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办法“办公用房租金补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机构:
为推动我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1〕11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埔文广旅规字〔2022〕1号)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3年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办法“办公用房租金补贴”项目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办法》适用于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并签订承诺书的相关文化旅游企业或机构。
二、申报项目
办公用房租金补贴(文旅10条)
三、申报时间
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11日17:00。
申请单位需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申请项目预审,并在预审通过后递交纸质申报材料。考虑到预审可能存在不通过的情况,请申请单位合理安排预审时间,确保在上述时间内通过预审并成功递交纸质材料,逾期不受理。
四、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要求详见办事指南(见附件)。
五、正式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按照办事指南要求申请事项预审。预审通过后,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按照办事指南要求予以收件。
(二)区政策研究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即正式受理后,转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实质审核后,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作出审核决定。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业务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六、联系方式
(一)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市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政策法规科
联系电话:31704467 咨询微信:HPWC2019
联系邮箱:zcfg@gdd.gov.cn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大道中87号广垦商务大厦13楼1301房
(二)“政策兑现”窗口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联系电话:82114062
联系邮箱:zcdx@gdd.gov.cn
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广州市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3年4月26日
附件下载: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东漖大桥桥底辅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询比项目名称:东漖大桥桥底辅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2.项目管理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3.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4.项目概况:东漖大桥桥底辅路改造工程位于东漖大桥南北两侧,包含2条辅路和桥下3条南北辅道之间通行的车道,道路以服务功能为主。目前道路路面出现裂缝、沉陷、坑槽、路面修补等病害,降低了行车舒适性,且增大了行车时的噪音,对周边居民也造成一定影响,人行道砖破损和不平整等问题,亟需改造。本次改造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等。
5.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2000万元,由荔湾区财政资金安排。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工作内容:对东漖大桥桥底辅路改造工程进行前期研究,并按照国家发改委有关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等要求,进行全面技术经济分析的科学论证,对项目有关的自然、社会、经济、技术等进行调研、分析比较以及预测建成后的社会经济效益,编制符合报批要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在此基础上,针对方案综合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经济上的合理性,技术上的先进性和适应性以及建设条件的可能性和可行性,从而为投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包括为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而进行的所有调查、踏勘、资料收集、现场勘察、初步方案等工作;以及协助业主进行项目报告工作并取得项目主管部门及项目立项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等。
2.服务期:⑴报告编制:中选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⑵报告修改:有关部门进行评审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修改。期限结束后,若发现可行性研究报告仍需修改、调整,中选单位应继续提供有关服务。
3.成果要求:东漖大桥桥底辅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具体的工作内容、服务期及成果要求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报价人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须提供本单位2023年1月份至2023年3月份社保证明)。
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及结算方式
1.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63000.00元(大写:陆万叁仟元整)。
2.报价要求: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20%。收费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结合企业自身及项目情况自行报价,服务费报价超过最高报价限价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3.结算方式:本项目中选价为暂定价,结算价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的相关规定。各报价单位在报价文件中明确下浮率(0%至20%内),服务收费按以上条款计算出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编制费乘以(1-报价下浮率)进行计取(行业调整系数为0.7,复杂系数暂定为1,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最终结算金额以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审核单位审核结果为准,且不得超过中选价。
具体结算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询比代理服务费及中选通知书的交付
本次的询比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5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由中选单位在收取中选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询比代理服务机构。
六、询比文件的获取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 4 月 26 日至2023年 5 月 3 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文件的获取时间:
获取询比文件的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 4 月 26 日;
获取询比文件的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 5 月 3 日。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及身份证原件在2023年 5 月 4 日上午 9:30—11:30 递交至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南南枝围23号,逾期恕不受理。
八、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九、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对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本项目中选单位与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文本优先采用有关部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
十二、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联系人: 张小姐
联系电话: 18826493363
询比代理单位:广州标旗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邓小姐
联系电话: 13250582540
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2023年4月26日
附件:东漖大桥桥底辅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询比文件.doc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2023年荔湾区口袋公园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询比项目名称:2023年荔湾区口袋公园建设工程施工
2.项目管理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3.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4.项目内容:2023年荔湾区口袋公园建设工程,位于荔湾区西湾路南侧,环市西路小学西侧。建设规模约9000㎡。主要建设全园缓跑径,以及具游憩与科普功能的乐活广场、种子广场及阅林平台等场地。
5.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暂定估算总投资38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24.8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2.55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二、服务范围、期限及服务质量
1.服务范围:2023年荔湾区口袋公园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2.服务期限:施工总工期暂定150日历天。施工至工程验收、工程结算、工程保修及项目移交等,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为止。
3.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或工程所在的地区现行施工验收标准进行验收达到合格等级标准。
4.服务质量:监理人提供的监理相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
5.养护期:三个月,自活动项目结束且经项目管理单位接收移交后起算。
具体的服务范围、服务期及质量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报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3.报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在报价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②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4.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及结算方式
1.项目合同价:人民币3248400.00元(大写:叁佰贰拾肆万捌仟肆佰元整)。本项目以下浮率形式报价,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5%。
2.结算方式:本项目结算时参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等现行定额及广州市现行计价文件并结合中选下浮率按实计算,最终结算金额以财政部门审定结果为准。
具体结算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询比代理服务费及中选通知书的交付
本次的询比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5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由中选单位在收取中选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询比代理服务机构。
六、询比文件的获取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 4 月 26 日至2023年 5 月 5 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文件的获取时间:
获取询比文件的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 4 月 26 日;
获取询比文件的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 5 月 5 日。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及身份证原件在2023年 5 月 6 日上午 9:30—11:30 递交至广州市荔湾区南枝围23号,逾期恕不受理。
八、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九、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对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本项目中选单位与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文本优先采用有关部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
十二、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联系人: 张小姐
联系电话: 18826493363
询比代理单位:广州标旗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邓小姐
联系电话: 13250582540
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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