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居住证申领最全指南来了!
电动车上牌、积分入学、积分入户
都要用到居住证!
除此之外,居住证还有什么作用呢?
来看看吧!
佛山居住证有什么用?
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规定,流动人口享有下列权益和公共服务:
第二十四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一)义务教育;
(二)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六)国家和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第二十五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三)机动车登记;
(四)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五)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六)办理生育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七)国家和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便利。
居住地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制定居住凭证持有人享受便利的具体办法。
办理居住证,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各区略有不同,一起来看看吧!
受理范围
一、禅城区:
公民离开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我市居住地实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我市居住证。
二、南海区:
公民离开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我市居住地实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我市居住证。
近一年内在我市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的,或居住在本人(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的,可在申报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
三、顺德区:
(一)情形一:根据《佛山市居住证实施办法》文件要求,公民离开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我市居住地实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凭居住登记回执或佛山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一级库)登记时间显示已满半年,可申领我市居住证。
1.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我市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我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我市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完税证明、缴纳社保证明等。
2.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我市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房屋、保障性住房、在新市民服务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租赁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3.连续就读是指在我市的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在我市连续就读满半年的在校生或在我市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满半年的,且已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办理居住登记后申领居住证。
(二)情形二:流动人口缴纳社保满半年的,可在申报居住登记后在缴纳社保地市的居住地申办居住证,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
缴纳社保满半年的认定。近一年内在居住地所属地级市辖区内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的。
(三)情形三:流动人口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的,可在申报居住登记后在房屋所在地申办居住证,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
1.房屋合法所有权满半年的界定。房屋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是指房屋产权证明文件签发或购房合同签订满半年。
2.直系亲属的界定。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
四、高明区:
(一)受理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新市民申领《广东省居住证》。
(二)申请条件
1.公民离开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我市居住地实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凭居住登记回执,可申领我市居住证。在我市连续就读满半年的在校生或在我市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满半年的,可办理居住登记后申领居住证。
2.流动人口缴纳社保满半年的,可在申报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流动人口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的,可在申报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
五、三水区:
公民离开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我市居住地实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我市居住证。
如何办理居住证呢?
线上办理就很方便,
之前整理过相关指引,
一起回顾看看吧:
@新市民:居住证服务、积分服务,这个小程序上都有!不用再线下跑~
各位新市民也可以点击下方链接
查看各区的详细指引
佛山市各区居住证办理指引
点击👉禅城区居住证申领指引
点击👉南海区居住证申领指引
点击👉顺德区居住证申领指引
点击👉高明区居住证申领指引
点击👉三水区居住证申领指引
线下要去哪里申领居住证呢?
佛山各区居住证办理地址及电话
👆扫描上方二维码👆
查看《佛山市各区流管办地址及电话》
实际办理地址及办理情况,以现场指引为准
来到佛山居住、就业,
离不开“居住证”这个重要证件!
如何办理居住证呢?
线上办理就很方便!
↓↓↓
【首次申领居住证】
申领居住证:有三种不同的条件申领方式,满足其中一种条件即可以:居住登记满半年、在本市购买社保满半年以及佛山自有房产。
步骤一:
微信搜索“佛山新市民”微信号,点击菜单栏“政府服务”中点击“佛山新市民服务通”进入小程序或扫描以下小程序码进入:
步骤二:
点击居住证服务,选择居住登记满半年、社保满半年、自有房产其中一个选项进入申领流程。(注意:申领居住证必须已经完成居住登记后才可以申领。)
步骤三:取证方式可在系统中自行选择,前往服务站领取或邮政速递。选择“邮政速递”服务的,申办人可实现服务“零跑动”,快递费用由申办人向邮政速递公司缴纳。
【居住证有证续签】
步骤一:
微信搜索“佛山新市民”微信号,点击菜单栏“政府服务”中点击“佛山新市民服务通”进入小程序或扫描以下小程序码进入:
步骤二:
进入小程序界面后,点击进入“居住证服务”提交居住证签注申请:
进入后,系统将自动显示申请人之前所提交的居住地址等基础信息及证明材料。
若续签时,申请人的信息、居住地址等无变化,核对无误提交后,即可完成签注。
若信息有变更,则需根据小程序提示进行操作,返回进行“居住登记”。完成后,在“领取居住证方式”栏选择“市民之窗自助签注”。
步骤三:
线上完成签注后,新市民可自由安排时间就近到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的24小时自助服务区或个别村居的党群服务中心,在“市民之窗”终端服务机上进行自助刷写居住证的有效日期。
赶紧看看全佛山“市民之窗”
居住证自助签注办理点
都有哪些?
首次申领佛山居住证,需要提交
带相片认证回执的证件照
以前只能前往照相馆拍照耗时费力
现在一部手机即可轻松搞定!
而且“佛山新市民服务通”小程序
现已提供证件照拍照服务!
线上即拍含照片认证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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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认证回执样式示范
(由参数科技提交检测)
申请条件
根据相关规定,法定劳动年龄内在佛山市灵活就业的人员,遵循自愿的原则,可以个人身份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由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用。包括以下人群:
1、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但未与平台或机构等相关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且取得平台认可的服务资格,并实际开展业务的新业态平台就业人员;
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
如何参保缴费
首次参保:
1、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失业保险,原则上以其参保前灵活就业十二个月的平均收入申报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失业保险基准费率1%(单位和个人费率之和)缴纳失业保险费。
2、其后每年7月申报一次缴费基数,申报后本年7月至次年6月按该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
3、首次参保时灵活就业不足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就业月数的平均收入申报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的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最低工资标准;
月平均收入高于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以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为基数申报。
目前佛山市最低工资标准
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900元/月;
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1元/小时。
参保方式:
1、灵活就业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就业登记向参保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参保缴费手续。自办理参保手续当月起按月申报缴纳失业保险费。
2、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粤税通”小程序一灵活就业人员社保一缴费登记一非本地户籍缴费登记模块,在就业地办理失业保险参保缴费登记。深圳市、东莞市按照当地规定办理。
注意: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需办理就业登记。
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需同时符合三个条件:
1、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因疫情等非本人意愿原因被要求停产停业1个月及以上的,或者执照(许可证)被市场监管部门暂扣不少于30天或者吊销、注销的。
●所依托的灵活就业平台单位被吊销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破产或停业整顿的。
●所依托的灵活就业平台单位不再提供灵活就业岗位的。
●依托平台单位灵活就业的从业人员,被平台单位暂停服务资格连续30天及以上的。
●参保人因病或因伤无法从事灵活就业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因不可抗力非因本人意愿中断灵活就业情形的。
2、满足缴费年限:
失业前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和停止参保手续,并有就业需求的。
失业保险金计算:
按佛山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90%发放,目前为1900X90%=1710元。
而领取期限与参保年限相关,缴费年限满一年至四年的,每满一年为一个月;超过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每次失业核定的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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