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工伤保险认定办理流程/佛山市工伤保险赔偿项目(下落不明)
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材料;
2、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3、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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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下落不明)
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
1.供养亲属抚恤金、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
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
1.丧葬费、
2.供养亲属抚恤金、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办理材料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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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了意外伤害险就是参加了工伤保险,这是对社保政策的误读。
人身意外伤害险属于商业保险,对象主要是针对伤者的医药费,而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对象是工伤者包括医药费在内的相关权利保障和待遇。而且,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只是单位给予职工的特别福利,而如果不为职工上工伤保险则构成违法。所以,用人单位即使为其职工购买了商业保险,还必须参加工伤保险。
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工伤职工参加工伤保险,那就意味着,凡条例中规定应当由社保部门支付的保险待遇,将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所以不参加工伤保险,对用人单位来说得不偿失。
1.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明;
2.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依法登记、备案的证明;
3.劳动合同书,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5.受伤害职工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4张;
6.属于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提交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7.属于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或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包括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或人民法院出具的有效证明;
8.由受伤害职工直系亲属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应提交证明身份的有效证明;
9.按法律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0、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内,所在单位应当向我局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时间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申请人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好《工伤认定申请表》(本表在工伤与社会保障股领取),并提交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人提交材料不完整的,我局将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属于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应当受理。受理或不予受理的,我局将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认定结论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自作出结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送达当事人。如当事人对认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结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认定地点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七号二号楼
邮编:528000
传真号码:0757-82981110
办公时间:每月1-25号(节假日向前顺延),周一到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佛山市各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电话地址
工伤保险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
认定时限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注意事项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在24小时内告知经办机构。工伤认定申请应由用人单位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遇有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把资料送交参保所在地的社保分局或办事处待遇窗口,窗口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核对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资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则予以受理;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则不予受理,并退还申请人资料,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资料);
2、经办工作人员对事项进行办结,申请人领取结果;办结不通过的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网上办理流程
1、办事人通过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佛山市分厅或部门窗口提出事项网上办理申请;
2、部门工作人员进行网上预受理审核,短信通知办事人;
3、办事人带齐相关资料到社保窗口提交;
4、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审批办结。
权力运行流程
1、经受理的事项由参保人所属镇(街道)社保分局或办事处经办人员进行初核;
2、初核后工伤事故申报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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