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安,荔湾 | 深港陆路口岸旅客通关预约系统上线!粤剧艺术博物馆延长开放→
2023/1/9 星期一
农历 腊月十八
天气预报:1月9日,阴天,有小到中雨,14℃到17℃;10日,阴天,有小到中雨,14℃到17℃。
天下事
1月8日起,这些变化与你有关☞
1月8日零时起,新冠病毒感染调整为“乙类乙管”,不再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这些重大调整,关乎你我的日常生活:
▲滑动查看更多。
官方提醒:这个弹窗,千万不要点!☞
近期,社会上出现了仿冒民政部官方网站的虚假网站。虚假网站往往会假借民政部往期发布的通知,制作仿冒页面,并增加在线申请2022工资补贴声明等弹窗,诱导群众点击弹窗,输入个人敏感信息,进行诈骗活动。民政部提示,民政部官网发布的通知不会附加任何收集敏感信息的链接和弹窗。网友不要随意点击来路不明的链接,不要透露自己的个人信息和金融账号等敏感信息,更不能按照提示进行转账汇款等操作,以免上当受骗。
湾区事
深港陆路口岸旅客通关预约系统上线☞
●自深圳前往香港
非香港居民前往口岸通关前,请务必提前使用本人通关证件号码完成网上预约(深圳市陆路口岸赴港预约系统:https://hk.sz.gov.cn:6226/或关注“深圳口岸发布”微信公众号,点击“赴港预约”按钮),并取得有效的通关预约确认单。每日系统开放预约时间为6时至24时。用户注册登录系统后,可预约7日内(含当天)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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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香港入境深圳
非内地居民前往口岸通关前,请务必提前在“香港政府一站通”网站(www.gov.hk)进入系统预约,并取得有效的通关预约凭证。
港珠澳大桥穿梭巴士恢复24小时营运☞
自1月8日零时起,港珠澳大桥穿梭巴士恢复24小时营运服务。香港往返珠海方向旅客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出入境,香港往返澳门无需任何新冠病毒检测证明。新增班次车票已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官网同步发售,所有班次车票已恢复线上退票服务。
广州—珠海定制线路每天增加2个班次☞
1月8日起,广州至珠海定制线路每天增加2个班次。目前班次已经提前安排至下周,需要出行的用户可以通过微信关注“如约城际巴士”进行提前购票、预定。
本地事
出入境客运航班全部调整至二号航站楼运行☞
1月8日零时起,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出入境客运航班全部调整至二号航站楼运行。出境旅客可前往K、M、N、P、Q值机区办理值机手续,其中南方航空在P和Q值机区。调整后,机场地面交通也有新变化。T2航站楼GTC交通中心城际列车进出口(机场北站D口)正式启用。
春运期间,广州南汽车站新开复开11条线路☞
广州公交集团交通站场中心下属南站枢纽公司广州南汽车站于2023年春运期间,将陆续新开复开11条省际线路,分别是湖南衡阳、常宁、武冈,广西南宁、柳州、桂平、北流、陆川、湖北荆门、海南三亚,助力旅客春运出行。广州南汽车站建议市民通过关注“广州南汽车客运站”官方微信公众号查询、购票,或者到车站售票厅,通过自助售票机、人工窗口等方式直接购票。
身边事
粤剧艺术博物馆延长开放☞
1月7日起,粤剧艺术博物馆每天开放至晚上21时,欢迎市民游客夜间前往参观游览。即日起至2月5日,“粤戏越精彩·广东戏曲行当展演”“粤韵同声粤港澳粤曲展演”“穗港澳粤剧日”“粤剧精品惠万家”等多场粤剧大餐计划轮番登场,全天均安排了演出活动。
【来源 广州荔湾发布编辑部 李欣煦 综合自人民日报、深圳卫视深视新闻、大湾区之声、广州日报】
【编辑 邓菲菲】
【审核 朱敏红、丘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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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70283件,占全省检察机关案件总量的七分之一,53个案例入选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精品案例。
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677人,起诉17877人,同比下降64%和32.6%。
协同开展“断卡”“打击治理跨境赌博”等专项行动,起诉网络犯罪1348人。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李斌
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庄小龙
1月8日下午,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健在广州市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张健表示,全市检察机关要切实担起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责任,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努力为高质量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作出广州检察应有贡献。
平安广州
起诉涉黑涉恶犯罪下降73.5%
“打防并举”促进长治久安。报告显示,2022年,市检察机关保持对危害群众安全的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677人,起诉17877人,同比下降64%和32.6%,其中起诉严重暴力犯罪下降26.4%,涉黑涉恶犯罪下降73.5%,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犯罪下降46.7%。
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刑事案件不捕率从2021年41.7%上升至64.1%、不诉率从15.6%上升至24.9%,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减少86.8%,受害方提出申诉减少32.8%。诉前羁押率从2021年46.5%降至28.2%。
围绕广州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城市建设,启动为期三年的“穗心工程”诉源治理专项行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26份,采纳率100%。
聚焦超大城市公共安全问题,起诉寄递毒品和枪支弹药爆炸物犯罪68人,办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96件,推动消防等相关部门整治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等安全隐患问题3万余宗。
参与网络依法治理,协同开展“断卡”“打击治理跨境赌博”等专项行动,起诉网络犯罪1348人。
服务广州
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司法保护
报告指出,广州市检察机关助力广州强化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功能,探索实践大湾区民商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5项改革入选省检察院“大湾区检察实践项目”。市检察院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纵深推进黄埔区检察院与法院集中管辖全市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改革,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687人。
对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案件逐案排查、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捕498人、不起诉652人,建议法院判处缓刑692人,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司法保护,起诉侵害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犯罪537人,同比增加31.6%。
积极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497人,起诉非法集资、洗钱等金融诈骗和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252人。
联合税务等部门依法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起诉122人,协同挽回税款损失7989万余元,同比增加48倍。
全面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建立健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制定企业合规办案指引等8份规范性文件,联合市商务局等部门发布全国首部跨境电商行业合规指引,助力打造更优营商环境。试点以来共办理企业合规案件47件,对合规整改到位的15家企业、29名企业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合力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损害司法公正犯罪4人,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45件188人,已起诉87件112人。协同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受贿犯罪43人、行贿犯罪18人。
坚守为民初心
协同追回涉养老诈骗案赃款7.2亿
报告指出,广州市检察机关围绕社保、住房、医疗、教育等民生热点,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办理相关案件106件。
持续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82人,同比增加134.3%,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79件,诉请惩罚性赔偿439万余元。
支持农民工起诉追讨欠薪375件、追回工资280万余元,起诉恶意欠薪犯罪11人、追缴欠薪702万余元。
发挥司法救助作用,向547名因案致贫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1196万余元,同比增加107.2%。
