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独生子女证办理地址/佛山南海区独生子女证办理
办理条件
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
(2)患不孕不育症、只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妻。
(3)自愿终身不再生育、只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妻。
办理材料
1、填写《小孩享受优待申请书》;
2、提供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小孩出生医学证明、小孩小一才相片
办理流程
在父亲或母亲的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交申请并审核,最终由镇(街道)计生办发证。
里水镇卫生和人口计生局85662220里水镇新兴路47号
办理对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
办理材料:夫妻两人各自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如果是双方都是本地户籍人口,则不需要),小孩《出生医学证明》和小一寸免冠近照。
办理流程:带备以下证件的原件:夫妻两人各自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如果是双方都是本地户籍人口,则不需要),小孩《出生医学证明》和小一寸免冠近照。先到夫妻中丈夫的户籍地村(社区居)委会填写申请表,先后经男方户籍地村(社区居)委会、镇(街道)计生办审批,最终由镇(街道)计生办发证。
办理地址:
高明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咨询电话:88637013
荷城街道计生办,咨询电话:88982636
杨和镇计生办,咨询电话:88801168
明城镇计生办,咨询电话:88831343
更合镇计生办,咨询电话:88841352 。
佛山生育报销如何办理?佛山生育报销办理条件是什么?佛山生育报销办理材料是什么?佛山生育报销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办理条件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办理材料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办理流程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办理地点佛山市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均安办事处顺德区均安镇建安路6号
电话:0757-22838180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佛山二孩生育报销具体办理地址
二胎准生证办理材料
1、身份证双方,原件和复印件;
2、户口簿双方,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双方,原件和复印件;
4、《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5、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申请表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一式四份);
7、女方近期孕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其他
(1)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的或者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以及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且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的,应有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的鉴定结论材料;
(2)再婚的,应有法院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或离婚协议书或丧偶的死亡证明书;患不孕症依法收养的,应有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鉴定书及收养证;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要出具父母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属独生子女证明材料;
(3)属政策外生育人员的,应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及征收票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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