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张槎街道村头村绿化管养服务询价公告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村头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人)拟对2023年村头村绿化管养服务进行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3年村头村绿化管养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简介及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2023年村头村绿化管养服务。
2、项目地点及内容:服务范围:绿化服务范围:村辖区范围的绿化,包含:村内主次干道两侧绿化,村头涌及凹窦涌两岸绿化,东区、中区、西区个村民小组公园、广场及鱼塘周边绿化,四小园和特色路线绿化(工业园去除外)。
3、招标控制价:300,000.00元/年(含税)。
4、服务期:1年。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经营范围须有园林或绿化或绿化养护等相关内容;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2年12月28日9时00分起至2023年1月4日17时00分止(办公时间内)到佛山市虹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古大路长弓16科创园A座601)购买询价文件;购买询价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询价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6,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在2023年1月16日11时00分前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收据,否则递交投标文件时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月17日9:00-9:30;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村头村村民委员会四楼会议室。
六、定标办法:询价法(最低价中标原则)。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村头村和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告栏、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为准。
八、其他
本次招标办理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
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九、交易须知
为加强疫情防控,请所有办事人员配合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9.1进入开标会场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9.2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9.3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禁止进入开标会场。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村头村村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虹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村头村村民委员会 |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古大路长弓16科创园A座601 |
联系人:冯先生 | 联 系 人:区先生 |
电 话:137 5154 6299 | 电 话:0757-82067680 |
勒流街道农村集体资产交易项目竞投结果公示 | |||||||
日期:2022年12月15日 | |||||||
交易项目名称 | 黄连经联社市场二路商铺等一批使用权竞投项目 | ||||||
单位编号 | 勒黄连资立【2022】0002号 | 中心编号 | 勒中农立【2022】0159号 | ||||
竞投结果 | |||||||
序号 | 资产名称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竞得人 | 竞得报价 (元/月) | 备注 | ||
1 | 市场二路3号铺 | 45 | 流标 | ||||
2 | 市场广场铺2号铺 | 25 | 流标 | ||||
3 | 市场二路11号铺 | 48.5 | 莫宇 | 4900.00 | |||
4 | 市场二路12号铺 | 48.5 | |||||
5 | 市场二路13号铺 | 48.5 | 胡家冬 | 7700.00 | |||
6 | 市场二路14号铺 | 48.5 | |||||
7 | 市场三路1号铺 | 75 | 黄德敬 | 5350.00 | |||
8 | 市场三路2号铺 | 35 | 万海涛 | 5300.00 | |||
9 | 市场三路3号铺 | 35 | |||||
10 | 市场三路4号铺 | 35 | |||||
11 | 市场三路5号铺 | 35 | 徐标 | 3550.00 | |||
12 | 市场三路6号铺 | 35 | |||||
13 | 市场三路7号铺 | 16 | 梁恩锦 | 2950.00 | |||
14 | 市场三路8号铺 | 19 | |||||
15 | 市场三路9号铺 | 19.5 | 流标 | ||||
16 | 市场三路10号铺 | 19.5 | |||||
17 | 市场三路11号铺 | 19 | 阳红秀 | 2700.00 | |||
18 | 市场三路12号铺 | 19 | |||||
19 | 市场中路1号铺 | 37 | 黎利昌 | 3400.00 | |||
20 | 市场中路2号铺 | 37 | 邱荣文 | 2350.00 | |||
21 | 市场中路3号铺 | 37 | 罗芝连 | 2350.00 | |||
22 | 市场中路4号铺 | 37 | 许邹杰 | 2350.00 | |||
23 | 市场中路5号铺 | 37 | 洪锦文 | 2350.00 | |||
24 | 市场中路6号铺 | 37 | 欧杏冰 | 22350.00 | |||
25 | 市场中路7号铺 | 37 | 陈鸿玲 | 2350.00 | |||
26 | 市场中路8号铺 | 37 | 梁波 | 2350.00 | |||
27 | 市场中路9号铺 | 40 | 流标 | ||||
28 | 市场中路10号铺 | 40 | 流标 | ||||
29 | 市场中路11号铺 | 40 | 唐红 | 5000.00 | |||
30 | 市场中路12号铺 | 40 | |||||
31 | 市场中路13号铺 | 40 | 刘飞 | 6000.00 | |||
32 | 市场中路外铺14号铺 | 40 | |||||
33 | 市场中路15号铺 | 30 | 潘绍明 | 7050.00 | |||
34 | 市场中路16号铺 | 49 | |||||
35 | 市场集市大星棚南面档地摊 | 722 | 苏美环 | 7250.00 | |||
竞投公告链接:http://www.shunde.gov.cn/sdqll/jyxxgsl/ncjtzcjyxx/ncjtzcjyxxgg/content/post_5465135.html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供电系统(后通段)35kV GIS与继电保护装置采购项目(3349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供电系统(后通段)35kV GIS与继电保护装置采购项目(3349标),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
