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临空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临空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阶段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C2022(GM)XZ0008
1.招标条件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临空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已由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以明经促投审〔202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城建综合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统筹解决。
本项目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临空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阶段勘察及初步设计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高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明政数监管核〔2022〕2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包含10个子项目,工程估算总投资约29600.0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25211.03万元。各子项目的建设内容和规模如下:
(1)(华立医院至旧卫校)道路建设工程,本项目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度为8米,全长38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交通工程。
(2)城七路(明二路至云岗路)道路扩建工程,本项目扩建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远期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60m(高明大道-桥头路)、30m(桥头路-云岗路),两侧建筑退让空间为8m(高明大道-桥头路)、4m(桥头路-云岗路)。道路扩建起点明二路,终点交于云岗路,全长约200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交通、照明和绿化等工程。
(3)云岗路东延线道路建设工程,本项目新建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远期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22m,两侧建筑退让空间为4m。新建道路起点位于现状云岗路,终点交于城喜路,全长493.204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交通工程。
(4)明谭路(思东利至高田路)道路扩建工程,本项目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远期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22米,两侧建筑退让线间距为4米。本次建设对现状道路进行拓宽,由双向两车道拓宽至双向四车道,全长2260.171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排水、交通、照明工程。
(5)明谭路(思东利至高田路)道路扩建工程,本项目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远期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22米,两侧建筑退让线间距为4米。本次建设对现状道路进行拓宽,由双向两车道拓宽至双向四车道,全长1835.037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排水、交通、照明工程。
(6)规划20米路建设工程(德方纳米四期西侧),本项目本项目新建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支路,远期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20m,两侧建筑退让空间为4m。新建道路起点位于现状云岗路,终点交于桥头路,全长692.178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交通工程。
(7)高明大道人行道天桥工程(明城市场段),本项目人行道天桥总建设面积为442平方米,其中钢箱梁面积243平方米,钢梯道面积199平方米。桥梁整体采用钢结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桥梁、交通工程。
(8)工业园区内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本项目对临空经济工业园区内市政道路及其附属设施进行修复提升及整治,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绿化、照明工程。
(9)仙峰路东延至云水公路建设工程,本项目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支路,远期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22米,两侧建筑退让线间距为4米。本次建设为新建8米机动车道,全长1020.64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交通。
(10)明城9号路道路建设工程,本项目建设道路为城市支路,拟新建8米机动车道,全长251.463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交通。
2.3 服务周期:
(1)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工程测量、工程地质初步勘察和初步设计,并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和地质勘察报告(含电子文件,文字采用doc格式,表格采用xls格式,图纸采用dwg非加密格式)及工程概算(含软件套价文件非加密格式)。
(2)初步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并提交最终设计成果(含电子文件),并协助业主向各主管部门办理报批手续,直到取得各主管部门批复,提交相应的初步勘察及初步设计文件。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招标人委托中标人提供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临空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初步勘察、初步设计服务,包括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相关工程初步勘察和工程初步设计服务及后续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和相关需求文件,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包括工程测量(包括工程控制点交桩)、工程地质勘察(初步勘察)、管线测量和物探、初步设计及评审修编(含概算编制)、后续相关招标配合服务以及按发包人要求配合提交各项报审资料,配合进行论证工作(深基坑周边环境调查报告等),参与地质验收和竣工验收,与施工图设计单位配合工作服务及其他配合服务等。
(2)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计算基数为25211.03万元,初步设计阶段勘察及初步设计费投标报价收费费率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27%,且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320.94万元。
2.5 承包方式:固定收费费率包干。
2.6 服务质量要求:
勘察要求的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工程勘察和设计资质:
4.2.1.1 须具备以下勘察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4.2.1.2 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3)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4.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委派):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道路桥梁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6对投标人拟派的勘察专业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委派):
4.6.1 对拟派勘察专业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4.6.2 拟派勘察专业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勘察专业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为拟派勘察专业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因本企业勘察(设计)责任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因本企业勘察(设计)责任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4 月 27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5 月 17 日 9 时 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5 月 17 日 9 时 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7.3 因疫情防控,开标当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本单位已取得有效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须带备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并核验身份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城建综合事务中心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六路6号
