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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新东洲中学教育装备购置方案(非信息化部分)招标公告

时间:2022-12-21     人气:873     来源:高明区明城镇招投标管理中心     作者:
概述:......

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高明区明城特色小镇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新东洲中学教育装备购置方案(非信息化部分)(项目编号:JG2022(GM)XZ0004)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JG2022(GM)XZ0004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新东洲中学教育装备购置方案(非信息化部分)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6731223.15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标包

采购标的

交货

期限

预算金额

(元)

标包1

实验功能室设备(化学实验室、化学顶装实验室、化学准备室、化学药品室、化学仪器、化学药品、物理电学实验室、物理综合实验室、物理准备室、物理仪器室、生物实验室、生物准备室、生物仪器、生物药品、美术室、美术器材室、音乐室、音乐器材室、舞蹈室、书法室、团建室、校医室、心理咨询室、藏书阁、图书阅览室)、热水设备、厨房设备、送餐电梯、搬迁服务

以监理开工令至2023年7月30日前,完成整个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注:监理发出开工令三天内进场)

3022535.82

标包2

家具设备、电器设备

3708687.33

注: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包,投标人可同时参投本项目两个标包或只对其中某一标包进行投标,一个投标人只能成为一个标包的中标人。投标人如果选择多个标包投标,必须分别编制及递交投标文件,但对所投标的单包内容不允许再分拆投标

2、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项目需求”部分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2022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 “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②银行出具的资信材料证明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①近半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任1月份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即: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等)复印件。

②近半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任1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即: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 “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工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模式,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和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有关操作及要求详见其他事项说明。

七、其他事项说明: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2月20日17时30分至2022年12月27日17时30分。投标人须先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投标人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280095。

(3) 已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的投标人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如项目附有附件的,需同时下载)。

询问、质疑

1.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存有任何疑问,可在采购公告期内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

2.询问函、质疑函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法规及招标文件要求,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方式进行提交。

询问受理方式

投标人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询问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询问受理回执,通过现场面对面、传真、邮件、电话等非“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方式提交的询问函均不受理。

质疑受理方式

投标人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质疑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质疑受理回执,通过现场面对面、传真、邮件、电话等非“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方式提交的质疑函均不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1月10日上午09:00-09:30

(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一楼大堂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因疫情防控原因(如有最新防疫要求,则按最新要求执行,具体请留意相关公告),开标当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并核验身份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本项目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人通过网上获取和下载招标文件(具体获取招标文件及文件递交要求详见第七条“其他事项说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包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在项目开标当天由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收取。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九、投标截止:2023年1月10日9:30(北京时间)。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一楼大堂(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十一、开标时间:2023年1月10日9:30(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四楼开标2室(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十三、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2年12月20日至2022年12月27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采购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特色小镇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

电  话:88833135、88831501

联系人:何先生、黄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783号高明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C门一楼

电    话:0757-88636683

联 系 人:关小姐


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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