定线上线下同步教学工作方案,为居家学习的学生提供线上教学,并按要求组织好普通高中合格性考试和教学质量检测。
四、中职学校参照普通高中执行。
佛山市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代章)
2022年12月18日
1.招标条件
顺德区伦教小学分校区新建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土地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本项目设计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以 顺政数招核(伦教)〔2022〕8号 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顺德区伦教小学分校区新建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城北片区顺德水道南滨水公园地块。
2.3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45000万元,其中建安费约40000万元。
总建筑面积约63827平方米,用地面积约37414 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约52898 平方米,教工宿舍约1154 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6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为23.9米。
上述规模内容中包含不低于总建筑面积50%的装配式建筑,具体建设规模、内容及投资以招标人提供的最终建设需求及书面通知为准。
2.4服务周期: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项目验收通过之日止,相关阶段成果提交时间要求如下:
(1)招标人发出开始设计通知后30个日历天内,通过规划报建审核,及海绵城市设计等报建相关工作。
(2)报建图纸确定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通过专家评审并提交成果;
(3)初步设计成果通过评审后15个日历天(若本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施工,则本阶段服务周期延长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并送审图机构审核;
(4)审图机构提出意见后 15 个日历天内完成修编并通过报审;
(5)取得施工图合格证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
(6)施工现场配合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 2 年。
(7)出现设计变更15个日历天内完成变更内容的设计。
注:无论审计发生何时,甲乙双方应配合审计工作,并无条件按审计意见整改。
2.5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5.1招标内容、规模
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伦教小学分校区新建工程初步设计(含用作初步设计评审用途的设计概算编制、设计修改及通过评审)、施工图设计[完成设计修改并通过施工图技术审查(包含建筑设计、外立面深化设计、结构设计、室内装修装饰设计、给排水设计、智能化设计、通风设计、配电设计、防雷设计、人防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城市设计(含通过审查)、室外设计(含园林景观、市政等设计)、消防专篇设计(含通过审查)、基坑支护设计(含通过专家评审)、装配式专项设计、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含通过审查)及招标人要求的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设计任务等]、设计变更估算、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协助完成项目立项、规划报建等后续服务,以及配合完成各项报审工作,并根据招标人要求选派专业设计人员提供专业设计咨询与配合服务等,并承担由于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招标人有权对设计范围进行调整,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2.5.2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7167200元。
2.6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2.6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绿色建筑标准、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或发包人组织的专家评审会评审及取得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具备以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型:设计类企业)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注:投标人须持有“设计类企业”类型的考评结论。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 )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1)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2)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符合政府暂缓缴交或减免社会保险费用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暂缓缴交或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12月 17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1 月 9 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 1 月 9 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区交易中心”)二楼“投标资料接收处”(正门右则,具体按工作人员指引),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交易员是指: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投标企业交易员资格,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成功采集指纹的人员。
注: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需佩戴口罩并出示“粤康码”绿码,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后请即离场,默认开标结果。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如14天内到达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土地发展中心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南苑路一号
邮 编:528308
联 系 人: 卢先生
电 话: 0757-2772778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顺翔路20号(太昌大厦二楼201室)
邮 编: 528300
联 系 人:徐小姐
电 话:0757-22330643
电子邮件:962587227@qq.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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