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枝一叶关情民间呼声 古树名木传承历史记忆——宗教场所古树名木保护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
2022年上半年,市人大常委会华侨外事民族宗教工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问题的专项整改工作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拥护“两个确立”的政治自觉转化为落实“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积极行权履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宗教场所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为切入点,针对我市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中就树论树、树只讲“古”不讲“名”的倾向性问题,从小切口入手,全面深入推进整改并取得成效。
围绕民心所盼 找准监督思路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首先要聚焦群众所想,找准工作切入点。华侨外事民族宗教工委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指示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找准整改小切口。选定宗教场所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课题,通过深入调研,从宗教场所的古树名木生态保护出发,找到了古树名木身上历史文化挖掘、活化的新思路,把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对专项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在广州永庆坊关于保护历史文化的重要指示融会贯通。
注重民主覆盖面 广泛听取人民意见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要注重“全”,不仅是时间的纵向维度,还包括对象的范围广度。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小琴带领下,华侨外事民族宗教工委组织部分专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走访佛教大佛寺、六榕寺、海幢寺,道教三元宫、纯阳观,伊斯兰教怀圣光塔寺、先贤古墓,基督教东山堂以及天主教圣心大教堂等11处宗教场所,现场监督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与各宗教团体、宗教场所负责人座谈交流4次,注重倾听最广泛的群众声音,反映他们的合法利益诉求,推动实现“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
市人大代表赴宗教活动场所调研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注重民主过程 创新监督手段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要注重“过程”和手段。华侨外事民族宗教工委在工作中注重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的相统一,既要依法践行监督的过程,又要让监督不止于纸上流程。在监督过程中,注重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拓宽联系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除了组织代表现场调研,还注重用好i履职、随手拍等新技术平台,鼓励代表拍摄提交日常生活中发现的古树名木保护不到位的情况,发现了古树未正确挂牌、名木信息遗漏不全、只注重讲古树历史年代不注重讲名木背后故事等问题。
关注全社会意愿 找到最大公约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要倾听各界意见,还要注重引导群众达成共识。为实现这个目标,华侨外事民族宗教工委创新采取“化整为零”的调研新路子,组织处室同志和个别人大代表到各区、各宗教场所开展调研,了解宗教团体、宗教界界人士和不信教群众不同的态度和诉求。贯彻总书记关于“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要最大限度把广大信教和不信教群众团结起来”的指示,引导群众从“信教”升华到“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例如,黄埔区华峰寺的僧人为保守游击队秘密,被日寇吊死在苹婆树上并焚树毁寺,寺庙重建时枯木开花。信教群众说牺牲是佛门大义,不信教群众说是民族英烈;信教群众说古树逢春是佛祖显灵,不信教群众说是民族复兴的新时代新气象。华侨外事民族宗教工委通过调研摸清情况,支持华峰寺重建并建设“宗教场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让苹婆树作为革命老树列入名木保护并讲好爱国主义的故事,让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都满意。
发挥代表作用 发现存在问题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要善于发挥代表作用发现问题。在调研工作中,华侨外事民族宗教工委注重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使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通过代表视察调研,从宗教场所古树名木保护出发,发现了我市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中就树论树、树只讲“古”不讲“名”的遗漏倾向:
