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溪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海中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询比公告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龙溪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海中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服务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进行公开询比,在参与报价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2.项目内容:本项目位于龙溪村、海中村。
龙溪片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三线”整治,增设社区一站式便民服务中心,对片区道路路面铺设、更新标线、完善标牌,危桥修缮,升级垃圾分类投放点公共厕所,增设微型消防站、移动站,增设消防救援站,大沙河沿岸周边环境改造,凤西二路空间改造,河边综合治理,增设应急服务设施救护中心、社区颐康服务站等。
海中片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三线”整治,增设社区一站式便民服务中心,增设道路路面铺设、更新标线、完善标牌、标识,桥梁改造,花场增设门牌和导向图,海中片区危房打通,增设路灯、停车场、充电桩等,增设公厕、微型消防站,公园改造及提升以及河边环境改造,龙舟棚改造,增设综治中心、完善视频监控系统,增设应急服务设施救护中心、颐康服务站等。
3.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4.项目投资:
龙溪片区:暂定估算总投资10288.0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8190.8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35.13万元。
海中片区:暂定估算总投资15490.2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2540.6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02.21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工作内容及服务期限
1.工作内容:完成龙溪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海中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项目概算及调整概算、工程预算、变更预算审核、结算(对于区财政局不进行结算财政评审的合同结算)等造价审核服务,出具审核报告。项目概算及调整概算、变更预算审核费用已在工程预算审核费用中考虑,不再另行计付。相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需要。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权利义务完成后为止。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报价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且在报价单位注册(注: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3.本项目前期参与单位广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市政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广州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不得参与此次询比活动。
4.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拟派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未被列入“信用广州”网站(https://credit.gz.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行业领域重点关注名单”(报价人须提供“信用广州”
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要求
1.最高报价限价: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667600.00元(大写:陆拾陆万柒仟陆佰元整)。
2.报价要求: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20%。
具体结算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中选委托书的领取
本次的询比项目的中选委托书由询比代理服务机构通知中选单位领取。
六、询比文件的获取和公告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4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4月26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5月4日。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及身份证原件在2023年5月5日上午 9:30—11:30 递交至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南南枝围16号320房,逾期恕不受理。
八、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九、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20-81809975
询比代理单位:广州标旗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小姐
联系电话:13250582540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2023年4月26日
附件:
龙溪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海中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询比文件.doc
2023-04-26 17:45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改善黄埔区大气环境质量,有效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按照《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黄埔环境监测站多措并举,继续强化机动车排气道路抽检工作,严厉打击排放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严格按规范开展机动车道路抽检。会同区交警大队认真履职,密切配合,明确分工,根据不同时段、不同路段机动车通行状况,在设定的路段点位开展常态化道路抽检工作。在检查过程中,技术人员严格按照《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等技术规范要求检测,并积极向驾驶员宣传《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等环保法律法规,提醒车主加强车辆维护,减少尾气污染物排放。
二是结合实际,科学优化机动车检测点位。根据黄埔区道路、机动车流量和检测安全等实际情况,避免出现同一路段同一时间反复拦截柴油车问题,在原有九龙大道检测点位的基础上,在开创大道增设了一个机动车尾气排放抽检点,适时轮换和错峰检测,全方位管控柴油车排气污染治理,取得了良好效果。2023年至今,累计道路抽检柴油车924辆次,达标率98.48%。
三是主动作为,强化污染天气道路抽检工作。严格按照《广州市污染天气应对指引》有关要求,根据污染天气发布情况,主动担当作为,制定机动车排气道路抽检计划,加大抽检频次,确保污染天气抽检柴油车不少于30辆要求。
下一步,黄埔环境监测站将继续严格落实机动车排气道路抽检工作要求,常态化联合区交通管理部门,有序推进机动车排气道路抽检工作,切实有效减少超标尾气排放机动车辆继续上路行驶现象,降低大气污染,为全区大气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提供保障。
机动车尾气排放抽检现场相片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环境监测站 张忠清)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工作,健全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4月20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了全市环评与排污许可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会议。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王宇骏同志,局环评处,广州空港委、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南沙区行政审批局,各分局、市环境技术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分上午和下午2个场次进行。上午,局环评处通报了2022年以来全市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工作情况,部署了下一步重点工作。随后,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分别就服务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综合许可“融e批”作交流发言,与会人员进行座谈交流。下午,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冉丽君正高级工程师就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体系进行专题授课,并和与会人员进行互动交流。
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王宇骏同志充分肯定了全市2022年环评与排污许可工作取得的成效,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三点工作要求:一是要认清形势,强化担当,深入理解推进环评与排污许可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二是要坚持服务与把关并重,聚焦重点工作,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要强化党建,提升能力,以良好的政治生态促进环评与排污许可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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