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江沙路(南北大涌至槎湾路段)道路工程项目建筑物拆除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江沙路(南北大涌至槎湾路段)道路工程项目建筑物拆除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2月0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4-2023-00010
项目名称:江沙路(南北大涌至槎湾路段)道路工程项目建筑物拆除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74,805.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江沙路(南北大涌至槎湾路段)道路工程项目建筑物拆除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474,805.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从采购人书面通知进场施工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拆除工作,如遇变动,以采购人发出的指令为准。供应商需无条件响应采购人的工期要求完成拆迁任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三种证明材料之一即可) 1.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 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江沙路(南北大涌至槎湾路段)道路工程项目建筑物拆除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 (1)中小企业评审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 ① 本项目为服务类,投标人须根据本项目采购类别选择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 ② 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③ 投标人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按要求完整填报所有信息。 (2)监狱企业评审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江沙路(南北大涌至槎湾路段)道路工程项目建筑物拆除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1月09日 至 2023年01月1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2月0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张槎一路125号(华南创谷)2座3层之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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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张槎分中心
地 址:禅城区张槎一路115号华南创谷科技园11座7楼705
联系方式:0757-82206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
联系方式:0757-822986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尚强
电 话:0757-82298632
经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批准,受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委托,本中心现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网上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该地块其他规划设计条件具体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中所附的顺规条件(2022)0301号-S《佛山市顺德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或联合竞买该地块。
(二)参加本宗地网上挂牌活动的必须使用数字证书。
(三)申请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本地块挂牌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用地者自身原因导致土地闲置、尚未处理完毕的土地使用权人;
4、被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列入《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内的失信被执行人;
5、列入顺德区违法建设失信联合惩戒管理的对象;
6、列入重大欠薪失信联合惩戒管理的对象。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该宗地网上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壹仟柒佰陆拾万元整(大写)(¥ 17600000.00元),另设保密底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大写)(¥ 180000.00元)/次,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佰伍拾贰万元整(大写)(¥ 3520000.00元)。
五、有意参与竞买者可于2023年1月9日后登录网上交易系统下载TD2023(SD)WG0002 地块的《佛山市顺德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应于2023年2月7日 9时之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选择银行,获得随机保证金账号,并向此指定账号一次性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于2023年2月7日 9 时之前到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后(提示:竞买人须充分了解银行划转账的流程和时限,须跨省跨行支付的建议尽早缴纳竞买保证金),申请人方获得竞买权限。申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交纳保证金,不得由他人代交,且保证金必须以人民币支付。
六、该宗地的公告期自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29日止;网上报价期限为2023年1月30日 8 时 30 分至2023年2月9日15时止。
七、上述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具体的竞价规则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八、需要到挂牌地块现场踏勘的竞买人请与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
九、本次网上挂牌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十、自本次公告起至网上挂牌截止期间,如有关于本地块网上挂牌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一)有意参与竞买者可登录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下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jy.ggzy.foshan.gov.cn:3680/TPBank/newweb/framehtml/onlineTradex/index.html)或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shunde.gov.cn/ggzy/)下载本网上挂牌文件。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中心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
联系电话:0757-22837810(梁先生)、22837811(陈小姐)、22837812(欧阳先生)
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757-83990765(曾工)
佛山市高明区现代有轨电车示范线项目首期工程机电及相应的工艺设备委外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高明现代轨道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佛山市高明区现代有轨电车示范线项目首期工程机电及相应的工艺设备委外维保项目(项目编号:JG2023(GM)XZ0001)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JG2023(GM)XZ0001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现代有轨电车示范线项目首期工程机电及相应的工艺设备委外维保项目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2398689.12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注:1.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项目需求”部分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2022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②银行出具的资信材料证明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①近半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任1月份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即: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等)复印件。②近半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任1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即: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模式,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和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有关操作及要求详见其他事项说明。
七、其他事项说明: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月10日8时30分至2023年1月17日17时30分。投标人须先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投标人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280095。
(3) 已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的投标人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如项目附有附件的,需同时下载)。
询问、质疑
1.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存有任何疑问,可在采购公告期内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
2.询问函、质疑函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法规及招标文件要求,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方式进行提交。
询问受理方式
投标人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询问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询问受理回执,通过现场面对面、传真、邮件、电话等非“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方式提交的询问函均不受理。
质疑受理方式
投标人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质疑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质疑受理回执,通过现场面对面、传真、邮件、电话等非“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方式提交的质疑函均不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2月17日上午09:00-09:30
(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四楼开标室(2)(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本项目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人通过网上获取和下载招标文件(具体获取招标文件及文件递交要求详见第七条“其他事项说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在项目开标当天由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收取。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九、投标截止:2023年2月17日9:30(北京时间)。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四楼开标室(2)(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十一、开标时间:2023年2月17日9:30(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四楼开标室(2)(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十三、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17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采购人:佛山市高明现代轨道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500号
电 话:0757-88810180
联系人:陆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783号高明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C门一楼
电 话:0757-88636683
联 系 人: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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