参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联合市公安局建立涉养老诈骗案件协作机制,审查逮捕90件348人,已起诉55件175人,协同追回赃款7.2亿余元,打击质效居全省首位。
持续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的犯罪,起诉965人。追诉各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120人。开展手机软件过度收集和利用个人信息问题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立案40件,起诉23件。检察环节追回涉案款物23亿余元,同比增加13.4倍。
法治保障未成年人更好成长。依法从严起诉性侵、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62人。对监护不力的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234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774人次。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不捕率、不诉率分别为89.2%、66.1%。牵头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制度,97.6%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走上正途。
助力建设新时代绿美广州,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35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338件,督促修复被损毁基本农田、耕地、林地等731.8亩,索赔生态环境修复费和服务功能损失费2116万余元。
维护公平正义
去年公益诉讼立案占全省十分之一
报告显示,广州市检察机关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去年立案947件,约占全省的十分之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磋商函658份,起诉57件,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率和法院裁判支持率均为100%。
结合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问题整改,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监督,办理古树名木、历史建筑保护领域案件160件,推动保护古树名木2230棵,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76处。
稳步拓展案件范围,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新增法定领域公益损害问题立案376件,占立案总数39.7%,推动完善多元共治新格局。
深化刑事诉讼全过程监督,与公安机关共同设立12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监督立案249件、撤案252件,同比增加109.2%和62.6%;对侦查活动提出纠正违法意见1409件,采纳率100%。对依法当捕、应诉而未移送的,追捕322人、追诉781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捕4640人、不诉490人;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2件。
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4件,向相关部门移送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不起诉案件205件。
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63件,抗诉改变率100%;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5件,采纳率94%。监督纠正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不当情形1227件,同比增加30.7%。依法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支持起诉483件,同比增加30.9%。
夯实检察事业根基
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活动576人次
报告表明,广州市检察机关制定实施政治与业务建设融合发展25条意见,一体推动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全面高质量发展。
深化司法办案组织改革,市检察院组建50个专业化办案团队。聘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特邀检察官助理18名,助力提升线索发现、调查取证等专业化办案能力。
落实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机制,健全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商机制,6名检察人员被依规依纪依法查处。检察人员主动填报有关事项3209件,“有问必录”成为检察自觉。
建立健全不捕不诉案件听取公安机关意见机制,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批捕、不起诉案件重新严格审查;对撤回起诉的案件和法院宣告无罪的公诉案件逐案阅卷复查。主动解决疫情期间律师会见难、异地阅卷难等问题,为律师网上办结辩护与代理申请3.3万余人次,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认真办好政协提案8件。主动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建议,先后邀请各界人士参与重点案件接访等活动1280人次。与市司法局联合开展人民监督员业务培训,组建第一届80人的听证员库,组织监督活动576人次。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市检察院公开法律文书、重要案件信息等主要指标均居全省首位。
增城区中新镇新福大道东侧住宅项目勘察设计
补充公告(第01号)
增城区中新镇新福大道东侧住宅项目勘察设计【项目编号:JG2022-18458】招标项目于2022年12月31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发布第01号补充公告,内容如下:
一、招标公告修改
(一)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1.4投标资格”中“1.4.2”的“(1)”、“1.4.7”有修改:
章节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招标公告“1.4投标资格” |
“1.4.2”的“(1)” |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
1.4.7 |
1.4.7 信誉要求: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
1.4.7 信誉要求: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
(二)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1.9费用”中“1.9.1”有修改:
章节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招标公告“1.9费用” |
1.9.1 |
1.9.1 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 含税3535万元(预估总建筑面积342600㎡,计容建筑面积215472㎡),其中: 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含税155万元,最高岩土工程勘探费综合包干单价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40元/米(预估钻孔约230个,进尺约10350 m);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含税3380万元,最高工程设计费综合包干单价投标限价为(人民币)¥98元/平方米。 |
1.9.1 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 含税3511.83万元(预估总建筑面积342600㎡,计容建筑面积215472㎡),其中: 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含税154.35万元,最高岩土工程勘探费综合包干单价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40元/米(预估钻孔约245个,进尺约11025 m);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含税3357.48万元,最高工程设计费综合包干单价投标限价为(人民币)¥98元/平方米。 |
二、招标文件修改
(一)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修改表”中“序号16”、“序号23”的“拟删改的内容”有修改:
章节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修改表” |
16 |
拟删改的内容: 4.1.3(d)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或各分项最高投标限价的。 |
拟删改的内容: 4.1.3(d)投标总报价高于投标总报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各分项投标报价高于各分项最高投标限价或各综合包干单价投标报价高于各综合包干单价最高投标限价的。 |
23 |