一是对名木的“珍贵”讲得不够。物以稀为贵,古树因年代久远本已珍贵,而其中品种稀有更是价值巨大。例如,增城何仙姑家庙的“千年仙藤”有1300多年历史,学名“白花鱼藤”,藤茎最粗部分周长为2.3米,为目前东南亚白花鱼藤之冠,十分珍贵。雕塑公园的罗汉松树龄约750年,为港籍广州市荣誉市民张松先生所赠,属《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中的“易危”级别。南海神庙的降香黄檀,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等。这些树木只作为古树没有作为名木对待,失色不少。根据省绿化委员会的古树名木挂牌要求,列入古树类的挂牌仅需在铭牌(215mm*200mm)列明古树信息(内容不含标点应少于53个中文字,介绍一般仅说明植物属性、特点、用途),这些内容专业性强而通俗性不够,而作为名木保护,则还可以加挂铭牌(180mm*430mm)专门说明“故事”(内容不含标点应少于69个中文字)。二是对名木的“故事”讲得不够。名木之所以扬名,更多在于其身后一个个生动故事。当树木成为情感寄托的载体,就会更大程度激发起群众保护绿化的自觉性,更会促进优秀中华传统历史文化的传承。树木无言,挂“名”可讲。代表们通过调研,发现我市许多名木见证了历史、融合了文化、记录了友谊、承载了记忆,名木背后的这些故事没有被深入挖掘和生动宣传。
发挥民主成效 推进解决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华侨外事民族宗教工委在深入调研,倾听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人大代表调研中发现的上述问题,撰写了《建议对我市名木进行一次系统普查》,在《人大代表情况反映(2022年第3期)》编发。为落实市领导批示,推进相关工作落实,华侨外事民族宗教工委会同法制工委、城建环资工委,组织召开了“落实《人大代表情况反映》批示工作推进会”,邀请市林业和园林局、市民族宗教局介绍了部门专项整改工作情况和研究处理《人大代表情况反映(2022年第3期)》的工作安排,围绕落实市领导批示,做好我市名木系统普查、《广州市绿化条例》修订、名木故事搜集挖掘等工作进行了研讨交流。会后,市林业和园林局组织古树名木专题摸查,初步排查新增古树线索61株,名木线索7株。相关意见为《广州市绿化条例》修订中吸收采纳。
依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个法宝,华侨外事民族宗教工委取得了初步工作成效。下一步,将继续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历史文化保护的政治责任,按照总书记的指示,“继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治国理政的政策措施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工作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来”。
一枝一叶总关情。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愿、我有所为,古树名木留下了意味深长的新时代广州故事。
修订《广州市绿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问题整改要求的重要政治任务。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亲临一线,成立工作专班,严把法规出品关,确保整改成果经得起实践考验。立法工作专班先后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41场,实地调研13次,从国家住建部到省、市相关部门,从法学、园林绿化专家学者到全市五级七千余名人大代表、市民群众都参与条例讨论。在调研座谈会上,有代表感慨:“现在连家里茶余饭后都在讨论绿化条例,这部法规的修订真的是深入人心”。一个法规的修订能吸引大家如此广泛关注,既是民主法治的进步,也是我们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最生动的体现。
大力夯实过程民主和程序民主
不断丰富民主立法生动实践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础在于要让人民广泛而深入地参与到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过程中,切实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在修订《条例》的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充分践行民主立法要求,健全人大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推动公众有序有效参与立法。一是常委会主要领导亲自参加、深入一线开展调研。先后赴十余个单位开展立法调研,每到一处调研点都会邀请基层群众参加座谈,在中科院华南植物园、市林业园林科学研究院、中山纪念堂、越秀公园、增城林场、增城区莲塘村以及基层立法联系点,都留下了常委会领导、相关工委同志的足迹。二是线上线下齐发动、广泛倾听民意。通过广州人大智慧立法管理系统、代表i履职小程序、人大立法官方微信微博等渠道线上征求意见,召开各类征求意见座谈会、立法协商会等听取政府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相对人意见建议。三是创新民主立法形式、汇聚真实民意。将群众普遍关心的、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绿化问题,设计成通俗易懂的调查问卷通过互联网问计于民,拓宽了解情况和收集意见的渠道,最广泛汇集群众意愿。四是审慎开展论证评估、有效凝聚共识。聚焦实践中的重难点问题,邀请高校学者和法律实务专家等进行专题论证。组织人大代表、相关部门、法学和园林领域专家开展表决前评估和社会风险评估,全面评估主要制度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以及法规实施后可能产生的社会效果。
《条例》修订期间共收到各方面修改意见1500余条,法工委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了逐条研究,并积极予以采纳,经过20余次的集体讨论,先后形成40余份草案讨论稿,根据各方面意见对《条例》60多个条款作了修改。
加强人民民主制度保障
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在立法工作中,充分发挥代表参与立法的作用,使立法更好地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既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重要途径,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立法工作中的重要体现。一是保障人大代表充分参与。在《条例》的起草、论证、调研、审议等立法工作的各环节,精心挑选并邀请熟悉情况的人大代表参加座谈,到基层立法联络站听取意见,通过智慧立法管理系统征求全市五级人大代表意见,将听取代表意见贯穿修订工作的全过程。二是高度重视代表意见建议。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是立法者发现问题、启发思考的重要来源之一。对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立法工作专班逐条研究甚至经过了反复激烈的研究讨论,对合理的意见能够吸收尽量吸收,并耐心做好解释沟通,通过代表及时、准确地将立法原意传播出去。三是工作做细做实保障审议质量。在《条例》提交常委会审议前,提前15天将修订草案修改稿发给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保障组成人员有充分的酝酿时间,为高质量地审议奠定基础。
