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三龙湾南海片区智慧交通建设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三龙湾南海片区智慧交通建设项目—三山大道、长江路和环岛南路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三龙湾南海片区智慧交通建设项目—三山大道、长江路和环岛南路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投审〔2021〕4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三山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三龙湾南海片区智慧交通建设项目—三山大道、长江路和环岛南路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三龙湾南海片区智慧交通建设项目—三山大道、长江路和环岛南路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
2.2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三山大道、长江路与环岛南路
2.3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包括三山大道、长江路与环岛南路智慧交通系统的改造,总长度约6.1千米,涉及智慧多功能杆、智慧公交站台、智慧信控系统等前端设施,智慧设施供配电工程,智慧设施联网工程,智慧道路管理平台,以及配套管道、基础等。
本项目投资估算5979.09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约4923.61万元。最终实施情况以工程设计方案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勘察设计费投标费率最高上限为2.60%。
2.5勘察设计周期:总勘察设计周期为90个日历天(含法定节假日)。
2.5.1从签订合同至提交施工图修编图纸各阶段时间要求:
①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完成方案设计,并提供设计方案报建资料;
②方案设计审核完成后3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地质勘察成果文件及提供初步设计、概算送审资料;
③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意见下发后10个日历天内,提供初步设计及概算修编资料;
④初步设计修编后3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设计效果图及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
⑤施工图审查完成后1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经审核通过的正式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
2.5.2后续服务时间要求:至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止,此阶段不作时间要求。
2.6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6.1本工程招标范围主要为三龙湾南海片区智慧交通建设项目—三山大道、长江路和环岛南路工程勘察设计。具体内容包括: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工程勘察(包括地质钻探、测量、物探)、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含专家评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交通疏导方案、配合业主的后续服务工作(含相关部门报审、规划报建、概算备案、工程变更、竣工验收及施工配合等),并提交设计工作效果图及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
2.7承包方式:勘察设计采用固定费率包干。
2.8服务质量:
2.8.1勘察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本项目勘察范围及技术要求实施勘察工作,勘察深度应满足国家、地方相关规定和工程设计要求。
2.8.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4.2.1和4.2.2两项资质: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
4.2.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①、②、③、④项设计资质中的任一项: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2.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投标人须以具备4.2.2资质并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同一工作内容不能同时由2家联合体成员承担)。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3.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3.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3.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3.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3.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3.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若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4.3.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注:非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需同时持有“勘察类企业”、“设计类企业”类型的诚信档案(城市道路诚信档案);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即:勘察单位需持有“勘察类企业”的诚信档案(城市道路诚信档案),设计单位需持有“设计类企业”的诚信档案(城市道路诚信档案)。
4.3.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有省外投标人的,则该成员单位须提供。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4.4.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勘察(设计)责任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勘察(设计)责任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类似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由牵头单位提供)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初步设计批复(批准)或施工图批复(审查)材料颁发时间为准)须完成过至少一项交通工程类建安工程费金额≥3900万元的设计项目业绩。
注:(1)交通工程类设计项目设计内容需包括以下至少一项系统:交通监控、交通协同治理、多功能智能杆、新型多功能公交站台、道路管理平台系统。
(2)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②合同关键页(应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建安费、工作内容、合同签署双方名称)、③初步设计批复(批准)或施工图批复(审查)材料,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业绩的业主证明(须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上述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4 月 6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4 月 29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4 月 29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三室210(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二楼)。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为准)
(1)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内)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牵头人)的授权代理人非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牵头人)本单位已取得有效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牵头人)的任一有效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交以上资料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2)开标当日,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南海三山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港口路12号三山科创中心C7座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黎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电 话:0757-86789003
地 址: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99号科汇金谷二街七号
邮 编: 510663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20-87562291-8308
传 真:020-87580675
电子邮件:zb87562291@163.com
附件: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广东医科大学顺德妇女儿童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马冈新址院区建设项目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马冈。
2.2 项目建设规模:广东医科大学顺德妇女儿童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马冈新址院区,位于顺德区马冈,按1000床标准建设,拟建成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新院区规划建设用地约77489.48m2,总建筑面积约199180 m2,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139180 m2,包括:门急诊楼约39700 m2,医技病房综合楼约72880 m2,特需病房楼约8000 m2,感染楼约2400 m2,行政科研楼约8000 m2,教学楼约8000 m2,地面垃圾站约200m2,地下建筑面积约60000 m2,建安工程费约171174万元。
