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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何凯倩与广东紫京贡养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中蓝(广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裁决公告)

时间:2023-03-21     人气:331     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作者:
概述:......

广东紫京贡养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中蓝(广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2年12月25日立案受理申请人何凯倩与第一被申请人广东紫京贡养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中蓝(广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工资、未签订合同二倍工资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穗荔劳人仲案〔2023〕263号),该案现已审理终结,本委于2023年3月16日对该案作出如下裁决:一、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第二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1月29日期间工资6956.52元;二、第一被申请人对上述裁决事项承担连带支付责任;三、驳回申请人其余的仲裁请求。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案仲裁裁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该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你单位不服该仲裁裁决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特此公告。

  本委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中688号202 房。  

  联 系 人:王婧如、车文荟

  联系电话:020-81377007

 

 广州市荔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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