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推动编制妇女儿童发展新规划
4月1日,佛山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佛山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审议稿)和《佛山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审议稿)。佛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妇儿工委副主任吴小庆出席会议并讲话,佛山市妇联主席、市妇儿工委副主任甘绮霞主持会议。
为做好未来十年佛山市妇女儿童事业的顶层设计,市妇儿工委成立新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并于去年3月启动新规划编制工作,通过组织成员单位和编制组专家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召开座谈会、专家评审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为编制出符合佛山市实际的妇女儿童发展新规划(2021-2030年)奠定良好基础。
《佛山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审议稿)从妇女与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和管理、社保保障、家庭建设、环境和法律八大发展领域,提出81项主要目标和90项策略措施;《佛山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审议稿)从儿童与健康、安全、教育、福利、环境、家庭和法律保护的七大发展领域,提出72项主要目标和78项策略措施,力争达到实现提升妇女儿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总体目标,促进佛山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编制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重要意义,共同推动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落地实施。市妇儿工委办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在新规划编制实施中的组织协调作用,下一步要及时科学分解和明确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协调各成员单位将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作为部门重点工作来推动。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培训和组织实施,为推动新时代佛山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022年清明假期将至,踏青旅游、回乡祭祖的民众将大幅增多。当前,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聚集、多源输入、多链并行,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加上汛期已到,强降雨、强对流等极端天气频发,引发道路交通、地质灾害、森林火警、溺水等风险显著增大。为确保市民假期出行安全,佛山市文广旅体局发出有关疫情防控和旅游安全的提示,提醒广大市民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做到安全、理性出游。
在疫情防控方面,建议市民在出行前,要密切关注卫健、疾控等部门发布的疫情动态和预警提示,加强风险评估,合理规划线路,不前往中、高风险和出现疫情的地区旅游。进入公共文化场馆、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流密集场所时,要全程佩戴口罩,自觉遵守测温、扫码、验行程卡、一米线、不聚集等防控要求,确保安全。出游期间要自觉遵守出游地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有参团旅游计划的市民,请选择具有资质的旅行社,并签订正规的旅游合同,理性购买在线旅游产品,自觉抵制“低价游”等虚假宣传。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携带违禁物品上车,全程系好安全带。自驾旅游时,严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切勿超速、疲劳、酒后驾驶。及时关注目的地天气、疫情、客流等安全信息,主动购买旅游意外险,准备充足的口罩、消毒湿巾等防护用品,做到预约出行、错峰出行、文明旅游。
当进入山地型旅游景区、公共文化场馆、文物保护单位等场所参观游览时,市民要严格遵守防火、消防安全等管理规定,切勿在禁烟区域内吸烟,不得违规动用明火,不乱扔烟头,不得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施放孔明灯、氢气球等,防止引发火灾事故。同时,在景区内游玩时,市民要听从工作人员的安全引导,量力而行,谨慎参与高空、高速、涉水、探险等高风险项目;要敬畏自然,切勿违规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对社会公众开放的自然保护区、海岛、海滩、水库、网红景点等不明区域,开展探险、游览、戏水、露营等活动,确保人身安全。
佛山市文广旅体局还提醒,市民如遇旅游服务质量纠纷,可拨打政府服务热线12345,依法理性维权。
根据佛山市疫情防控要求,即日起,所有抵佛、返佛旅客均需要在微信小程序“佛山通”进行行程申报。
具体申报流程见下:
(请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并配合开展落地核酸检测)
查看当前中高风险地区名单方法:
(微信扫码查询)
(微信扫码查询)
来(返)佛人员健康管理措施须知:
当前国际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复杂,国内多个省市发生本土疫情,我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任务艰巨。根据疫情形势,现就来(返)佛人员健康管理措施提醒如下:
1.所有省外来(返)佛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佛后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酒店或单位报告或致电12320,实施核酸检测3天2检,后11天落实自我健康监测。
2.高风险地区来(返)佛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
3.中风险地区来(返)佛人员,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直辖市为街道)及参照高风险地区(14天内累计报告本土阳性个案超过10例但尚未调整为高风险地区)管理县来(返)佛人员,实施14天居家隔离。
4.有社区暴发疫情的地市(直辖市为区、县)来(返)佛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
5.有明显社区传播的地市(直辖市为区、县)、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县)来(返)佛人员,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和赋“黄码”。
6.所有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以上市(含副省级城市和直辖市)乘坐飞机、火车、客运班车等来(返)佛人员,登机(车)前需接受承运方核酸检测查验,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3岁以下婴幼儿可适当放宽;抵佛后需在机场、火车站、公路客运站进行1次落地核酸检测,采样后即可离开。建议旅客尽量选乘非公共交通工具离开,返回居住地等候核酸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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