4.5.3.2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在交易服务机构评标,将按方法一规定的步骤进行: 方法一(设有资格审查环节的一阶段评标法):a、b、c、d、e、f、g、h、i、j (a)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否决两个(含两个)以上的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投标人,不参与下一阶段评审。 (b)评标委员会成员业主代表及专家依据招标文件规定,按附录7《资格审查表》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c) 评标委员会成员汇总资格审查结果,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d) 评标委员会专家依据招标文件规定,按附录8《有效性审查表》(包含方案部分有效性审查表、非方案部分有效性审查表)、附录9《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评审记录表》、附录10《投标方案评语》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果有否决投标提议,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是否否决。 (e) 按照4.5.1约定的家数入围定标阶段。 (f) 评标委员会揭晓投标人身份。 (g) 评标委员会按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及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的评审原则,在揭晓投标人身份后,根据资格审查及有效性审查结果,取消被否决投标及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按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 4 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不排序。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少于3家的,应当重新招标。 (h) 编写、签署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i) 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j)定标委员会定标。定标委员会按附录13《定标原则》确定中标人。 |
4.5.3.2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在交易服务机构评标,将按方法一规定的步骤进行: 方法一(设有资格审查环节的一阶段评标法):a、b、c、d、e、f、g、h、i、j (a)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否决两个(含两个)以上的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投标人,不参与下一阶段评审。 (b)评标委员会成员业主代表及专家依据招标文件规定,按附录7《资格审查表》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c) 评标委员会成员汇总资格审查结果,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d) 评标委员会专家依据招标文件规定,按附录8《有效性审查表》(包含方案部分有效性审查表、非方案部分有效性审查表)、附录9《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评审记录表》、附录10《投标方案评语》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果有否决投标提议,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是否否决。 (e) 评标委员会揭晓投标人身份。 (f) 评标委员会按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及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的评审原则,在揭晓投标人身份后,根据资格审查及有效性审查结果,取消被否决投标及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按照4.5.1约定的家数入围定标阶段,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按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 4 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不排序。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少于3家的,应当重新招标。 (g) 编写、签署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h) 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i)定标委员会定标。定标委员会按附录13《定标原则》确定中标人。 |
(二)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附录1投标申请表(投入人员承诺)”、“附录3勘察设计费报价表”、“附录7 资格审查表”、“附录8 有效性审查表”中的“非方案部分有效性审查表”有修改:
章节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招标文件 |
附录1投标申请表(投入人员承诺) |
详见招标文件。 |
修改内容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一。 |
附录3勘察设计费报价表 |
详见招标文件。 |
修改内容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二。 |
|
附录7 资格审查表 |
详见招标文件。 |
修改内容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三。 |
|
附录8 有效性审查表中的非方案部分有效性审查表 |
详见招标文件。 |
修改内容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四。 |
(三)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附录2设计投标文件编制要求”中“7.1”有修改:
章节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招标文件“附录2设计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
7.1 |
7.1投标单位需提交商务标文件、技术标文件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商务标文件内容如下: (a)封面(格式自定):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编制日期、商务标文件等字样。 (b)投标书(附录4) (c)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书(格式详见附录14、15) (d)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e)投标申请表(附录1) (f)《勘察设计费报价表》(附件3) (2)技术标文件内容:技术标包含内容同4.1款,投标人无需重复提供,定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 |
7.1定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定标,投标人无需重复提交。 |
(四)本招标项目勘察设计任务书有修改,详见附件五:勘察设计任务书(修改版)。
(五)本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有修改,详见附件六:勘察设计合同(修改版)。
三、相关说明
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附件一:附录1投标申请表(投入人员承诺)(修改版)
附件二:附录3勘察设计费报价表(修改版)
附件三:附录7 资格审查表(修改版)
附件四:非方案部分有效性审查表(修改版)
附件五:勘察设计任务书(修改版)
附件六:勘察设计合同(修改版)
广州城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 1 月 9 日
附件一:附录1投标申请表(投入人员承诺)(修改版)
投标申请表(投入人员承诺)
序号 |
姓名 |
专业分工 |
专业职称要求 |
工龄(年) |
主要作品、业绩、著作名称 |
1. |
|
项目负责人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
|
2. |
|
建筑专业负责人 |
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
|
|
3. |
|
结构专业负责人 |
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
|
4. |
|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
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 |
|
|
5. |
|
电气专业负责人 |
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 |
|
|
6. |
|
暖通专业负责人 |
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或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 |
|
|
7. |
|
概算专业负责人 |
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
|
8. |
|
勘察专业负责人 |
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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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后附各专业人员的职称证书或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香港专业人士从业年限以投标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2、上述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不能兼任。国内人员从事专业年限以本科(或专科)毕业证颁发日期起计,需提供毕业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3、联合体投标的,除“勘察专业负责人”外,其他专业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4、本表的人员要求作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一部分。
