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农信数据中心机房机电安装项目(二)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广东农信数据中心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2018-440605-66-03-007151、2018-440605-66-03-007077)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广东农信数据中心机房机电安装项目(二)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金融B区B-17、B-18、B-19、B-20地块。
2.2 项目建设规模:广东农信数据中心机房机电安装项目(二)的范围包含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金融B区B-17、B-18、B-19、B-20地块范围内建筑物,工作内容包括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和技术需求书要求完成全部实施内容的深化设计、材料与设备的采购、制作、安装、综合调试、检测、验收、竣工图编制、配合业主报审报建以及交付使用所需的一切工作和服务等,并接受广东农信数据中心施工总承包单位统筹协调管理。分期说明详见用户需求书。
2.3 计划工期:2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6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3月17日。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4.1招标内容:完成招标人提供的图纸(机房机电安装项目(二)内容)、技术需求书及有关资料所规定的全部内容。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完成施工范围内的材料与设备的采购、加工制作、设备安装、调试以及完工、验收、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的一切工作和服务等。本工程主要包含: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群控系统等专业机电安装工程,各专业的工程工作内容详见需求书。承包人须在本项目中应用BIM技术,完成本项目BIM模型需满足施工和运维的要求,并满足LOD400的精度标准,同时接受机房各专业工程牵头管理单位对BIM的统一要求和管理。BIM模型相关费用(含BIM模型因工程变更导致的BIM模型的调整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投标人应在投标时综合考虑上述BIM费用,招标人不再另外支付费用。
2.4.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42204814.14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4616529.40元,暂列金额为¥9867489.31元,专业暂估价为¥611743.12元,总包服务费为¥122476.02元。本项目设总价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过总价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R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及相关规范,须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确保责任事故死亡率为零,工程无等级安全事故,工伤频率控制在广东省及佛山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法规定的指标要求范围内。
2.8 增值税专用发票特别要求:根据本项目建设资金资源要求,设备采购需开具设备销售类增值税专用发票(现行税率为13%),安装工程需开具工程服务类增值税专用发票(现行税率为9%)。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按增值税一般计税法计算,其中设备采购、安装工程的增值税税率分别按13%、9%计算,增值税税率如有变动,按国家政策执行。本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已分为设备采购、安装工程两类。投标人投标前,请务必保证能开具设备销售类及工程服务类发票,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2)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则牵头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与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只接受最多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4.7.1 对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机电工程 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4.7.2 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 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专职安全人员3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9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0 对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10.1投标人在近5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须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11000万元(或以上)的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机场、车站、博物馆、会展场馆、数据中心等。下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其中机电工程金额须等于或大于11000万元)或公共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发包证明等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10.2投标人(联合体以牵头人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5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须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至少1项公共建筑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公共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发包证明等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11 对投标人企业的财务状况要求
投标人在2018年、2019年及2020年三个年度的企业财务状况均为盈利,须提供投标人(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经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12对投标人企业不存在行贿行为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在近3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行贿行为的声明函(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并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情况页面截图)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4月2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5月26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4月26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不见面开标室206-1)(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二楼)。
7.2.1依据《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资管办[2020]1 号)的相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取消投标人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环节,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
7.2.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7.2.3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7.2.4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中央大街
邮编:528200
联系人:戴工
电话:0757-81635307
传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515号东照大厦5楼501房
邮编:510045
联系人:谢工、邓工
电话:020-66341965、0757-83210139
传真:020-66341765
电子邮件:zhaobiao8800@126.com
1.招标条件
佛山市三水工人文化宫南山宫改建项目 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三发改南投审【2022】4号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本项目 佛山市三水工人文化宫南山宫改建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旧迳口市场
2.2 项目建设规模: 对佛山市三水工人文化宫南山宫进行装饰装修改造,建筑面积约1998平方米,建筑高度8.6米,钢结构屋面跨度约15米。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拆除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钢结构玻璃屋面板)、门窗工程(含玻璃幕墙)、楼地面装饰工程、天棚工程、墙面装饰工程、油漆涂料工程、软装部分、其他装饰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网络监控)、机电通风空调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并须协助完成办理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
2.3 定额工期: 100 日历天,计划工期: 10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日期: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4466067.18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466067.18元(已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82995.15元(其中装饰工程部分为:¥161487.86元,安装工程部分为:¥21507.29元)。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 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合格或以上 。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 建筑装修装饰 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
参加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招标)。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轨道交通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建筑工程或装饰装修相关专业 中 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0月至 2022 年3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4.7.1 对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或装饰装修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7.2 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为拟派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21 年 10月至 2022 年 3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9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0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10.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 350万 或以上的 建筑装饰装修类似 工程施工业绩(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5 月 23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5 月 23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
邮 编:528144
联 系 人: 区先生
电 话: 0757-87219307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志佳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1号301之二
邮 编: 528100
联 系 人: 关小姐
电 话: 0757-87763788
电子邮件: gdzhijiags@163.com
2022年 4 月 26 日
附件:
2022年4月26日0-24时,全市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例,来自巴西。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5例,4例来自美国,1例来自秘鲁。
截至4月26日24时,全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368例(其中境外输入263例),无死亡病例报告。
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情况:
4月20日从巴西出发,经荷兰中转,先后乘坐KL792、CZ308航班,于4月23日抵达广州白云机场入境,全程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集中隔离期间核酸检测阳性,即转专用隔离场所医学观察,4月25日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4月26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情况:
个案1、2、3、4:4月22日从美国出发,乘坐CZ328航班,于4月24日抵达广州白云机场入境,全程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集中隔离期间核酸检测阳性,即转专用隔离场所医学观察,4月26日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个案5:4月19日从秘鲁出发,经荷兰中转,先后乘坐KL744、CZ308航班,于4月23日抵达广州白云机场入境,全程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集中隔离期间核酸检测阳性,即转专用隔离场所医学观察,4月26日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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