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融入法规
以法治保障人民民主权益
发展和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离不开法治的保障。通过加强法治保障民主,始终是我国完善民主制度的基本方略。《条例》通过在制度设计中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绿化工作实践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凝聚起守护绿色广州的强大合力。一是要求全过程信息主动公开。《条例》规定,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等相关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二是加强绿化工作各环节的公众参与。《条例》要求,绿地系统规划报批前,应当将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征求公众和专家意见;公共绿地绿化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审批前,以及已建成的公共绿地因特殊原因需变更主要树种和绿化景观的,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听取公众意见;因法定事由确需迁移、砍伐树木的,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业机构鉴定,组织专家论证,并向社会公示,听取公众意见。三是鼓励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绿化。《条例》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赠、认种认养、植树纪念、科普宣传等方式,参与绿化工作。要求各级绿化委员会组织推动全民义务植树。支持绿化相关行业协会组织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制度。
注重成果民主和实质民主
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法有所应”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真正的民主,是管用的民主,是回答现实问题、回应社会关切的民主。
在调研过程中,不少人大代表、基层实务工作者、居民群众均反映,原条例关于修剪五厘米树枝需报审批的规定,过于严苛,不符合实际情况,而且五厘米的界定缺乏科学依据。为使制度设计合理可行,法工委组织了多场征求意见座谈会、专家论证会、评估会,到基层立法联系点听取意见,设计成调查问卷问计于民。在此基础上,工作专班提出不同处理方案,先后进行了不下二十余轮的集体讨论,最终按照宽严相济、精准施策、分类管理的思路达成共识。对市民反映的部分道路新换树种遮荫效果不佳的问题,规定新建、扩建道路的行道树要选用遮荫效果良好的树种,除必须截干栽植的树种外,应当使用全冠苗且胸径不得小于十厘米;为回应部分区提出的对属于古树名木的果树存在修枝、采果等生产经营需要,对这类情形免于审批,要求在确保树木健康的前提下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
尊重群众获得感,注重历史文化传承,是《条例》体现实质民主的又一实例。如何帮助广州人民群众留住乡愁记忆,《条例》坚持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作了以下规定:一是突出历史风貌区等重点区域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要求保护其自然景观及历史环境要素,不得减少保护规划确定的绿地面积。二是突出乡土植物和乡土树种的选用,规定绿地系统规划应当确定本市适宜种植的绿化树种名录,行道树要优先选用乡土树种。三是新增特色风貌林荫路和历史名园的规定,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扩大控制保护范围,加大损害古树名木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为绿化管理保护工作保驾护航。
《条例》于2022年5月26日经市人大常委会全票表决通过,并经省人大常委会于7月28日批准。市人大常委会先后通过《广州日报》专版刊登答记者问、举办法规宣讲培训会等形式进行法规解读;督促园林绿化部门印发《树木保护专章编制指引》等配套文件,落实法规主要制度要求,依法依规对园林绿化行政审批组织了专家论证和征求公众意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条例》的修订充分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鲜活地阐释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其颁布实施,为国家、省完善绿化管理法律法规体系提供了“广州方案”,也为建设绿美广州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桥中街环卫站在2023年3月15日发布荔湾区桥中街巡回保洁服务采购项目公告,采取公开询比方式选取供应商,经2023年3月20日桥中街环卫站会议集体评审,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中选单位为:广州市兆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上述结果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至22日。如对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桥中街道纪检监察办公室反映,逾期将不予受理。桥中街道纪检监察办公室联系电话:020-81751637。
特此公示
广州市荔湾区桥中街环境卫生管理站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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