邮编:528518
联系人:蔡先生
电话: 0757-88831341
招标代理: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3座10楼
邮编:528500
联系人:康小姐
电话:0757-88630279
传真:0757-88630279
电子邮件:gdzcgmzb@126.com
022 年 4 月 26 日
附件:
2022年中国顺德(家电)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平台运营管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5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6-2022-03750
项目名称:2022年中国顺德(家电)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平台运营管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合同包1(2022年中国顺德(家电)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平台运营管理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没有显示具体经营范围,则还须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公示平台查询打印结果),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如本项目包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或自然人参与磋商的提供有效的二代身份证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①近半年内(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任1月份或任1季度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即: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等)复印件。②近半年内(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任1月份或任1季度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即: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 A、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复印件(要求: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 B、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证明的复印件 要求:资信证明书签署日期为自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往前倒推计算的3个月内。资信证明书内容应能够清晰准确反映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且其符合性及有效性将以评审小组审查结果为准。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但不限于以下举例的证明材料(如经营场所、所拥有的设备购置发票、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资源等材料或图片描述复印件),也可以是供应商提供的说明或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2年中国顺德(家电)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平台运营管理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2年中国顺德(家电)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平台运营管理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26日至2022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5月13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5月13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兴顺大道欣荣路西1号
联系方式:0757-228032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
联系方式:0757-839214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小姐
电 话:0757-83921423
附件: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磋商文件
发布人: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6日
附件:
1.招标条件
综合科研中心项目-智能化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信辉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综合科研中心项目智能化工程,本项目拟新建总建筑面积25595.42㎡,其中:地上15层,建筑面积为18462.55㎡,整体功能为科研业务用房及相关配套;地下2层,建筑面积为7567.88㎡,主要为地下停车场。总投资约22511.92万元,其中智能化工程约为450万元。
2.3 计划工期: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署之日起30日历天内合理安排设计、生产、集成、调试等进度计划并提交招标人;根据施工进度完成前期的管线预埋,具体施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进场施工通知为准,施工工期为180天。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 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包括设备设计、制造、保险、工厂测试、第三方检测(含试验费)、包装、发运、运输、仓储及看管、装卸等相应费用;设计联络及技术交底费用;调试、试运行的费用;提供紧固件以及与安装、有效和安全运行所必须的附件;提供备品备件、辅材;提交图纸、安装维修手册、安全须知和其他书面资料;提供安装和现场试验的指导;参与现场调试、试运行和验收;对运行人进行培训;完成设计联络;完成合同规定的协调工作。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发布清单。
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为¥4491401.10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承包。
2.6 工程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及广东省、佛山市主管部门的有关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2.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的三级或以上《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广东省外企业须同时具备三级或以上《技防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从业资格证》及《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明》);
4.2.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别:建筑业企业)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需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4月2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8.9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年5月18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5月18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开标二室211)(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7.3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程。
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9.4视频监控部分验收标准:
(1)视频监控系统必须按照《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列及实施办法》、《南海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施,确保系统建设符合规范标准。
(2) 大门口及速通闸的视频监控的摄像机必须接入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的南海公安视频图像综合应用云平台。
(3)本项目安防系统必须通过当地公安技防管理部门验收(安防系统第三方中介检测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本系统试运行期为一个月,试运行期满并且在试运行过程中发现问题或故障及时解决后,由招标人组织进行系统竣工验收。验收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及双方共同确定的验收规范进行。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信辉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辉路12号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0757-86256910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海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平四路13号承业大厦第8层09单元之二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3326756738
传真:0757-86329360
电子邮件:44407197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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