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出生前后需办哪些证件/佛山独生子女证补办条件
一、准生证
1.什么是准生证准生证是生宝宝前必备的手续,只有中国大陆(外国根本没有)有的东西。现在,从人性化的角度出发,已经废除准生证,改名叫《计划生育服务证》,它起到一个备忘录的作用。准生证是新生宝宝的第一个证件,是宝宝降临到这个世界的合法“通行证”,之后宝宝的出生、上户口及其他的福利都和它有密切关系!
2.办理准生证所需材料办理时,应带上户口本、双方身份证、初婚初育证明,到街道办事处办理准生证即可。其他可能所需材料:《医疗保险手册》、定点医院开具的《妊娠诊断证明》和妊娠实验化验单等,女方1寸免冠照片1张(也有用结婚登记照的)。
3.凭以上证件,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审核,并上报街道申领。外地准妈妈回自己户口所在地办理准生证。
4.一孩、二孩办理过程有不同对符合生育政策要求生育二孩的夫妻,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夫妻再生育申请审批表,报社区、村初审,街道、镇计生科审核,现居住地社区公示,区计生局审批,发《再生育证》。
二、出生证
1.什么是出生证出生证,又称为《出生医学证明》,是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出生证是每个婴儿(公民)出生都应该颁发的证件,证明其出生时间、地点、姓名、性别、体重、身高、血型、婴儿号、胎次、出生证号、健康状况、接生医生等出生证情况
2.如何办理出生证在准妈妈入院分娩的时候,医院会要求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为即将到来的宝宝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准备。出生证便是宝宝的第一份人生档案,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给宝宝取好大名,不然有些医院是不会发放《出生证》的。
3.办理出生证的注意事项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一定要认真仔细,因为一经填写、打印,就不得更改,否则视为无效。《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一定要妥善保管。
三、上户口
1.什么是户口户口是中国所独有的一种人口管理方法。一个中国人出生后被要求选择其父母中的一方的户籍作为自己的户籍。在就学、就业等也可以迁移户口,但是有时地方政府会限制迁移的名额,以及征收高额城市增容费。因超生等原因也存在一些没有户口的人口。现在若无户口,无法获得身份证,无法上学、工作、结婚,无权领取护照等。
2.新生儿户籍登记申报户口要带齐必要的证明。按目前城乡申报户口的规定和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必须携带的证件有: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医院签发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只有在及时申报宝宝的户口后,社会上各种医疗保健才会随之而来,让宝宝享受到应当享受的权利。所以爸爸妈妈千万别忽略了这件事,应当在宝宝出生后尽快办理。
独生子女证补办条件
(1)夫妻曾经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已丢失者;
(2)原家庭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已丢失者,夫妻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者,可以单方申请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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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生证遗失证明;
(1)小孩已入户的,由小孩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遗失证明。
(2)小孩未入户的,由父母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遗失证明。
2、《广东省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可到区妇幼保健所领取表格并填写);
3、出生医学记录复印件;
4、父母双方户籍本(如小孩已入户,须含小孩户籍本);(原件+复印件)
5、结婚证(离婚证及抚养证明);(原件+复印件)
6、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佛山出生证明遗失证明格式(参考)
广东省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下载
办理流程1、申请人凭遗失证明到区妇幼保健所领取并填写《广东省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1)小孩已入户的,由小孩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遗失证明。
(2)小孩未入户的,由父母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遗失证明。
2、申请人持《广东省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及遗失证明到原助产单位申请领取出生医学记录复印件,助产单位提供出生医学记录复印件,并在申请表上加具意见并盖单位公章。
3、申请人将申请表、遗失证明、出生医学记录复印件以及父母双方户籍本(如小孩已入户,须含小孩户籍本)、结婚证(离婚证及抚养证明)、身份证提交区妇幼保健所,其中户籍本、结婚证(离婚证及抚养证明)、身份证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
办理地址佛山市妇幼保健院门诊楼三楼出生证办理处
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82969861
咨询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10:00-12:00
佛山五区妇幼保健院地址及咨询电话
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时限
受理资料后五个工作日的周二、周五可领取
办理费用
4元
补发程序
(一)申请人凭遗失证明到区妇幼保健所领取并填写《广东省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1、小孩已入户的,由小孩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遗失证明。
2、小孩未入户的,由父母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遗失证明。
(二)申请人持《广东省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及遗失证明到原助产单位申请领取出生医学记录复印件,助产单位提供出生医学记录复印件,并在申请表上加具意见并盖单位公章。
(三)申请人将申请表、遗失证明、出生医学记录复印件以及父母双方户籍本(如小孩已入户,须含小孩户籍本)、结婚证(离婚证及抚养证明)、身份证提交区妇幼保健所,其中户籍本、结婚证(离婚证及抚养证明)、身份证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
佛山市妇幼保健院门诊楼三楼出生证办理处
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82969861
咨询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10:00-12:00
办事说明:佛山独生子女证的用途有哪些呢?小编为你提供佛山独生子女证用途介绍。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市民们可以了解一下。证件介绍
独生子女证制度是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国家对承诺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书面认可文件(类似于《结婚证》),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向国家承诺不再生育子女,国家发给你一个证书,证明你向国家作出过承诺,国家出台相应的独生子女奖励政策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就作为一个享受该政策的一个重要凭据。
证件用途1、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退休补助费等奖励待遇;
2、享受增加的计划生育产假和护理假;
3、在子女入托、入学、就业、就医、参军等方面给予照顾;
4、优先列为家庭经济发展的重点扶持对象,在资金、技术、培训和信息服务等方面给予照顾;
5、年老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后,由当地政府给予照顾;
6、独生子女在未生育下一代之前死亡或者因发生意外而丧失劳动能力后父母享受的奖励待遇和救助。
证件奖励1、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2、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3、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4、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5、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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