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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首次通报容错纠错案例!

时间:2021-12-25     人气:2737     来源:高明发布     作者:
概述:近日,高明区纪委监委对两起履职担当容错免责问题进行通报,这是区委今年6月出台《佛山市高明区关于健全完善容错纠错工作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

近日,高明区纪委监委对两起履职担当容错免责问题进行通报,这是区委今年6月出台《佛山市高明区关于健全完善容错纠错工作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来,首次对容错纠错案例进行通报。


更合镇某部门负责人谢某在检查中被发现违反有关要求发放清拆补偿。然而,在线索初核过程中,更合镇纪委发现该部门给予麦某等人补偿的做法虽然违反了高明区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但有其客观原因,且符合《实施意见》规定的有关情形:“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中,担当履职、攻坚克难,出现一定偏差或者失误的。”


高明区纪委监委经研究并报请区委常委会审议后,认为谢某在对麦某等人的闲置养殖场进行清拆补偿问题上,虽然违反了高明区政府有关规定,但由于其是在政策的“窗口期”得不到上级部门的明确指引情况下,为完成高明区委区政府防治污染的工作部署和攻坚克难任务而主动担当作为造成的工作偏差,不属于明知故犯,也没有谋取私利。因此,决定对其予以容错,免予追究党纪政务责任。


激励谢某的《实施意见》,是高明区今年进一步明确容错的基本原则、适用情形、认定程序以及纠错工作等要求,合理划出的“安全区”,为干部担当作为提供的制度保障。


《实施意见》归纳了8种适用容错纠错机制的情形和5种不适用的情形,并针对容错适用情况泛化等问题,聚焦经济促进、国有资产、城管执法、生态环境4个履职风险较大的领域,将21项具体履职行为纳入容错适用范围。


高明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容错纠错机制推出近半年来,已办理容错相关事项8件,制度效应正在逐步显现。


当前,高明迎来了前所未有的重大发展机遇期。市党代会要求,高明要发展复合型经济,成为“全能选手”“全能冠军”,加快建设西部经济新中心。区党代会提出,要全力实施“12345”发展计划,奋力追赶超越,争当全市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要实现这些目标,就迫切需要全区广大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容错纠错机制是干部追赶超越的定心丸。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徐睿表示,下一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将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依规依纪依法用好容错纠错机制,审慎稳妥开展容错认定,坚决整治打着容错纠错旗号乱干事、无视容错纠错政策继续“躺平”不干事等问题,真正打通堵点、消除顾虑,激励干部放开手脚、大胆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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