5、投入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投入人员2022年12月在投标人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本项目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
6、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附件二:附录3勘察设计费报价表(修改版)
序号 |
项 |
下浮率(%) (填正数) |
报价
|
备注 |
1 |
勘察费 |
|
元 |
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公告。 |
2 |
设计费 |
|
元 |
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公告。 |
3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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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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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岩土工程勘探费综合包干单价 |
元/米 |
预估钻孔约245个,进尺约11025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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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程设计费综合包干单价 |
元/平方米 |
预估总建筑面积342600㎡,计容建筑面积215472㎡ |
注: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及各分项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公告。报价单位为“元”,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投标总报价高于投标总报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各分项投标报价高于各分项最高投标限价或各综合包干单价投标报价高于各综合包干单价最高投标限价的,由评标委员作无效投标处理。
2、(1-下浮率)与各分项最高投标限价乘积不等于投标报价时,以下浮率为准修正投标报价(下浮率有明显的数量级错误的除外,此时应修正下浮率);勘察费与设计费投标报价之和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综合包干单价×预估工程量)与分项投标报价不一致的,以(综合包干单价×预估工程量)修正分项投标报价;如修正后的投标报价超出相应的最高投标限价,则由评标委员作无效投标处理。
3、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附件三:附录7 资格审查表(修改版)
项目名称: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审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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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根据附录6《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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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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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申请投标的,已按规定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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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方)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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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与各专业负责人满足招标公告规定(详见附录1《投标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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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已按要求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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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人没有第三章第3.11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附录6《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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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投标的。(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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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
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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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根据本表的审查项目,填“是”或“否”。
2、表中出现一个或以上“否”,即该投标人的评审“结论”为“否”,即该投标人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表中全部评审结果为“是”,视为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4、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评委签名: 日期:
附件四:非方案部分有效性审查表(修改版)
项目名称: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审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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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书》未加盖投标人印章,也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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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书》包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偏差,并且投标人拒绝书面撤回偏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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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总报价高于投标总报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各分项投标报价高于各分项最高投标限价或各综合包干单价投标报价高于各综合包干单价最高投标限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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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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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人之间存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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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
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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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根据本表的审查项目,填“通过”或“不通过”。
2、表中出现一个或以上“不通过”,即该投标人的评审“结论”为“不通过”,即该投标人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表中全部评审结果为“通过”,视为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4、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否决性审查,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评委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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