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南海区桂城街道2022年公共自行车站点、公交设施、公共停车等零星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2022年桂城街道公共自行车站点、公交设施、公共停车(拆除、迁移、标线标牌)等零星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2年桂城街道公共自行车站点、公交设施、公共停车(拆除、迁移、标线标牌)等零星维护项目已由 关于开展2022年桂城街道公共自行车站点、公交设施、公共停车(拆除、迁移、标线标牌)等零星维护项目的批复(桂街复〔2021〕53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城市运维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公交专用道的翻新和施划、共享单车框的施划、标线标牌的制作和施划、公共停车位的施划和取消、公共停车场零星维护、公共自行车站点的拆除迁移、公交候车亭的拆除迁移、新建等零星工程。工程建安费约人民币750万元。
2.3服务期: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注:若在服务期内累计完成的工程结算价达到人民币750万元(不含人民币750万元)或服务期1年满后,招标人都不再委派项目。中标人不得对招标人的工程发包数量有异议。
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折率): 90 %
2.5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具体工程承包内容和范围以招标人分派的工程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中标人应按招标人分派的具体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等,固定折率包干。
2.7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工程施工期间和质保期内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执行《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以最新修订版本为准)》、《关于加强桂城街道各类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工作意见》、《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加强我区重点建筑项目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南建设工〔2016〕76号)、《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南建设〔2016〕123号)、符合关于印发《南海区工地围挡(墙)公益广告规范指引》的通知(南宣字〔2020〕22号)等规定的标准、要求(如有新文件,按最新文件的精神执行)。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5.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4 月 7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350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2年4月28日8时30分至2022年4月28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4月28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2层开标四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
7.3疫情防控期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会议的相关要求:
7.3.1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内)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寄给授权代理人。获授权的委托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③获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人任一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该交易员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且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限内;如获授权代理人即为交易员本人时不须重复提供)、⑤投标保证金的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2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进入佛山市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3.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招标文件中涉及开标会议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验证、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性、签名确认开标结果的程序均取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城市运维中心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
邮 编: 528200
联 系 人:任工、袁工
电 话:0757-86331904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一座)23层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丁素双、杨彩华
电 话:0757-83939030
传 真:0757-83939018
电子邮件:yqngch2525@163.com
1.招标条件
橹尾撬南路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南发改资投审〔2021〕27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三山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的橹尾撬南路第三方监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三山橹尾撬片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主要由橹尾撬南路西段(岗中路-林荫大道)橹尾撬南路东段(林荫大道-港口路)、支路1和支路2(林荫大道-橹尾撬南路)4个路段组成。橹尾撬南路西起林荫大道-岗中路路口,经国际科创中心、广佛之眼地块,东至港口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全长约 1.7km,设计速度为 30km/h。隧道位于橹尾撬南路西段(岗中路-林荫大道),橹尾撬南路西段(岗中路-林荫大道)线位呈“U”型布设,起点接林荫大道~岗中路交叉口,终点接林荫大道,全长约905.246m,单向三车道,宽13.5m,采用地下城市道路,设计速度30km/h,其中隧道长780m(暗埋段长478m,光过渡段长82m,敞口段长220m),地下道路预留四个出入口直接进出科创中心地块地下车库。隧道采用明挖法施工。其中,AK0+065.000~AK0+441.000 段基坑安全等级为二级;AK0+441.000~AK0+745.000 段基坑安全等级为二级;AK0+745.000~AK0+845.000 段基坑安全等级为一级。
为促进工程的系统化、规范化,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为工程建设提供安全保障服务,本工程基坑施工期间、建筑物结构施工期间将遵照建设单位提出的基本要求对基坑工程及周边环境实施第三方监测进行监测。
2.3 监测服务期:监测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基坑回填完成后并提交全部监测报告止。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777003.20(元)
2.5 招标范围:
(1)按基坑支护设计图纸、行业及相关国家规定、甲方要求布设各监测点;
(2)按基坑支护设计图纸、行业及相关国家规定的监测时段、监测频率对各监测点实施监测;
(3)监测对象和项目:桩(坡)顶水平位移、桩(坡)顶竖向位移、支护结构深层水平位移、支撑内力、地下水位、立柱、周边地表沉降、既有建(构)筑物水平、竖向位移等,具体详见图纸。
(4)按要求及时整理监测数据并作出分析,形成监测报告,并报送监理、甲方。.
(5)在深基坑施工导致的周边建筑物业主的投诉和纠纷时,监测单位在24小时内组织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到达现场进行投诉和纠纷处理。
(6)协助完成佛山市深基坑第三方监测信息系统接入的相关工作等(如有需要)。
(7)以上内容最终以通过专家评审后的监测方案实施。
2.6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2.7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11、《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2016、《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 GB/T12897-2006、《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城市测量规范》 CJJ/T 8-2011。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符合以下三项要求之一:
①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投标人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或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
4.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深基坑第三方监测企业)。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资质类别:深基坑第三方监测企业)(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岩土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4月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4月28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4月28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三室210(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7.3 递交投标文件人员:
7.3.1 疫情期间,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外)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委托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寄给授权委托人。获授权的委托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获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单位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如获授权委托人即为交易员本人时不须重复提供)。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2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按规定递交了投标文件并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结果的确认等开标过程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7.3.3 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进入佛山市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三山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三山科创中心C7科技大厦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区工
电 话:0757-8678900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平西路农科所综合楼2楼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卢工
电 话:0757-86089118
传 真:0757-86089911
电子邮件:2051411927@qq.com
4月7日,佛山市在货车司机(外省来佛)及其关联重点场所人员排查中新增发现2例无症状感染者。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1:男,29岁,西樵科技工业园工作人员。
无症状感染者2:男,31岁,南庄易运农产品交易中心工作人员。
以上两人均是在对4月6日佛山市通报货车司机(外省来佛)阳性个案关联重点人群排查中发现,经佛山市疾控中心复采复检结果阳性,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医学观察,密接、次密接和所涉重点场所已落实管控。累计开展重点人群核酸筛查26万多人,结果均为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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