2.3 咨询服务期:本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决算批复且配合完成审计(如有)结束止。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9,718,544.00(元)。
2.5 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服务范围:本项目服务内容如下(自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之前已委托的造价咨询服务内容不纳入本次服务范围)。
项目名称
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
服务内容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从复核施工图设计预算开始,到协助招标人完成工程决算编制且配合完成审计(如有)等合同约定工作为止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主要内容包括:
①施工图预算复核,依据施工图设计图纸计算工程量和取费,出具复核成果。根据招标人要求配合造价审核部门完成预算审查审定,并为设计优化提供咨询服务;从经济角度对方案设计进行比选,协助招标人对已完成的方案设计进行优化,提出优化建议,针对不同的优化建议方案对应出具不同的投资分析报告。
②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清单预算价(招标控制价),协助招标人完成招标控制价备案手续;
③协助编制招标文件投标报价规定及有关经济条款;
④施工单位进场提出招标清单异议后,与施工单位核对工程量清单及合同价;
⑤完善工程造价管理台账信息,协助招标人将工程造价管理台账信息录入工程管理系统(若有),协调及指导施工单位将清单录入工程管理系统、实现清单计量;
⑥对设计变更和签证的工程量及造价进行审核;
⑦提供进度款(计量与支付)、材料调差审核咨询服务;
⑧协助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证(含工程索赔)并审核其造价;
⑨根据施工单位上报的结算资料独立编制结算造价,并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标段工程结算进行审核;
⑩协助招标人编制竣工决算;
⑪参加与委托项目有关造价控制的会议,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完成结(决)算的审查及审计工作(若有);
⑫其他与委托项目造价相关的服务。
若招标人有需要,中标人还需完成如下工作:复核中标候选人报价文件并提出分析报告,审核合同清单价款;主要材料、设备市场价格调研;工程投资偏差分析和调整;协助资金计划编制等。
2.6 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 。
2.7 服务质量要求: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造价咨询文件编制办法、技术经济指标、相关行业规定,并满足相关行业主管理部门及委托人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工程造价咨询类企业)。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证。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月,即2021年 10月至2022年3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4月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现金收取,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10万元 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4月27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2 年4月27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投标资料接收处”(正门右则,具体按工作人员指引)[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
注:①因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需佩戴口罩并出示“粤康码”绿码及行程卡,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在投标文件递交后,投标人代表即可离场,默认开标结果。投标人无需参加开标会,有关开标过程及结果将接受监督部门的全程监督。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且14天内未到达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戴工、曾工
电 话:0757-22836879、22836885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碧水路置业广场3号楼13层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姚工
电 话:0757-22317163
电子邮件:341070689@qq.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邮 编:528300
附件:
2022年桂城街道公共自行车站点、公交设施、公共停车(拆除、迁移、标线标牌)等零星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2年桂城街道公共自行车站点、公交设施、公共停车(拆除、迁移、标线标牌)等零星维护项目已由 关于开展2022年桂城街道公共自行车站点、公交设施、公共停车(拆除、迁移、标线标牌)等零星维护项目的批复(桂街复〔2021〕53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城市运维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公交专用道的翻新和施划、共享单车框的施划、标线标牌的制作和施划、公共停车位的施划和取消、公共停车场零星维护、公共自行车站点的拆除迁移、公交候车亭的拆除迁移、新建等零星工程。工程建安费约人民币750万元。
2.3服务期: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注:若在服务期内累计完成的工程结算价达到人民币750万元(不含人民币750万元)或服务期1年满后,招标人都不再委派项目。中标人不得对招标人的工程发包数量有异议。
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折率): 90 %
2.5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具体工程承包内容和范围以招标人分派的工程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中标人应按招标人分派的具体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等,固定折率包干。
2.7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工程施工期间和质保期内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执行《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以最新修订版本为准)》、《关于加强桂城街道各类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工作意见》、《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加强我区重点建筑项目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南建设工〔2016〕76号)、《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南建设〔2016〕123号)、符合关于印发《南海区工地围挡(墙)公益广告规范指引》的通知(南宣字〔2020〕22号)等规定的标准、要求(如有新文件,按最新文件的精神执行)。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5.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4 月 7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350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2年4月28日8时30分至2022年4月28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4月28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2层开标四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
7.3疫情防控期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会议的相关要求:
7.3.1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内)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寄给授权代理人。获授权的委托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③获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人任一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该交易员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且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限内;如获授权代理人即为交易员本人时不须重复提供)、⑤投标保证金的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2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进入佛山市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3.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招标文件中涉及开标会议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验证、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性、签名确认开标结果的程序均取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城市运维中心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
邮 编: 528200
联 系 人:任工、袁工
电 话:0757-86331904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一座)23层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丁素双、杨彩华
电 话:0757-83939030
传 真:0757-83939018
电子邮件:yqngch252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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