2.2 项目建设规模:
佛山三号线南起顺德港站(原顺德客运港站),北至佛科院仙溪校区站(原科技学院站),途经大良、伦教、北滘、佛山新城、文华路、季华路、南海大道、文昌路、佛山火车站、佛山西站、狮山大学城,线路全长69.5km,是联系中心城区与大良容桂组团、北滘陈村组团、狮山组团的骨干线。
三号线共设37座车站,其中高架站4座,地下站33座。全线设置1段2场,分别为狮山车辆段、北滘停车场和逢沙停车场;设4座主变,分别为夏园主变、岳步主变、文昌主变和博爱路主变。
首通段包括正线22座车站,设有15座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及7座降压变电所;段场包括北滘停车场和逢沙停车场共2个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主变包括夏园主变、岳步主变。
后通段包括正线14座车站,设有10座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及4座降压变电所;段场包括狮山车辆段1个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主变包括文昌主变、博爱路主变。
2.3 计划交货期:
计划交货期不迟于2023年9月,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工程需要对设备供货时间作相应调整,并在设备供货前3个月通知卖方。设备交货时间如有调整,招标人应在预定交货期前2个月通知卖方。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4.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首通段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降压变电所、跟随式降压变电所及狮山车辆段、博爱路主变的35kV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柜及35kV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柜继电保护装置的设备质保服务;后通段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降压变电所、跟随式降压变电所的35kV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柜及35kV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柜继电保护装置的设备采购、质保服务以及全线随机附件、专用工具采购,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4.2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727万元。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
2.5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
2.6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及广东省、佛山市主管部门的有关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投标人必须是拟投货物35kV GIS组合电器设备的制造商。
4.3拟投货物35kV GIS组合电器设备须具有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4.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5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被“信用佛山”、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尚处于限制投标处罚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8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4.8.1投标人近五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完成过一条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1800万元国内已开通运营(含试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35kV项目电压等级的GIS组合电器设备的供货业绩。
注:(1)“完成过”是指所承担的设备供货已完成并开通运营(含试运营)。
(2)项目时间的认定:以采购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中标通知书(如有)②采购合同;③交货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相关验收证明文件等;④开通运营(含试运营)的项目还需提供开通运营报告(或业主出具的开通运营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12 月 28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2 月 7 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3年 2 月 7 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7.3疫情防控提醒及相关要求
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保障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顺利开展,请前来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各交易主体(包括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人等),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扫场所码打卡。如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不予进场。
具体防疫要求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最新公告为准,请投标人及时关注网站公告。疫情防控提醒链接:http://ggzy.foshan.gov.cn/zwgk/xwdt/tzgg/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佛山地铁湾华控制中心18F | 地 址: | 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83号广东高速公路大厦22楼 |
邮 编: | 528200 | 邮 编: | 510199 |
联 系 人: | 杨工 | 联 系 人: | 杨工、黎工 |
电 话: | 0757-8248 9053 | 电 话: | 13380525640 |
|
| 电子邮件: | jiangsujiaozi@126.com |
招标公告编制人: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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